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贸易保护制度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1绪论
1.1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本文以农产品贸易保护制度为对象,试图用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构建三维分析框架,通过对美国、欧盟和WTO农产品贸易制度的实证分析,揭示农产品贸易保护制度产生的根源、生成机理、决定因素,预测其未来的可能走向,为中国农业政策和多边农产品贸易制度改革提出战略性建议。确定这一选题,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1.1.1全球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世界经济的未来走势做出了更加悲观的预测。IMF在2009年初发布的世界经济展望最新预测报告认为,22009年全球经济增长将仅为0.5%,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最低的。发达国家增长将由2008年的1%锐降至-2%,其中,美国为-1.6%,欧盟为-2%,英国为-2.8%,德国为-2.5%,法国为-1.9%,日本为-2.6%,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为-3.9%,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也将从2008年的6.3%降至3.3%。
严峻的经济贸易形势下,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国际经济贸易发展历史告诉我们这样一个事实每当世界经济步入萧条,贸易保护的呼声便甚嚣尘上,各种保护措施便纷纷出笼。在治理当前的经济萧条过程中,一些国家为拯救经济出台了各种经济刺激方案,其中不乏奖出限入的政策措施,贸易保护主义开始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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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研究思路、方法和基本结构
1.2.1研究思路
根据研究主题和资料的可获性,本文拟将按照以下思路对国际农产品贸易保护制度展开研究本文将以贸易政策的政治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为理论工具,辅以古典和新古典贸易理论,首先对现存的贸易政策政治经济学中的“利益集团一政府”基本分析框架加以改进,加入国际贸易制度这一因素,形成“利益集团一政府一国际贸易制度”三维分析框架,重点从利益集团、政府和国际贸易制度三个因素在贸易政策决策中的政治行为入手,分析国际农产品贸易保护制度产生的机理、主要决定因素,结合农产品贸易保护制度的历史考察,揭示该保护制度产生和发展的一般性规律,并以此为基础,对主要发达国家的农产品贸易保护制度以及WTO农产品贸易制度未来可能演变趋势作出基本判断。本文将选取欧盟、美国作为实证分析对象,因为它们对国际农产品贸易保护制度的“贡献”最大。本文将国际贸易制度在前述分析框架中内生化,因此,WTO农产品贸易制度也作为实证分析的一个重要内容。最后,根据研究结论,结合中国的现实,提出中国农业发展和参与农业多边贸易谈判的基本战略建议。
1.2.2分析方法
本文采用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基本研究方法,结合归纳和演绎的逻辑手段对国际农产品贸易保护制度展开研究。具体地,在理论分析框架构建上使用的是规范的分析方法和归纳逻辑手段,在对前人理论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WTO农产品贸易制度形成过程和典型民主政治制度下农产品贸易政策决策的政治过程的归纳,提炼和构建国际农产品贸易保护制度的分析框架,为后文的实证分析打下理论基础在对美国、欧盟、WTO农产品贸易制度的分析中采用实证分析中的历史分析、案例分析、对比分析、数据分析等方法和演绎、归纳逻辑手段,来验证本文构建的理论分析框架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最后,再利用该一般性的理论分析框架通过演绎推理,分析国际农产品贸易保护制度未来的可能演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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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产品贸易保护制度研究的理论基础
贸易政策历来都是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平衡的结果,“完全的自由贸易和完全的保护贸易都只存在于贸易理论的抽象研究之中,而现实的贸易政策却是二者某种程度的结合。这是由二者的内在联系决定的。自由贸易决定着贸易利益的创造,保护贸易决定着贸易利益的实际分配,利益创造和利益分配的均衡决定了现实贸易政策状况。”①现实贸易政策决策更多的是为争夺贸易利益分配的政治过程。这种利益分配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贸易利益在国内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分配。为维护或改变自由贸易利益的自然分配格局,不同利益集团展开激烈的游说决策者的政治活动,游说的结果往往是自由贸易利益的自然分配格局被打破二是贸易利益在贸易伙伴国之间的分配。贸易伙伴国围绕某种制度安排如双边贸易协议、多边贸易协议进行政治斗争,通过保留实施保护措施的权利来改变贸易条件,从而改变贸易利益的国别分配。因此,国际贸易制度安排必然是贸易制度研究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2.1农产品贸易政策的经济学解释
2.1.1自由贸易理论的解释
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是针对农产品贸易保护措施的存在而提出来的,主要目的是削减或消除扭曲农业生产和贸易的各种国内保护措施。如前所述,任何一种贸易政策都是经济力量和政治力量的均衡结果,那么,对影响贸易政策决策的经济力量的研究就必须从自由贸易理论解释入手。自由贸易理论的核心思想是,减少或消除扭曲措施,可以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增加国民的净福利。自由贸易理论根据假设条件和内生变量的不同,可分为古典自由贸易理论、新古典自由贸易理论和新自由贸易理论。
2.1.1古典自由贸易理论的解释
有趣的是,斯密对自由贸易好处的论证正是以农产品中葡萄酒与工业品毛呢的自由交换开始的。1776年,斯密在其经济学巨著《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书中,提出了一种新的贸易理论,即绝对优势说。这一理论的核心思想是国际贸易是互利的,并非损人利己的互利贸易的基础,则是国与国之间生产特定商品的绝对成本差异。这个学说,构成了斯密自由贸易政策主张的基础。斯密认为,分工是国民财富得以大幅度增加的原因,专业化劳动分工与交换能够最大限度地增加自己的利益。一国内部不同职业之间的分工互利原理,可以推广至国与国之间。“在每一个家庭的行为中是精明的事情,在一个大国的行为中就很少是荒唐的了。如果外国能以比我们自己制造还便宜的商品供应我们,我们最好就用我们有利地使用自己的产业生产出来的物品的一部分向他们购买”。斯密的“绝对优势说”成为自由贸易政策的理论基础,也是一国政府在制定贸易政策时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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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农产品贸易政策的政治经济学解释
如前所述,西方主流经济学假设政治因素作为外生给定,用纯经济学的分析方法阐述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对国民福利和国家利益的影响。但是,如果我们对现实贸易政策进行观察思考就不难发现,单从经济学角度去解释贸易政策就会存在“贸易理论的悖论”,即自由贸易理论与保护贸易理论的悖论。因为,单从经济学角度看,自由贸易会带来一国乃至世界的净福利增加,而保护贸易则会带来净福利减少,因而世界各国都应该实行自由贸易政策。但现实世界中的情形却是,自由贸易政策与保护贸易政策不仅同时存在于不同的产业之间,甚至同一产业的贸易政策本身也是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思想的混合体。这引发了经济学家试图以新政治学的分析方法来研究贸易问题,从而诞生了国际贸易政治经济学思想,为我们研究国际贸易政策开辟了新的视角,提供了新的分析方法。正如麦克莱恩,指出的“大多数农业政策分析人员会接受这种假设基于效率的理论将不会劝说政府解除它们的农业保护政策。在规范分析工具失灵的前提下,为了更精确地描述政府行为,经济学家已求助于从政治经济学角度考虑问题的实证理论。
2.2.1贸易政策政治经济学分析思想的形成与发展
国际贸易政治经济学思想来自于国际关系研究中的国际政治经济学。国际政治经济学架起了政治学与经济学桥梁,使我们有可能对更具体的国际贸易问题进行更贴近现实的研究。自20世纪后半期开始,经济学家提出了新政治经济学理论,并将其应用于对贸易政策决策过程的解释,他们在总结经济全球化加快发展的新现实基础上,又概括出了一些新的理论观点。
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公共选择理论产生以后,学者们开始从新的角度对利益集团影响贸易政策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戈登·塔洛克就明确提出了关税是利益集团游说结果的观点。②他认为,政府一般不会自动征收保护性关税,它必定是在一些集团的游说施压下才这样做的,而这些政治活动是要耗费资源的。另一些集团为了抵制关税导致的价格提高,以及由此引起的财富转移,也会注入资源阻止政府做出征收关税的决策。
到20世纪80年代,西方一些经济学家将政治因素内生化来解释贸易政策形成。他们认为,资源无法实现有效配置不仅是因为市场失灵,还应当从政府失灵尤其是政府制定政策的政治领域去寻找原因,政治因素应当是影响资源配置效率的核心因素之一。不同的政治制度对经济政策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制度是内生的,而且是决定经济政策的重要因素”。因此,这些经济学家将政治因素纳入经济学的分析模型,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新的经济理论,亦即新政治经济学,以公共选择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为主要代表。在此基础上,一些学者将新政治经济学引入国际贸易研究领域,提出了国际贸易政治经济学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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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美国农业保护制度的政治经济学分析··········87
3.1美国农业保护制度的经济背景···········87
3.1.1美国农业的发展概况及特点············87
4欧盟农业保护制度的政治经济学分析·················145
4.1欧盟农业保护制度产生的政治经济背景············145
5国际农产品贸易制度的政治经济学分析··········198
6中国农业政策与国际农业贸易谈判的战略思考
在对国际农产品贸易保护制度研究的基础上,本章将结合中国农业发展和农产品贸易现实对中国农业政策和参与WTO国际农业谈判战略调整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中国农业发展战略是一个需要广泛深入研究的课题,有关机构和学者作了大量的研究。由于本文的研究方向和篇幅所限,本章所提出的战略建议主要是方向性的。
6.1世界农业发展失衡的现实与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思考
农业生产问题是国际农产品贸易政策研究中不可避免的一个重要方面,因为贸易政策会直接影响农业生产。本文前几章中屡次提及,世界各国农业发展极其不平衡,因而国际农产品贸易的发展也不平衡。在这种条件下,各国的农业发展和农产品贸易战略和政策必须有所不同。在发达农业大国极力倡导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背景下,农业落后国家必须注意到自己的发展现实,理性客观地考虑自己的农业发展和农产品贸易战略和政策。事实上,目前世界上多数发展中国家农业发展水平严重落后于发达国家,最不发达国家甚至常年无法解决粮食问题,这些客观事实的存在,为我们的相关研究提供了重要警示,到底要不要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或如果必要,谁应当成为改革的主要对象,自由化应当到何等程度,这是我们在战略决策时必需认真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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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结论
根据《农业协议》,国际农产品贸易谈判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公平的、市场导向的农产品贸易制度,在该制度下通过多边谈判,逐步地实质性削减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最终纠正和防止世界农产品市场存在的种种限制和扭曲现象。在此过程中应顾及到非贸易因素,包括粮食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需要,顾及到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与差别待遇,以及改革对最不发达国家和粮食净进口国带来的不利影响。
为推动实现这一目标,许多国际组织、政府和民间研究机构、学者对农产品贸易自由化作了大量研究工作,其中许多研究通过各种模型,估计和分析了消除农业领域中长期大量存在的国内支持、市场准入和出口竞争措施能够为世界福利带来的巨大利益。但是,严酷的现实告诉我们,任何贸易政策决策绝不仅仅是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国别贸易政策是这样,国际贸易制度更是这样,甚至《农业协议》宗旨的确立也是这样。现代经济发展史告诉我们,是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政府财力增强以后,率先推行农产品贸易保护政策,又是它们在其农业具备了国际竞争力以后,率先在国际贸易制度体系内推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是它们左右了《农业协议》宗旨的确立。这其中隐含的国家利己主义政治逻辑值得我们深思。
贸易政策的制定是政治主导下的经济决策,因此,采用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来研究国际农产品贸易制度问题才更具现实意义。由于发达国家的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贸易在世界上占据重要地位,使得它们常常能够左右国际农产品贸易制度的变迁。多哈回合农业谈判之前的国际农产品贸易制度基本是由发达国家左右的,多哈回合农业谈判开启后,由于发展中国家的积极参与,通过组成谈判集团表达立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发达国家的谈判主导地位。然而由于经济、贸易地位相差悬殊,发达国家左右谈判的痕迹依然非常明显,它们的农产品贸易保护本性在这一过程中表现得淋漓尽致。正因为如此,主要发达国家的农业贸易制度就成为研究国际农业贸易制度的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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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35113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wenshubaike/lwfw/351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