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聚落边界景观形态特征研究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目的与意义
乡土聚落是地域性文化特色的重要体现,记载了一个地区的自然特征、生产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是研究地域性的风貌特征和社会文化的重要切入点,也是风景园林、城市规划、建筑等学科在可持续人居环境研究领域的重点。北京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而分布在其周边各区县的传统村落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调查统计,北京现有相对完整的古村落 80 余个,其中 30 多个集中在门头沟区,而其他的主要分布在密云、延庆等区县。我国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使得乡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乡村劳动力外出,导致了空心村以及村落衰败现象;全球化和现代化导致传统乡土聚落的地域特征消失,逐渐千篇一律;盲目的新建和过度旅游开发导致乡土聚落的传统风貌遭到破坏,传统的场所精神和文化内涵发生改变。北京作为一个拥有悠久皇都历史的现代化大都市,正处在一个剧烈发展变化的时期,面临着传统和现代的交替、碰撞,其周边的乡土聚落空间形态也是如此。因此,本文以北京古村落为研究范围,以乡土聚落的边界景观形态为研究的切入点,试图从形态和情态方面来剖析边界景观,为处理古村落的保护和发展提供一些启示。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本文以边界景观形态特征为研究主线,以北京古村落为研究范围,突破以往以单一地区和聚落、聚落整体空间为对象的研究方式,借鉴景观形态学、建筑外部空间的理论,试图建立起乡土聚落边界景观形态特征研究的方法和理论,探索出乡土聚落边界景观的构成规律和形成发展机制,为地域性乡土聚落边界景观的保护和发展提供借鉴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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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国内外研究概况
早期对于民居建筑的研究侧重于建筑单体、结构体系以及材料等细节方面,建筑领域的相关学者对乡土聚落的研究是从 20 世纪 80 年代开始的。由于技术水平等客观因素的限制,这一阶段对乡土聚落的研究大多关注点在于历史的总结和现象回顾。直到 21世纪,乡土聚落研究有了较大的突破,透过地域性的聚落研究可以窥见一个地区的社会、历史和文化特征,同时通过乡土聚落的发展变化也能够引起对于当代社会文化的思考。我国对于乡土建筑的研究是从 20 世纪 30 年代开始的,这一时期以单体建筑的考证为主,包括一些民居史料分析和调研工作。进入 50 年代之后,相关机构对乡土建筑的重视程度增加,民居研究工作的范围开始扩大,引起了建筑界的普遍关注,但是仍以单体实例研究为主。这一时期重要的著作有刘敦桢先生的《中国住宅概况》,刘致平、王其明的《中国居住建筑简史》等,前者是中国民居研究中的里程碑式的著作。80 年代改革开放期间,民居的研究重新开始活跃,涌现出了一批关于各地民居的专著,研究涉及建筑的形式、材料、风格以及民居历史和保护等方面。如陈志华等人对于古镇碛口、楠溪江地区的村落调查研究。在这之后,由于多元文化的碰撞交流,乡土建筑研究领域得以快速发展,研究的对象、研究广度和深度都有了较大程度的扩展,走出了单体实例研究的阶段,开始对建筑群体、建筑与环境、建筑与社会文化的关系进行探讨,人们对乡土建筑的历史遗产、社会、文化价值有了新的、全面的认识,但总体上研究方法和研究视角较为保守这一时期的专著有《结构主义与集体形式》、《中古代建筑史话》、《湘西城镇与风土建筑》等。在建筑遗产保护方面,阮仪三促成了平遥、周庄、丽江等众多古城古镇的保护,享有“古城卫士”、“古城保护神”等美誉,代表专著有《旧城新录》、《古城留迹》、《江南古镇》。陈志华、楼庆西、李秋香成立“乡土建筑研究组”,进行广泛的乡土古建调查,代表著作有《乡土建筑遗产保护》。此外还有陆元鼎、单霁翔等学者在乡土建筑、文化遗产保护方面进行了地域性的广泛研究和深入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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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乡土聚落边界景观总体认知
2.1 聚落边界溯源
在距今万年之遥的旧石器时代,人类以采集狩猎为生,利用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十分有限,尚不能形成类似于村落的固定居民点。到距今大约 1 万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早期,人类进入原始农业阶段,改变了作为食物采集者的生活方式,并开始定居。不论是西安半坡遗址还是临潼姜寨遗址,平面形态为圆形,以氏族共用的仓库和宗教仪式空间为中心,周边环绕着半穴居的圆形住宅,外围筑有防御性壕沟,将聚落与外界相隔离。1这类边界形状简单,体现出了一种很强的内聚力,是对人类基本的安全需求的满足。到了传统农业阶段,以氏族公社为单位的原始共产主义经济实体逐步瓦解,以家庭或家族为单位的私有经济形式形成。与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变相对应,原本圆形、向心的简单聚落结构逐渐消失,被多中心、发散式的聚落结构所取代,但整体仍然呈现封闭、内向的特征;边界形态更加复杂和多元化,除了防御功能之外还具有生态、美学乃至观念层面的意义。这一阶段的聚落形态在《桃花源记》中有所描述,即边界由山体和狭小的入口围绕而形成,,“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描绘了一幅中国人心中的理想聚落环境图景,而这种安定美好的环境的形成是以封闭的领域、与世隔绝作为前提的。与此相类似,风水理论中关于聚落选址布局的背山面水、负阴抱阳也是对于聚落边界构成要素及整体关系的描述。当聚落周边没有良好的自然环境要素作为屏障时,人工改造就成为重要的方式,包括引圳开渠、筑坝蓄水、植树建塔等,这样形成的边界更为清晰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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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乡土聚落边界与地区背景
自然是人类生息劳作的舞台,人类的社会、经济、政治等聚居活动无一不是在与自然环境的结合中产生并发展。聚落形态涉及人类适应、改造自然的全过程,其空间特征更是直接受到地形、气候、水文、资源等自然因素的影响。我国的传统乡土聚落产生于封建社会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之上,其发展的经济技术条件十分有限,因而自然因素的影响就显得格外突出。我国国土自南至北跨越的纬度达五十度之多,各地气候条件差异极为悬殊,对地域性的聚落形态产生了显著的影响。地理气候与聚落边界景观的关系可以从建筑单体和建筑布局方式两方面来讨论。聚落建筑单体是受气候影响最直接的因素。如寒冷地区控制开窗数量,形成厚重、封闭的建筑特征;湿热地区建筑通透性强,屋顶坡度大,且出檐深远。这些迥异的建筑形态直接反映在由它们构成的聚落边界上,形成了鲜明的地域风格。地理气候的影响还在于建筑的布局方式。我国的东北、华北的民居聚落,由于冬季气温低,人们不得不通过日照来提高室内气温,加之纬度高,冬季太阳的入射角度较平缓,为争取更长的日照时间,并避免建筑物相互遮挡,建筑物之间必须保持较大的距离。反映到总体布局上,建筑密度非常低。1与之相对应,由建筑外墙面形成的聚落边界就呈现出一种疏松的形态特征。 与上述情况相反,对于纬度较低的地区,为了遮阳,建筑物需力求靠拢,以期获得尽可能大的阴影区,使人们免于烈日的暴晒。这种布局方式则形成了较为紧密的聚落边界形态。而对于湿热、静风的地区,通风的要求在建筑布局和边界形态上有着明显的体现。如云南境内的干栏式建筑,为求得良好的通风效果,建筑物均成独立的形式,四面临空,聚落整体便呈散点状分布于较为开阔的地带,边界疏松,开放性特征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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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乡土聚落边界景观平面形态特征 ......... 25
3.1 乡土聚落边界类型.......25
3.2 聚落边界平面形态构成.....30
3.3 聚落边界平面形态的演变.......33
3.4 聚落边界平面形态的主要特征 .....37
3.5 本章小结....42
第 4 章 乡土聚落边界景观空间形态特征 ......... 43
4.1 聚落边界景观空间形态的研究视角....43
4.2 远景视距下的聚落边界景观形态 .......44
4.3 中景视距下的聚落边界景观形态 .......47
4.4 近景视距下的聚落边界景观形态 .......5
4.5 本章小结....58
第 5 章 乡土聚落边界景观中的情感形态 ......... 59
5.1 人的情感需求 ........59
5.2 聚落边界景观形态中的文化意义构成......60
5.3 情感的产生机制 ....65
5.4 本章小结....67
第5章 乡土聚落边界景观中的情感形态
5.1 人的情感需求
沙里宁说:“给我看你的城市,我便能说出你的人民在精神上追求什么”。城市的物质形态是有人的印记的,这些印记揭示的是人的思想、活动方式和情感需求,在乡土聚落中同样如此。要理解聚落中人的情感需求,就不得不提到人类行为最基本的规律。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类生存所表现出的基本行为需求可以归纳为五种:生理、安全保障、爱与归属、尊重和自我实现。这五种需求具有从低到高的层级关系。在聚落形成早期,生理和安全的需求占据了绝大部分,成为聚落景观营建的主导因素;而随着聚落的发展和成熟,人们早已经具备了克服生理和安全问题的丰富经验,于是在爱与归属、尊重和自我实现等情感层面的需求比重大大增加。位于聚落边界的祠堂、庙宇、牌坊、石刻题字等就是这些情感要素物化的体现。另一个必须谈及的基本问题是观赏者对于景观的感官感受。人类的感官包括视觉、听觉、嗅觉、触觉与味觉五种,而这其中视觉和听觉所摄取的信息量占到感官摄取信息总量的 90%,在景观空间中,视觉的作用又尤为重要。视觉感受是主体产生更高层次情绪、感觉的前提和基础。即使运用到聚落边界景观的规划设计中,视觉设计也是首要的,抽象的情感要素需要转换为具体的设计要素,通过边界景观空间的营造来向主体传递情感和文化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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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论
边界景观是乡土聚落的门面,它直接影响着聚落的整体风貌,并寄托着当地人的精神和情感,是地域文化特征的重要体现。随着城镇化的加速发展,传统乡土聚落的物质和文化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边界作为聚落景观保护中最脆弱、最容易被忽视的一个要素,其遭受的破坏最为显著。对边界景观进行特征分析和保护研究,属于聚落景观整体保护的一部分,将研究从内部空间转移到边界空间,是聚落风貌传承的一个不同的切入点。与道路、节点、标志物等聚落其他具体而独立的构成要素不同,边界(尤其是边界线)是一个相对抽象、模糊的概念,需要研究者进行主观的界定,在空间上对聚落内部要素和外部环境的依赖性更大,又包含自然、历史、文化等方面的信息,因此更需要将“整体保护”的观念放在首要位置。近年来,为保证乡土聚落的旅游服务功能,而对其风貌和内涵产生的破坏行为常有发生,这些均是忽视边界景观的重要性、忽视“整体保护”的结果。在聚落实际保护中,现代化的影响难以避免,需对加建、改建等行为给予限制和引导,边界的拓展要延续聚落的内部结构和肌理,禁止私搭乱建行为,采用本土材料和形式,使新的边界既能融入聚落整体,又能体现自身特征,同时与自然环境相协调,维护乡土聚落景观的完整性和原真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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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略)
本文编号:35106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wenshubaike/lwfw/351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