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政府_兴宁市教育局刘跃东_广东省兴宁市教育局2011年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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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兴宁市教育局2011年招聘教师公告
时间:2011-08-04 10:15:45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在线客服:
一、学校简介
广东省兴宁市技工学校是公办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学校校园环境优美,教学实践资源丰富,教学设备先进齐全。根据学校办学需要,现面向社会诚聘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共20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本次公开招聘教师19名,教学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教师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正派,有团队协作精神。
(3)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4)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
(6)无违纪违法记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教学辅助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正派,有团队协作精神。
(3)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4)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有企业网络布线经验及冷气维修技术,中职(技)毕业以上,具电工操作证,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
(5)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
(6)无违纪违法记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3、其他资格条件:除教学辅助人员外,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学历,职位有特殊要求的,按职位条件。
三、薪酬待遇
获聘教师和教辅人员待遇按学校同类人员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10年12月27日起至2011年1月10日在兴宁市人事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单位张贴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2011年1月11日起至2011年1月14日止(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时)。
报名地点:兴宁市人民大道(205国道侧)兴宁市技工学校内。
收费标准:报名费,每人20元;考务费,笔试每科30元,面试(实操、试讲)每科30元。
2、报名方法:
有意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时限内持如下资料到报名地点报名: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应届及暂缓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省院校毕业生需提交学历鉴定证明;
(4)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两年论文或著作原件;
(6)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8)《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报名现场索取填写)。
(三)公布应试人员名单
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由学校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条件及应聘人员具体情况,,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选进入考试,各职位参考人数原则上按职位1:3以上比例开考。
(四)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内容包括思想道德素养、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2.笔试
(1笔试定于2011年1月16日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及相关的专业知识。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将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兴宁市人事人才网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3)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原则上按职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
面试定于2011年1月22日上午8:30开始。参加面试(试讲)的考生于当天上午8:10之前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面试方式和内容,计分规则如下:
报考理论教师职位考生:面试内容为试讲加提问,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试讲完毕,考生接受评委提问。面试成绩=试讲成绩×60%+提问成绩×40%。
报考实习教师职位考生:面试内容为试讲加实操,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实操内容为专业基本技能。面试成绩=试讲成绩×60%+实操成绩×40%。
报考教学辅助职位考生:面试内容为提问加实操,提问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实操内容为专业基本技能。面试成绩=提问成绩×60%+实操成绩×40%。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在分数相同情况下,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技能岗位资格或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优先。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
(七)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兴宁市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上报拟聘人员名单。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把拟聘人员名单报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九)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结果,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需说明的问题
1.招聘工作由政府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3—3253057(兴宁市技工学校),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53—3263761(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本公告由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兴宁市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教学辅助人员职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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