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疏散设计分析
0引言
在与消防局沟通过后,审查人员认为南侧两把楼梯直出室外,且疏散线路较短,是可按以上第2条解释,可不做封闭楼梯,但北侧由于地势高差,到首层的高度多半层,线路更长了,仍需整改为封闭楼梯。广州市第二十一中学体艺楼位于广州市环市东路天胜村16号广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校内,是室内体育及艺术教学楼,为多层公共建筑。此项目于2012年3月进行消防报建。
1项目概况
该建筑地上2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19.15 m,总建筑面积为5 055 m 2(其中地下部分1 114 m 2,地上部分3 941.5 m 2),地下1层为小汽车停车库及设备用房,首层设入口门厅、活动场地及6间体艺活动室和1间办公室;2层为体艺馆主入口,内部为2个篮球训练场,内设主席台、伸缩式看台及男女更衣室及储藏室;球场上层为观众看台,看台座位数493个。
负一层设机动车停车库,为4类地下车库,与体艺馆整体设计,共设2个分区。地下汽车库为一个独立的防火分区,其面积不大于4 000 m 2。车库停车24部,设大于7.1 m净宽的坡道1条,人员疏散口2个,一个为与地上建筑共用东北角疏散楼梯,另外两个防火分区之间设连通口一个,用甲级防火门相连,作为此分区的第二安全出口,且车库内任一点离疏散楼梯口的距离都不超过60 m。自行车车库及设备用房为一个防火分区,其面积不大于1 000 m 2,设一个通向室外的楼梯,另设连通口与另一方分区连通,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地面部分设两个防火分区,首层独立为一个分区,2层及以上看台层为一个防火分区,共设4个疏散楼梯及2个室外疏散梯。篮球馆设计最大使用人数为800,所需最小设计疏散宽度为800/100×0.65=5.2 m,4个楼梯的疏散宽度分别为1.52 m、1.52 m、1.55 m、1.55 m,宽度总计为6.14 m≥5.2 m。南侧看台层设座位224座,其两侧疏散梯宽度为1.55+1.55=3.1 m≥224/100×0.75=1.68 m;北侧看台层设座位269座,,其两侧疏散宽度为1.52+1.52=3.04 m≥269/100×0.75=2.02 m。
2广州市第二十一中学体艺楼疏散楼梯的设计分析
本项目于2013年12月进行消防验收,验收人员对楼梯的设置提出了整改要求,认为此楼梯间应为封闭楼梯间。对于此意见,我方设计人员都认为很有争议性。按消防规范,多层建筑疏散楼梯确是应该设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但此项目里面,①2层是完全单一的功能,且梯间不单与首层完全隔开,且能直通室外;②2层室内任一点,加上楼梯间多跑的长度,都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表5.3.13中注1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的观众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大于30 m”要求(项目报建和验收时间均采用此版规范),对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为第5.5.17.4条;③2层篮球场为人员密集场所,按现设计的平面布置形式,若在看台位置增加防火门为封闭梯间,反而对此类密集场所疏散不利。故此项目最后仍按消防局意见将北侧楼梯整改。
翻查其他项目的设计图纸,主要是学校内的体育场馆,通常都是与其他功能合用一栋楼,且多为2层以上,故均有设置封闭梯间,但对于单一体育馆功能的,也有出现开放式楼梯间设置的,尤其在接壤看台的区域。对于此类人员密集场所,本人认为,若疏散距离满足规范距离要求,且与其他区域是完全隔绝的,还是可以以人的活动习惯为依据,不设常闭门,更有利于多人同时疏散。
3保利公馆幼儿园的消防疏散设计分析
在2014年的保利公馆幼儿园的设计和报建过程中,也出现此种类似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以下是保利公馆幼儿园的项目概况:
保利公馆项目位于广东省佛山南海区大沥镇广佛国际商贸城中心区(岭南路以西,香基河以南,联窖路以北,桂河路以东)的区域。自编号为保利公馆28栋(幼儿园),为该项目的子项目,位于整体规划用地的西北角,功能为幼儿园,共设有19个班,可容纳学生人数570人;建设用地5 400 m 2,总建筑面积为5 847.12 m 2,其中计算容积率面积为5 037.87 m 2,基底面积为1 734.33 m 2;地上4层,无地下室,建筑高度为16.60 m(室外地面至女儿墙);该工程属于二类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幼儿园用地范围内无设置地下室,地上部分为4层,局部3层,楼梯可达层数为4层(3层天面)。各层平面均为单边外廊式设计,楼梯为非封闭楼梯间。2、3层布置班数各9班,每班30人,疏散梯净宽度均大于1.1,总宽度为1.9+1.6+1.9=5.4 m≥(30+4)×9/100×0.75=2.3 m。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梯间距离小于20 m,房间内任意一点到该房间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疏散门距离小于20 m。各层房间疏散门净宽度大于0.9 m;首层设有阶梯教室,疏散门净宽均大于1.4 m;座位数为162座,总疏散宽度为4.5 m≥162/100×0.75=1.2 m。根据消防局提出的意见,其中一条就是要求所有的楼梯间改为封闭楼梯。
我方查阅了相关规范: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5.3.5条:下列公共建筑的室内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包括首层扩大封闭楼梯间)或室外疏散楼梯: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旅馆、超过2层的商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设置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且建筑层数超过2层的建筑;超过5层的其它公共建筑。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4年)》5.5.13条:下列多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除与敞开式外廊直接相连的楼梯间外,均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医疗建筑、旅馆、公寓、老年人建筑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建筑;商店、图书馆、展览建筑、会议中心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6层及以上的其他建筑。
3)《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87)3.6.6条:幼儿园活动室、寝室、音体活动室应设双扇平开门,其宽度不应小于1.20 m。疏散通道中不应使用转门、弹簧门和推拉门。
根据以上几条规范,可认为此幼儿园项目的疏散梯可做成开敞楼梯,且幼儿的行为活动本身需要引导,直观直达的楼梯较容易在危机情况中引导其疏散,再者,幼儿体力较小,封闭楼梯间的防火门,幼儿难以推开之余也容易对幼儿造成伤害。但消防局仍要求修改,其依据是省公安厅于2014年颁布的《关于印发加强部分场所消防设计和安全规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第6点第2条,超过3层的幼儿园必须设置封闭楼梯间。
按此要求,公馆幼儿园的楼梯间均改为封闭楼梯间,为避免对幼儿平常活动造成阻碍和碰撞,楼梯门改为常开式防火门,只在火灾时感应并自动关闭。
4结语
以上两个项目均遇到类似的关于是否应设封闭梯间的问题,本人认为,在严格执行防火规范的同时,也需要具体项目具体分析,若能满足消防要求的前提下,仍是需要对人的实际使用习惯有一定关注,让设计更合理和人性化。人员密集场所在教育建筑中多会出现,如何解决其疏散是设计中一个较重要的环节。本文主要以广州市第二十一中学体艺楼、佛山保利公馆幼儿园的设计工作,以及与审图部门、消防部门的讨论沟通为实例,分析关于教育建筑中密集人员场所的疏散问题,说明此种场所的疏散设计,除在满足消防基本要求的情况下,也应该相应地关注到使用人群的特征及习惯,从而做出更合适的处理。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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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58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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