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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增值税扩围改革对水路交通运输企业发展的影响

发布时间:2016-03-23 08:21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意义
我国流转税制改革之前是对制造业、商业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对建筑业和大多数服务业(加工、修理修配除外)征收营业税。这样,建筑业和服务业(加工、修理修配除外)在购进制造业和商业的产品时所包含的增值税无从抵扣,而制造业和商业在购进建筑业和大多数服务业产品(加工、修理修配除外)时所包含的营业税亦无从扣除。因此,在销售货物和提供除加工、修理修配以外的劳务过程中存在重复征税。由于增值税和营业税都是流转税,企业可能会通过提价将税负转嫁给消费者,使得消费者支付的商品和增值税应税劳务价税总价格中税的比重增加,加重消费者的负担。而此次税制改革将原本征收营业税的建筑业和大多数服务业改征增值税,通过抵扣进项税额的方式在缴纳增值税时扣除上游环节已纳增值税额,不仅可以有效解决这些行业重复征税的问题,还有利于降低商品和增值税应税劳务销售价税总价格中税收的比重,减轻消费者的负担。 
在此次税制改革之前,由于部分现代服务业(加工、修理修配、金融服务等行业除外)、建筑业等企业缴纳营业税,而部分增值税纳税人在购买上述行业服务时由于不能取得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使得增值税抵扣链条中断,不仅增加部分增值税纳税企业的增值税负担,同时不利于税务机关税收监管。故而此次流转税税制改革就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而言,对完善中国税制大有裨益。 

交通运输业在此次改革中相对特殊。在改革前,对接受运输服务方而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凭符合要求的交通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按 7%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而对交通运输企业而言,由于其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存在抵扣上游已纳税额一说。在改革后,对接受运输服务方而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凭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而对交通运输企业而言,根据当期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来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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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文献综述 
国外大部分研究学者认为,无论处于哪个经济发展阶段,开征增值税都大有裨益,并且从生产到零售每个环节均征收增值税时最为有效。1917 年,Thomas S. Adams①率先提出具有增值税性质的销售税。基于此,G.F.V.Siemens(1921)②首次提出增值税这一名词,并建议用以取代营业税。后来增值税陆续在法国、西欧乃至全球其他国家开征。Michael  Keen 和Ben Lockwood(2010)③对 143 个国家的研究结果亦表明开征增值税会对国家财政收入状况产生显著影响,并且通常有助于完善国家税制结构。关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Alan  A.  Tait(1992)④采用对比分析法发现增值税应覆盖生产到零售每个环节,以避免增值税纳税人将利润转至上下游企业,侵蚀税基。Stephen R. Lewis(1998)⑤有类似观点,也认为应开展扩围改革。Sijbren Conssen(2002)⑥认为应对商品和服务统一征收增值税可以降低税收征管成本。 
总体来看,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增值税在流转税中都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相关文献资源较为丰富。但由于国外大部分国家从一开始就将水路运输企业纳入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所以国外研究学者对水路运输企业改征增值税的研究相对较少,相关研究文献大部分为国内研究学者所著。自 2012 年“营改增”试点以来,针对交通运输业增值税扩围改革的研究并不罕见,但大都集中于对交通运输行业或者其下的铁路运输、航空运输行业的分析,专门研究水路运输行业发展的文章较为少见。
在研究角度方面,现有研究此次改革对水路运输行业企业影响的文献大都探究改革对水路运输企业的税收负担影响。但是,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税收负担可能会通过提高价格的方式转嫁给下游企业和个人,故而研究流转税税收负担的现实意义相对较小。 

在研究方法方面,现有文献以理论分析较为常见,或通过案例分析来测算交通运输企业税收负担的变动,实践意义相对较小,通过理论结合实证深入研究的文献相对较少。在模型测算方面,笔者也将借鉴现有对其他行业的分析来开展对水路运输行业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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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水路运输行业与增值税扩围改革 


第一节  水路运输的概念与分类 
按照运输形式的不同,水路运输可分为内河运输和海上运输两大类,海上运输包括沿海运输、近海运输和远洋运输。远洋运输中的程租和期租都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按照运输标的的不同,水路运输可分为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 

浅谈增值税扩围改革对水路交通运输企业发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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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我国水路运输行业发展概况 
我国幅员辽阔,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大陆海岸线和岛屿海岸线长度名列世界第 6,总长 1.45 万公里;河流纵横,是地球上河流最多的国家之一;湖泊众多,共计 2.48 多万个。水路运输以其载重大、成本低、方便快捷等优势成为我国交通运输行业中历史最为悠久的运输方式。中情局数据显示,我国通航内河、运河等总里程名列全球第 1。《2013 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截至 2013 年末,我国内河航道通航总里程 12.59 万公里,拥有生产用码头泊位 3.18 万个,水上运输船舶 17.26 万艘。《2014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14 年,我国水路运输完成货物运输 59.6 亿吨,约为货运总量的 13.57%,周转量达 91881.1 亿吨公里,约占货运周转总量的一半;完成旅客运输 2.6 亿人次,约占客运总量的 1.18%,周转量达 74.4 亿人公里,约占客运周转总量的 0.25%。可见水路运输在交通运输业中有着的支柱性地位,对我国国民经济、国际贸易、社会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自上世纪 70 年代末以来,随着我国交通运输行业的迅速发展,水路运输行业也蒸蒸日上。但由于水路运输是国际贸易的重要运输方式,其发展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受国际贸易的影响。自 2008 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全球水路运输行业伴随着实体经济的萧条受到重创,运力过剩导致供需严重失衡,还使得整个行业遭遇恶性运费价格竞争,国际水路运输市场持续低迷。相比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我国对水路运输企业征收船舶吨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关税以及相应补贴扶持政策的缺失,使得国际金融危机对水路运输行业的创伤更为严重,至今仍旧处于低谷时期,大部分企业亏损不已。由图 2-1 可以看出近几年我国航运指数大多时候都低于 100,反映出我国水路运输行业的不景气。 

2011 年国务院第 2 号令和《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表明内河水运和港口建设事业受到政府前所未有的重视,我国水路运输企业 2012 年开始增值税扩围改革试点,结构性减税使得水路运输行业发展前景广阔,令人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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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增值税扩围改革对水路运输企业发展影响的理论分析 ......................... 15 
第一节  “营改增”对水路运输企业税负和效益的影响 ............................ 15 
一、对水路运输企业营业收入的影响 .............................................. 15 
二、对水路运输企业营业成本的影响 .......................................... 15
三、对水路运输企业税负的影响 ...................................................... 15 
第二节  “营改增”对水路运输企业现金流与会计报表的影响 ........ 24 
一、对水路运输企业现金流的影响 ............................................... 24 
二、对水路运输企业会计报表的影响 ............................................. 25 
三、对水路运输企业财务信息化的影响 .................................... 25 
四、对水路运输企业发票管理的影响 ............................................ 25 
第三节  “营改增”对水路运输企业经营决策的影响 .......................... 25 
一、对水路运输企业运输服务定价的影响 ................................. 25 
二、对水路运输企业净利润的影响 .......................................... 26 
三、对水路运输企业船舶设备更新的影响 .................................... 27 
四、对水路运输企业筹资方面的影响 ........................................... 28 
第四章  增值税扩围改革对水路运输企业发展影响的实证分析 .................. 29 
第一节  数据来源 ................................................... 29 
第二节  描述性统计 ...................................................... 29 
第三节  模拟测算与分析 .................................................. 30 
一、对样本企业毛利润率的分析 ............................................... 30 
二、对样本企业营业成本中可抵扣项目占比的分析 ............................ 32 

三、对样本企业税收负担和净利润的分析 ...................................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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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增值税扩围改革对水路运输企业发展影响的实证分析


第一节  数据来源 
根据本文研究主旨,本章将通过对水路运输业沪深上市公司 2010-2013 年的数据进行测算分析,以探究此次改革对水路运输企业税负及营业利润的影响。本部分所用数据除特意说明外,均来源于 Wind 资讯金融终端数据库。 
根据新浪财经对上市公司行业的分类,水路运输行业中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共有 17 家企业,按如下标准进行筛选:(1)剔除已退市的三家企业;(2)剔除在中小企业板块上市的一家企业;(3)剔除处于 ST 状态①的一家企业;(4)剔除 2013 年主营业务非水路运输业务的一家企业;(5)剔除在非 A 股市场的一家企业。本文的研究对象是筛选后的 10 家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体情况如表 4-1 所示。其中,有 3 家企业注册登记地在上海市,从 2012 年 1 月 1 日起就已经开始改征增值税。图 4-1 显示,2010~2013 年,大部分样本企业的利润集中在 0 轴附近,说明行业发展不太景气。 

根据样本企业 2010~2013 年财务报告中披露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数据整理计算得到表 4-2。结果显示,2013 年仅渤海轮渡 1 家企业毛利润率为正值,毛利润率中位数为-9.26%,平均值为-20.60%,最大值与最小值相差 107.50%;2010~2013 年,44 个毛利润数据中仅 18个数据为正值,约占样本的 40.91%,其中位数为-6.14%,平均值为-6.06%,最大值与最小值相差 111.48%。说明 2010~2013 年以来,样本企业的毛利润有所下降,且企业间的差距有所扩大。 

……


结论


首先,从企业税负和效益方面看,若改革前后企业定价体系不变,则水路运输企业的营业收入下降,营业成本减少;对一般纳税人而言流转税税负的变化方向与毛利润率正相关,与营业成本中可抵扣项目所占比重负相关,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流转税税负下降;所得税税负变化方向不能确定。长期而言,由于税负跨期效应,企业整体税负在不同期间呈现出不均衡分布的状态。?
其次,从企业现金流与会计报表方面看,“营改增”引发的水路运输企业现金流变动取决于企业营业收入、毛利润率和营业成本中可抵扣项目所占比重;“营改增”后,企业相关会计核算有所变动,财务电算化方面也需要进行更新改进;增值税“以票扣税”的规定要求财务人员加强发票管理。
再次,从企业经营决策方面看,由于未来客运价格可能会受政府管制,企业不能自主定价,增值税扩围改革或带来企业税负增加将由企业自行承担,而货运价格暂无管制一说,未来或将面临更加激烈的价格竞争。在企业的定价体系不变、流转税不能转嫁给消费者的前提下,改革后企业净利润与毛利润、营业成本中可抵扣项目所占比重成正相关关系。此外,增值税扩围改革还会激励企业尽快购置新的固定资产,从而引发筹资方式方面的一些变化。?

最后,通过对水路运输业沪深上市公司 2010-2013 年的数据测算分析后发现部分企业在增值税扩围改革中有所获益,税负和净利润的测算结果与理论分析部分一致。


参考文献(略)




本文编号:37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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