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_三位一体人才培养模式_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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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建设,我们进一步明确了专业建设定位。
(一)法学专业办学指导思想
根据法学专业人才规格要求和专业特点,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学思路。一方面,重视部门法理论研究;另一方面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无论是法律应用人才还是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人才,均要求有实践环节,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为此,结合专业特点,加强专业实习基地和教学法庭的建设,把实践能力培养落实在教学环节中,在实践能力培养方面形成自己的培养模式和特色。
(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随着高等法学教育的发展以及国家法治建设的需要,特别是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重大改革,并结合我校实际等,我校法学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应当定位为:以法律职业需求为导向,为社会培养运用法律的各种专业人才即应用型法律人才,将学生专业技能的训练作为教学的重要内容 。
( 三 ) 人才培养途径与方式
法学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较强的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法学专业毕业生应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 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
3. 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4. 熟悉我国的法律、政策和国际社会主要法律;
5. 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6.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目前已采用 : 建立法律援助机构形式的校内专业技能培训基地 , 设置作为诉讼法课程实践环节的模拟审判活动课程 , 建立各寒暑假期不同单位专业见习制度等方式 , 全面训练学生的职业技能 , 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法学理论知识的能力 。
( 四 )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针对现行法学教育存在培养出来的法学人才知识结构陈旧、实际动手能力弱,与人才市场对法学人才的要求严重脱节的问题,抓住“应用型人才”这个解决问题的关键进行研究和实践,自 2000 年法学专业成为学校综合教改专业以来,即确立了教学内容改革、教学形式改革、教学环节改革为主要内容的教改模式,并以此构建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的教学方法体系,充分体现了教学活动中教师的主导地位和学生的主体地位。 2005 年获学校特优强建设项目以来,继续加大并完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突出地表现在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方面。为此,我们修订了人才培养方案,增设了实践教学环节与专门的实验课程,并督促落实;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多家司法实务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建设实习基地;新建教学法庭,为每位学生提供模拟司法场所;等等。
课题组坚持边研究边实践的方式,,在 2004 级、 2005 级法学本科专业进行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教学实践,实践结果初步表明学生基本能达到其培养目标,能独立从事法律工作。
2004 级法律本科生模拟法庭活动一览
2007 年 6 月 16 、 17 日,政法学院首届法制文化节之学生模拟法庭公演活动在教学法庭举行。本次模拟法庭公演活动由政法学院 04 级法学全体同学计 241 人参加,分 12 支参赛队伍;同时,本次模拟法庭公演活动还吸纳了 05 级法学的一个预演小组,共 13 支队伍参加。每个参赛队都配备一名指导教师。各组评审老师通过观摩本组的公演,确定本组指导学生的实践成绩。本次模拟法庭首次设立了最佳法官、最佳公诉人、最佳律师、最佳案情表演、最佳风采、最佳口才、最佳潜力选手及优秀公演团队参赛奖项。模拟法庭活动自准备至公演历时 1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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