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研究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1.1 三农问题严重 ,阻碍经济发展
农村经济体制经过几次改革以后,“三农”问题依然未得到有效的解决,仍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以及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瓶颈”。据统计,2014 年农业增加值仅约占 9.1%。远低于工业增加值的 47.8%与服务业的 43.1%。农业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拉动仅为 0.3%,远远落后于工业与服务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拉动 3.5%。同时,2014 年年底,我国总人口约 13.68 亿,城镇人口约为 7.50 亿,农村人口约为 6.19 亿,分别占总人口的 55%,45%,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 31195 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 11422 元,农村居民收入仅为城镇居民的 36.6%。2014 年数据显示农业经济发展慢、农民收入低,而农民经济组织的创新是解决其根本的有效途径之一。
1.1.2 农民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日益突出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单户生产已经无法满足农产品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单户生产具有规模小,资金欠缺,市场信息缺乏,商品交易方式陈旧落后,资源整合困难等特点,导致了其生产成本、交易费用过高,专业化程度较低,农产品滞销,市场转化效益较差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有计划地将单个农户组织起来,形成一个集生产、经营、销售、加工行为于一体,产供销一条龙的服务体系,有效联合与管理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民生产,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扩大生产规模,降低市场风险,这就需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架起农民与市场的桥梁,即代表农民利益,,也解决农产品的市场问题。
..............................
1.2 研究意义与目的
1.2.1 研究意义
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其数量,规模、管理机制,保障机制各方面都得到空前的发展。但由于我国还处于发展探索阶段,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许多的问题,农户对合作经济组织的认识不足,政府缺乏正确引导能力,资金支持不精准,懂技术、懂管理人才缺乏。由于炎陵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背景,农业发展基础不同,因此,炎陵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运行不能照搬西方经验,应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自然条件,文化的实际情况,从实际出发,去探索适合炎陵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最佳发展模式,让此种模式具有生命力,并发挥示范效应,从而带动炎陵地区农村经济的发展。
目前,株洲炎陵县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存在规模比较小,合作层次较低;入户农户较少,合作社组织实力薄弱;合作组织管理制度不健全,行为不规范;扶持制度不够,资金困难等问题,这些问题充分说明了炎陵县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还有很长的探索道路。为此,本文认真借鉴国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功经验,对炎陵县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特征、存在问题及原因进行剖析,同时,按照“以点带面”的原则,还专门深入研究了炎陵县典型示范合作社——平乐黄桃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做法,提出促进炎陵县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策略,让这种策略成为炎陵县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的参考依据,并为当前贫困地区的精准扶贫提供政府决策参考。
..........................
第二章 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相关理论概述
2.1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简要历程
在国外,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萌发阶段(1844 年以前近百年空想主义社会时代)。合作社开始成形出现并引发了合作运动。
第二个阶段:初步发展阶段(1844年第一个合作社产生到1945年二战结束):1895 年国际合作社联盟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成为国际合作运动的主要内容。
第三个阶段:发展迅速阶段(二战之后),合作运动发展十分迅猛,几乎遍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整个农村经济。
在国内,大体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生产合作社时期。这一时期从新中国完成土地改革开始,1953年间的互助合作,是我国农业的"第一个黄金时代”。
第二个时期,是集体化和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的"人民公社”集体经济时期。实行政府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合二为一的"政社合一”的制度,违背了合作经济的宗旨,致使我国农业长期停滞徘徊达二十年之久。
第三个时期,以家庭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时期。农民积累了部分自有资产,大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各种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应运而生。
...........................
2.2 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概述
2.2.1 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概念
主要包括各类合作社、经营性专业协会,股份合作社。与传统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相比,主要区别见表 2-1。
相对于西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我国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所产生的背景、发展的基础有着明显的不同,有着自身的时代特征:
第一、以自愿为原则,以农民为主体。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在“自愿,自由”的基础上建立的,即自愿加入,退出自由。它并不改变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不影响农民自主经营权,不改变现有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第二、统一行动,维护自身权益。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分散经营,坚持非盈利原则,但对外统一行动,统一采购生产资料,统一销售,统一储存,统一配送,降低生产成本,储存成本,增加流通与加工收入,提高市场地位。
第三、以利益为纽带,民主管理。合作经济组织实行自负盈亏机制,盈利按会员交付农产品的数量,质量,劳动投放量,资金投入量返还利润与分配红利。内部设有社员大会,决策实行投票制,会员一人一票。由大会选出理事会、监事会的治理结构,实行民主管理。让农民参与经营监督和民主决策。
............................
第三章 国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经验及启示..................13
3.1 发达国家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概况................13
3.1.1 美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特点............... 13
3.1.2 日本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特点........................ 14
第四章 炎陵县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存在问题及成因................................19
4.1 概况............................ 19
4.1.1 简介........................... 19
4.1.2 炎陵县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基础................. 19
第五章 案例研究:平乐黄桃种植专业合作社.........................31
5.1 合作社简介......................... 31
5.2 合作社取得的成绩............................ 31
第六章 促进炎陵县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策略
6.1 注重宣传发动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思想认识是基础,只有农民与地方各级政府及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对其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才能促进其发展。炎陵县地处偏远山区,信息相对闭塞,虽然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已经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建立了黄桃,红茶,白鹅等示范社,促进了产业的升级。但由于开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才几年的时间,还处于探索产品与地区自然条件的有效结合阶段,经济效益还不明显,大部分农民、一些政府工作人员对其认识不够,需加大对其宣传,提升对其认识,从上到下统一思想。
6.1.1 宣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新生事物,由于农民知识水平有限,对其性质、合作原则及作用缺乏深入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对农民合作社的界定、组织机构、操作程序、扶持政策、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突出了农民的主体地位和农民对合作社的民主管理,是一部通俗易懂、简明扼要的法律条文。为此,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帮助农民提升对合作经济组织的实质认知,避免出现“谈合色变”现象。一要以社会普法活动为基础,采取多种途径形式,深入农村基层乡、镇,村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的政策,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农村广大群众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优势、服务对象、发展方向的认识。二要充分利用基层村委的作用,通过当地村委会进行宣传讲解,并介绍国内外成功的经验,让农民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有个初步认识,并引起一定的关注。三要利用农民容易接受的媒体宣传,制作专辑,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性,法律保障,优惠政策,特别是经济效益等进行宣传,营造鼓励支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良好的舆论氛围,吸收更多农民自愿、主动加入合作经济组织。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7.1 结论
在我国“三农”问题严重,市场经济及农业要求现代化与产业化的背景下,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创新,是解决农民小生产与商品大市场矛盾日益突出的有效途径之一。通过查阅大量文献,对我国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内涵、特征及类型进行界定,对相关理论基础进行梳理。炎陵县地处株洲南边的农村山区,农业发展落后,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民收入较低,为了促进地区农村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增收,在政府、企业及个别农民的引导下,近年来,炎陵县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取得显著的成效,但是由于我国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尚处于初级探索阶段,理论研究落后,实践典型示范的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较少,同时由于我国区域差别较大,其借鉴意义有限。炎陵县的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存在诸多的问题。一是对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认识不足。包括政府有关人员的认识与农民的认识。二是农户参与度较低,合作社规模小,发展不平衡,综合实力不强。三是内部组织机构与管理制度、利益联结机制、风险保障机制尚不完善。四是政府在财政、税收扶持不够,信贷体系尚未健全。五是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人、企业带人头、技术人才不足。在研究美国、日本及法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可借鉴的经验基础上,提出了促进炎陵县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一些建议:一是注重宣传发动,提升认识水平;二是拓展发展空间,抵抗市场风险;三是强化内部治理,健全运作机制;四是是加强扶持力度,优化发展环境;五是创新发展模式,增强竞争能力;六是注重人才培育,加强队伍建设。
参考文献(略)
本文编号:790861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wenshubaike/kjzx/7908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