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奏议的文学研究
第一章 唐前奏议述略
华夏文明之始,传说中的炎帝与黄帝时期,尚处于原始社会后期,以血缘与利害关系组合的氏族部落联盟,其成员之间相互平等,各自独立处理内部事务。尧舜禹时期,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公共的管理机构出现,部落联盟首领与各部落酋长协商处理事务,两者虽是上下级关系,但彼此地位并不悬殊,权力交接以禅让形式进行。夏朝开始,世袭制取代禅让制,不同的阶级出现,奴隶制国家形成,奴隶主贵族政权建立。殷商时期,政府机构增多,职官明确,等级严格,,君臣地位有高下之分。周代实行分封制,“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周王为天下共主,诸侯是臣属,两者是宗藩关系,身份有尊卑之别。春秋战国时期,王室衰微,诸侯国各自为政,“君治其要,臣行其详,君操其柄,臣常其事”,新的官僚制度孕育其中。秦汉以后,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形成,君主专政的政治体制最终确立,并影响中国历史两千余年。
第一节 简朴自然的先秦奏议
先秦无“奏议”一词,“奏”与“议”各有含义。
“奏”的本义是奉献、送上。《尚书·舜典》云:“敷奏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说文解字》:“奏,进也。从夲,从屮。屮,上进之义。”《文心雕龙·奏启》云:“昔唐虞之臣,敷奏以言;秦汉之辅,上书称奏。陈政事,献典仪,上急变,劾愆谬,总谓之奏。奏者,进也。言敷于下,情进于上也。”
“议”的本义是商议、讨论。《尚书·周官》:“以公灭私,民其允怀,学古入官,议事以制,政乃不迷。”《说文解字》:“议,语也。一曰谋也。从言,义声。”《文心雕龙·议对》:“洪水之难,尧咨四岳,宅揆之举,舜畴五人。三代所兴,询及刍荛。春秋释宋,鲁僖预议。及赵灵胡服,而季父争论;商鞅变法,而甘龙交辩;虽宪章无算,而同异足观。”
比较“奏”、“议”的本义,不难发现它们都与处理政事有关,而且主要是口头讨论的形式,即相当于奏言。由此可见,奏言的产生可追溯至传说中的尧舜禹时期。在禅让制时代,国家虽处于初级形态,但君臣之间也存在上下级关系;那时文字还没有出现,所以议事只能当面进行,并靠口头的上传下达来执行。文字发明以后,一些比较重要的言论被记录下来,成为最早的奏言。在上古文献汇编《尚书》中,我们可以找到很多这样的奏言。《尚书》有典、谟、誓、命、诰、训六体,除了极少数记叙文字(如《禹贡》),主要内容就是告上训下之词,即各种场合与情境下的政治性言论。如《尧典》记述帝尧与四岳商议帝位继承人问题的一段对话:
帝曰:“咨,四岳!朕在位七十载,汝能庸命,巽朕位?”
岳曰:“否!德忝帝位。”
曰:“明明扬侧陋。”
师锡帝曰:“有鳏在下,曰虞舜。”
帝曰:“俞,予闻,如何?”
岳曰:“瞽子,父顽,母嚚,象傲。克谐以孝,烝烝乂,不格奸。”
帝曰:“我其试哉!女于时,观厥刑于二女。”
帝尧向四岳征求继承人选,四岳进行推荐并陈述理由,这是讨论政事;两者纯用口语,这和后世应诏廷对很相似,所以将四岳的答复视为奏言是说得过去的。《皋陶谟》里,皋陶与禹在帝舜面前讨论如何治国安民,提出慎身、知人、安民三项主张,这一番谈话与后世的奏言已经没有什么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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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严谨深厚的两汉奏议
秦末战乱,群雄逐鹿,刘邦取得最后胜利,建立汉朝。汉承秦制,略有损益。中央机构方面,皇帝之下设立三公九卿。《汉书·百官公卿表》云:“自周衰,官失而百职乱,战国并争,各变异。秦兼天下,建皇帝之号,立百官之职。汉因循而不革,明简易,随时宜也。”地方行政管理上,起初是郡国并行,七国之乱后,诸侯国降格与郡同级,遂行郡(国)县两级制。汉王朝也继承了秦朝文书行政体系,依靠公文运作来提高行政效率,并且使其法令化。在这个基础上,中国古代文书行政体系正式确定。
汉王朝处理中央事务,一般由大臣当面陈述或者上书奏请,地方事务则要求地方官员定期呈交施政报告,遇重大、紧急情况随时上表。皇帝虽然具有最高决定权,但奏书甚繁,一人之力无法应对,非重大事务,丞相、御史大夫可代理批复。武帝以后,尚书也成为皇帝处理奏议的助手。这样处理奏议就成为政府管理日常政务的主要形式之一。
汉初的统治者鉴于亡秦之覆辙,十分重视纳谏,即便有逆耳之言也不以为忤。比如高祖刘邦即位之初,重武力,轻文治。陆贾时时上前称引《诗》、《书》,惹得刘邦很不高兴:“乃公居马上而得之,安事诗书?”陆贾反驳道:“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且汤武逆取而以顺守之,文武并用,长久之术也。……向使秦已并天下,行仁义,法先圣,陛下安得而有之?”刘邦被驳得哑口无言,乃谓贾曰:“试为我著秦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何,及古成败之国。”“陆生乃粗述存亡之征,凡著十二篇,每奏一篇,高帝未尝不称善,左右呼万岁,号其书曰《新语》”这是统治者重视纳谏的典范事例。随后的文帝、景帝也大力勉励群臣进谏,所以贾谊、晁错、贾山、邹阳等人,也都纷纷上书针砭时弊,为国家长治久安建言献策。特别是贾谊与晁错,居安思危,深具忧患意识,谏诤之言连篇累牍,言辞激切,无所避讳,如没有统治者的提倡与鼓励,是很难做到的。可以说,文景之治的出现,与汉初言路大开,君臣之间良性互动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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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唐代奏议的概况
吴曾褀《涵芬楼古今文钞》云:“文章之体,因时代而殊,或古有而今无,或古无而今有,或名同而实固异,或名异而实固同,体制既繁,别裁宜审。”吴氏所言非常符合中国古代各类文体的发展情况,奏议尤为如此。奏议产生既早,使用时间也长,不仅数量庞大,而且形式多样,仅从历代名称上就可见一斑。简单如“章”、“表”、“奏”、“议”、“启”、“书”、“疏”,复杂如“谏书”、“谏言”、“奏言”、“奏说”、“奏对”、“奏谏”、“奏陈”、“奏疏”、“奏章”、“奏策”、“奏条”、“奏启”、“奏劾”、“奏本”、“奏状”、“奏折”、“奏议”、“奏表”、“状表”、“章表”“事书”、“上书”、“弹章”、“驳议”、“便宜”、“封事”、“封驳”、“条陈”、“札子”、“手片”、“对策”、“万言书”等,名目之多,让人眼花缭乱,但其实很多是异名同体,形式虽有所变化,基本功能一致。
第一节 唐代奏议的文体特征
虽然正式“奏议”文体概念要到清代姚鼐的《古文辞类纂》才提出,但奏议作为臣下上奏君主类文书的统称早在南朝齐梁时代就出现。至于章、表、奏、议、疏、启、上书、封事、对策这些具体文种,则出现时代先后不一,用途各异。第一章已经有所提及,本节略加梳理总结。
前面已经提及,先秦尚未出现“奏议”一词,单独的“奏”或“议”,也不是文体名称。“奏议”连用,最早要到汉代。《汉书》载汉武帝元朔元年下诏求贤,“有司奏议..曰:‘古者诸侯贡士,一适谓之好德,再适谓之贤贤,三适谓之有功,乃加九锡;不贡士,一则黜爵,再则黜地,三而黜爵地毕矣。……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奏可”。这里的“奏议”是指相关部门根据武帝之诏而商议具体措施然后上奏,跟后世文体之意有区别。又《翟方进传》:“朕既不明,随奏许可,后议者以为不便,制诏下君,君云卖酒醪。后请止,未尽月复奏议..令卖酒醪。朕诚怪君,何持容容之计,无忠固意,将何以辅朕帅道群下?”结合上下文,“奏议”应该理解为“奏所议”的行为。《汉书》中“奏议”的用法大致如此。唯一例外的是《成帝纪》,其赞曰:“博览古今,容受直辞。公卿称职,奏议..可述。遭世承平,上下和睦。然湛于酒色,赵氏乱内,外家擅朝,言之可为于邑。建始以来,王氏始执国命,哀、平短祚,莽遂篡位,盖其威福所由来者渐矣!”颜师古注:“称职,克当其任也。可述,言有文采。”此处的“奏议”,当用作名词,指的是朝臣所上奏文书。这也说明“奏议”作为特定的行为方式开始向着文体名称进行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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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唐代奏议的类别
唐代奏议在继承前代基础上有所损益,从而形成一种比较规范的上行文类。据《唐六典》记载:“凡下之通于上,其制有六,一曰奏抄,二曰奏弹,三曰露布,四曰议,五曰表,六曰状,皆审、署、申覆,而施行焉。”随后有注云:“章奏制度,自汉已后,多相因循。隋令有奏抄、奏弹、露布等,皇朝因之。其驳议、表状等,至今常行。”这是概说。所谓奏抄,按照《唐六典》注释,是指以政府各部门名义所上的奏议,与个人名义所上不同,其内容主要是“祭祀、支度国用、授六品以下官员、断流以上罪及除免官当者”。奏弹及劾奏,用于“御使纠弹百司不法之事”。露布有广狭二义,广义上泛指布告通告,特别是征讨的檄文;狭义则指是两种奏议类文书,一为不缄封的上书,与封口秘呈的封事相区别,二特指用兵获胜向皇帝奏捷的奏表。《唐六典》所指是“谓诸军破贼,申尚书兵部而闻奏焉”。其余议、表、状三种则是常见奏议类文种。《唐六典》的分类有些笼统,且标准不太统一。兹结合汉以来情况,对唐代奏议类别加以简单的说明。
章。原为音乐术语,音乐奏完一曲称为一章。在汉朝,引用为一种上行公文名。也称上章,主要向皇帝表示谢贺,不用于庶政。六朝时期,谢恩之外,章也能陈事、论谏,与功能与表重叠,两者界限日益模糊。《文心雕龙》论“奏启”、“议对”,都是分而论之,“章表”却并论,这说明章、表已经没什么区别了。到唐代,章遂为表所取代,实际运用非常罕见。晚唐有“章奏”之学,其实际内容也是“表奏”写作,章有名无实。
表。始于秦汉,运用范围很广。起初是陈事、贡物、让谢、举荐,到六朝时,凡事皆可上表,所以《文心雕龙》言“表体多包”。在唐代,近臣以外的官员向皇帝上奏用表。而皇帝接到臣子所呈之表后,一般要就“表”内所奏之事,作批复。这样在皇帝的下行公文中就出现了“答……表”这样一种不规范的公文形式。这种情况需要与上行之表加以区别。而且因为六朝以来奏的使用范围日益扩大,奏、表功能出现交叉重叠,表逐渐远离庶政,主要用于谢贺逊让。根据使用领域不同,表有贺表、谢表、遗表、降表、让表、劝进表的区别,其中贺表、谢表、遗表、让表使用较多。国家遇有重大庆典或者出现罕见祥瑞用贺表。得到赏赐、馈赠表感恩用谢表。大臣薨逝前对皇帝有所陈词,用遗表。封官授爵,循例上表谦让用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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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初盛唐奏议名家名作举隅.............60
第一节 初唐的奏议.............61
一、贞观群臣的嘉言谠论.......62
第四章 中晚唐奏议名家名作举隅.....................92
第一节 中唐的奏议.................93
第五章 唐代奏议的文学史意义..........138
第一节 唐代奏议的文学特色....................138
第五章 唐代奏议的文学史意义
在唐代文学史中,奏议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作为一种独立文体,它是唐代文章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文学特征与风格。在中国文学传统中,唐代奏议融合了中国文学抒情、叙事两大传统,陈事实,审利害,明义理,顺人情,达到了繁约得当、华实相胜的理想文章境界。此外,唐代奏议写作融实用性与艺术性为一体,在中国古代应用文写作发展历程中,堪称历史典范。
第一节 唐代奏议的文学特色
奏议是唐代文章的重要部分,它在内容上涵盖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也与君臣的个人生活密切相关。宋代姚铉所编《唐文粹》收录“表奏书疏”七卷,并按照内容对其进行了归类,主要涉及尊号、贺赦、政事、献事、配祭、教化、削爵、抑外戚、传道、崇儒、大葬、庙号、进贡、佛寺(寺观)、边事、学校、巡按、罢兵、关市、亢旱、去滥刑(赏)、弹奏、诛戮、兵机、论功等事宜。明代黄淮、杨士奇等人编撰的《历代名臣奏议》分君德、圣学、孝亲、敬天、郊庙、治道、法祖、储嗣、内治、宗室、经国、守成、都邑、封建、仁民、务农、田制、学校、风俗、礼乐、用人、求贤、知人、建官、选举、考课、去邪、赏罚、节俭、戒佚欲、慎微、识名器、求言、听言、法令、慎刑、赦宥、兵制、宿卫、征伐、任将、马政、荒政、水利、赋役、屯田、漕运、理财、崇儒、经籍、国史、律历、谥号、褒赠、礼臣、巡幸、外戚、宠幸、近习、封禅、灾祥、营缮、弭盗、御边、夷狄等六十四门,绝大多数门类下都有唐代作品。由此可见唐代奏议内容之丰富,它可以像诏令那样涉及宪章制度、国计民生、边防外交、朝政舆情、皇帝言行,也能如书信、传序、碑铭那样涉及个人生活,如遗表有对后事的安排,自叙表能讲述个人经历,陈情表之传达个人情感。也就是说,唐代奏议能兼顾公文与私书的表现内容。这一点,是唐代其它文体难以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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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奏议是中国古代一种应用广泛的上行公文,它的产生源于国家的建立与君主专政的需要,是文书行政体系的主要载体之一。
奏议不仅是决策治国的重要工具之一,也是古代文章的大宗。奏议的文学发展历经两千多年,从先秦两汉的尚实用到六朝时期的重文采,从唐代的文质兼备到宋以后的质木少文,其风格是不断变化的。
在唐代文学史上,奏议地位重要,特色鲜明,成就巨大。作为独立之文体,它是唐代文章的重要组成部分,涌现许多大手笔,也是唐代文体文风改革见证者;作为经国之枢机,它务实际,重思辨,融情理于事;作为抒情言志的另一种方式,它寄托着唐人宏伟的政治抱负与社会理想;作为科举考试的重要科目与幕府谋生的手段,它是士人必备基本技能,号为章奏之学。
概括地说,唐代奏议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文采华美。唐代奏议以骈体为主,间杂散句,句式匀称而有错落之美。唐代奏议中大量采用典故、声韵、偶对、藻饰的文学修辞手法,行文有修饰之美。唐代奏议名家众多,风格多样,有个性之美。
二、立言有体。唐代奏议注重谏君之道,辞婉意如,在分寸与身份的把握上比较到位;在表示致谢辞让时,纡徐委备,巧妙贴切;在具体的行文之间,语多卑辞,以示诚惶诚恐。这些特点让唐代奏议形成一种特殊的文章语调。
三、笔带感情。唐代奏议情感丰富,不论是上书言事,还是议论陈请,都带有深厚的个人情感色彩,或慷慨激昂,或平心静气,或欢呼雀跃,或哀婉感伤,这使得唐代奏议情意满篇,气势充沛。
四、崇实尚用。唐代奏议不废辞采,但根本上还是以实用为目的,跟政教联系紧密,它下系民瘼,上关政本,审利害、明义理、顺人情,充分发挥了经世致用的实用功能。
五、剀切详明。唐代奏议善于议论说理,它条议是非、针砭时弊,剀切透辟;它权衡轻重,斟酌古今,对于治国安邦之策、移风易俗之法、兴亡成败之由皆有深刻理解;在辩驳反诘之时,条理清晰,层次分明,多警策之言。
总之,唐代奏议继承了前代奏议的优长,叙述简要,论析透辟,情感浓烈,文质因其宜,繁约适其变,功能与审美并行不悖,具有独特的风采。它融合了中国文学抒情、叙事两大传统,达到了繁约得当、华实相胜的理想文章境界,是公文写作的历史典范。
参考文献(略)
本文编号:3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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