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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课程改革的重点_体育新课改的重点_体育课程改革

发布时间:2016-08-05 15:11

  本文关键词:体育课程改革,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体育课程改革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年07月15日

  1977年8月,邓小平同志指出:要重视中小学教育,“关键是教材”“教材非从中小学抓起不可”。1977年,教育部确定以十年制为基本学制,制定中小学教学计划和大纲。1978年3月,教育部颁发了十年制学校中学和小学《体育教学大纲》(试行草案)。两部《大纲》的颁布,以及 1979年8月在辽宁省大连市举办的全国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培训班,重申了增强学生体质的体育教学指导思想,克服了“文化大革命”造成的体育教学思想混乱的状况,进一步促进了体育教学改革的恢复和发展。

  1984年9月,教育部体育司发出通知,组织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参加天津市第一届中小学体育教学观摩展示评比活动,天津市展示的32节优秀体育课和使用的“小垫子”,对推动中小学体育教学改革产生了一定的作用。

  1987年1月,国家教委颁发了全日制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新大纲使体育教学的目标和任务更加规范、系统;首次提出“终身体育”“发展学生个性”的思想;加大了选用教材的比例;改革了体育课成绩考核办法;实行按健康分组教学等,新大纲反映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学体育课程改革新的体育教育思想。为总结新大纲的贯彻情况,深化体育教学改革,1987年在辽宁省丹东市召开“全国中小学体育教学改革现场观摩研讨会”。

  为落实1985年《义务教育法》关于“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1990年至1992年在全国进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和初中体育教学大纲(适用)》实验,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国家教委颁发于1992年11月颁发在全国进行试用。九年制小学和中学体育教学大纲的颁布,明确了大纲的性质和地位,拓宽了体育教学任务的内涵,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目标体系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内容体系,推进了体育教学改革发展。

  20世纪90年代,我国学校体育的改革进一步深入,体育与健康教育的结合逐渐成为我国学校体育整体改革的重要课题。1989年9月,国家教委选择天津和广东省湛江市作为体育与健康教育相结合的改革试点。1992年7月,《体育与健康教育》课本有天津教育出版社出版,经过多年实践,已经取得良好效果。

  1996年12月,国家教委体卫艺司颁发了《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体育教学大纲(试验)》。该大纲把“为终身体育奠定基础”可持续发展的教育观念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等新的健康观写进大纲,对促进体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调整和改革课程体系、结构、内容,建立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同年。国务院批转了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标志着新一轮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开始启动。为落实中央部署,2000年6月,教育部颁布了《九年义务教育小学、初中体育与健康教学大纲》、《全日制高级中学体育与健康教学大纲》。高中体育与健康过渡大纲,强调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重视以学生为主体,关注课程的综合功能,加大了教学内容的选择性,改革体育考核与评价方法,为体育教学大纲向课程标准的过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新世纪之初,2001年教育部颁发了《全日制义务教育和普通高级中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实验稿)》。体育(1-6年级)、体育与健康(7-12年级)的课程标准,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的特征划分学习水平,将中小学的学习划分为六级水平,并设置相应的水平目标。增加了体育与健康课程的时数,小学1-2年级每周4学时,小学3年级至初中每周3学时。

  继2001年以后,为更好的适应高中阶段学生的身心特点、认知水平、体育爱好等需求,进一步推动高中体育课程的改革与发展,2003年4月,教育部重新制定并颁发了《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实验稿)》。课程标准进一步明确了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的性质;提出了健康第一、改革课程、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培养学生运动爱好、专长;课程内容的多样性、选择性;体育教学形式的选择性;体育与健康相结合;实行学分制等。

  在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实验的基础上,教育部体卫艺司和中国教育学会体育专业委员会分别于2004年12月、2006年3月、2008年10月在广东省肇庆市、江苏省无锡市和辽宁省大连市举办了三届全国中小学体育教学观摩展示活动。通过展示全国各地优秀中小学体育课的形式,交流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和教学改革的经验,对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进一步提高中小学体育课教学质量,推动体育课程教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1979年1月,教育部颁发《高等学校普通体育课教学大纲(试行草案)》,为“文化大革命”以后,学校体育工作进行的全面拨乱反正,为高等学校体育的恢复与发展提供了依据。教学大纲明确了高等学校普通体育课的目的;强调从整体上全面推动高校体育教学改革;明确了选编教材的要求;规定了体育课成绩评定的内容与方法;强调体育与卫生保健结合。1992年8月,国家教委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进一步明确了体育教学的性质和任务,对体育课的类型、教材选编、课程的评估和管理作了调整,推动了高校体育课程的改革与发展。2002年,教育部印发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纲要》提出了新的思路,即正确定位课程性质;形成课内外有机结合的课程结构;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性;扩展课程内容,开发课程资源;强调课程评价的科学化,使高校体育课程改革有了新的突破,,高校体育课呈现出生机勃勃、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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