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论文百科 > 研究生论文 >

我国农产品贸易政策的新政治经济学分析

发布时间:2016-04-22 17:57

1 导论


1.1 背景——艰难前行的农产品贸易自由化

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世界经济一体化不断深化,国与国之间的贸易越来越频繁、越来越重要。但是,农业部门始终游离于世贸组织体系之外,与其他产业相比,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程度远远落后。虽然关贸总协定在“肯尼迪回合”以后,多次试图将其纳入管理框架,却从未成功。

“乌拉圭回合”中,农产品贸易是谈判的中心议题。农业贸易谈判主要在三大利益集团之间展开,即凯恩斯集团、欧共体和美国。谈判的目标是建立一个以市场为导向的国际农产品贸易体系,减少各国对农产品的贸易保护和补贴,然而由于谈判各方的利益冲突,几度陷入破裂边缘,在经历漫长艰辛的谈判之后,各方终于签署了一个折中性的协议,即“乌拉圭回合”的《农业协议》。

《农业协议》是一个折中性质的协议,其中存在着很多的不足,比如关税保护额度依然较高,特别保障条款和允许国内的合理支持等政策更使得协议对各国农产品贸易政策的约束性下降。

从 2001 年开始的“多哈回合”开启了新一轮的贸易自由化谈判,而在此之前,农业谈判已经在 2000 年初开始,在多哈回合启动以后,农业问题作为一个中心议题,左右着“多哈回合”的进程,然而,各方对于农产品贸易的保护立场都不能做出有效让步,在互相推诿和扯皮中,多哈回合被迫与 2006 年 7 月无限期中止,现今过去十几年,“多哈回合”依然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而其中农业和非农产品市场准入被认为是最关键也是世贸组织成员分歧最集中的两个议题。可见,农业贸易的自由化进程已经成为现阶段世界贸易自由化的主要困境。在其他产品贸易自由化都有很明显进展的情况下,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农产品的贸易自由化之路会如此的艰难?为什么各国都会在农业自由化这个问题不肯让步?其背后有什么深层次原因?

......................


1.2 新政治经济学的介绍

新政治经济学也称为政治学的经济学(economics of politics),或者公共选择理论(public  choice),是一门介于经济学和政治学之间的交叉学科。与威廉·配第和亚当·斯密他们的古典政治经济学不同,新政治经济学主要是以运用现代经济分析的正规技术工具来考察政治学对经济学的重要性来定义。运用现代经济分析,不仅仅体现在运用数学方法这种形式化的意义上,而且表现为它还是概念性的,它运用最优化、激励和约束等概念来考察政治现象。习惯上,人们将这种分析方法称作公共选择理论,本文采用学者在研究贸易政策时常采用的说法将这种分析方法称作新政治经济学。

政府公共政策制定是一个非市场决策的过程,公共政策在寻求同时满足公平观念和市场效率原则的过程中最终证明是失败的,20 世纪 60 年代兴起的公共选择理论弥补了这方面的理论缺失,为决策和分析政府的公共政策提供了独特且具有启发性的研究视角,并逐渐演变成  “新政治经济学”的综合理论体系。新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渊源来于以威克塞尔为首的北欧学派,真正将新政治经济学系统引入经济学分析,并取得很大影响的是布坎南。布坎南 1948 重新阐释了维克赛尔1896 年的博士论文,该论文研究瑞典的公共财政基础,1949 年,布坎南在《政治经济学杂志》(JPE)发文呼吁经济学家关注北欧学派的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并因为在该领域的研究和突出贡献于 1986 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在新政治经济学兴起之前,传统西方经济学缺乏对公共政策决策理论的分析,政府在制定和执行非市场决策的公共政策时表现为完美而慈善的独裁者,政府为了实现社会福利最优而选择相应的政策。然而现实中政府不是完美而慈善的机构和组织,他在选择经济政策时往往追求实现其自身的政治利益的最大化。正是由于对天真和简化的公共政策制定的不满,新政治经济学通过方法上的个人主义、理性经济人假定以及政治市场的交易行为,将经济市场分析推广到公共政策分析,从而将经济学与政治学联系在一起,对现实的公共政策的形成有着更强的解释力。

......................


2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由于农产品贸易政策上总体趋势是贸易保护,因此,本文主要梳理在经济学理论中关于贸易保护的观点,以及国内外关于农产品贸易政策的观点及其最新进展。


2.1 贸易保护的理论评述

在西方浩如烟海的贸易研究文献中,理论的总体趋势是自由贸易,认为国家对经济、对贸易干预的越少越好。重商主义是最早的贸易保护理论,但是这一学派对于贸易保护的原因探讨显然是狭隘和民族性的。真正从理论上开始探讨贸易保护的美国首任财长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他主张一个国家要强大,需要有一个强大政府,强调国家信用和金融发展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认为建立起完善的工业体系是一个国家强大的基础,汉密尔顿的这些理论主要是体现在他作为美国财政部长时的一些政策,其个人并没有完整的经济学论著,将这些理论体系化的是德国古典经济学家——弗里德里希·李斯特,在其著作《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提出了著名的保护幼稚产业理论,该理论认为:一个国家产业的发展体现了国家的生产力,国内幼稚产业在与国外产业进行竞争时,处于不利地位,幼稚产业的发展需要国家保护国内市场,使幼稚产业能够克服前期脆弱的竞争力,达到技术成熟,提高国家的生产力。因此,生产力落后的国家可以通过实行贸易保护来促进国家生产力的发展。

李斯特之后的国际贸易理论取向仍然是自由贸易,进入 20 世纪,现代宏观经济学创始人约翰·梅纳德·凯恩斯的宏观经济理论中含有贸易保护的思想,在宏观经济中存在着乘数效应,由于贸易乘数的存在,使得一个国家的经济产出变动远远大于一国的贸易差额,因此实行贸易保护,保证对外贸易顺差可以大幅度提高一个国家的经济产出。针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政策选择,普雷维斯和辛格的“中心-外围”论认为,自由贸易政策只是对发达国家有利的政策,而使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处于长期恶化状态,因此贸易保护是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政策。

最新的贸易保护政策理论出现在以保罗·克鲁格曼为首的新贸易理论框架下,该理论通过将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引入贸易理论,提出了战略性贸易政策及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该理论基于新贸易理论的假定,认为经济生产中普遍存在规模经济,因此一国采用贸易保护政策,保护本国新兴产业,扶持其发展,通过企业的规模扩张来实现企业的规模经济,达到很强的市场竞争力,并在其实现规模经济后占有国外市场,有利于提高本国经济福利。这种带有很强攻击性的贸易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贸易保护政策,它强调通过实现规模经济而实现本国利益,却没有估计他国利益,因此一开始便在学术界引起巨大争议。后来,学者将博弈论思想引入战略性贸易政策分析框架,得出一国很难通过采用战略性贸易政策获益,因为其他国家也会跟进采用同样的战略性贸易政策,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只会是两败俱伤,因此战略性贸易政策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并没有得到大家的广泛认同。

.....................


2.2 农产品贸易保护理论

李斯特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和克鲁格曼的战略性贸易政策为各种贸易保护政策找到了理论支撑,农产品作为国民经济中的一部分,同样适用上述理论。除此之外,主张农产品贸易保护还有更多特殊的理论,这些理论基于农产品的特殊性,认为农产品生产对国家经济十分重要,需要对农产品生产进行保护,农产品贸易政策是农产品政策的重要方面,因此对农产品贸易保护是对农产品保护的基础。

基础产业理论认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占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比如:西蒙·库兹涅茨(1961)就指出农业对国民经济发展有着四方面的贡献:市场贡献、产品贡献、外汇贡献和要素贡献,如果农业不能健康发展,国民经济其他部门就无法健康协调的发展;纳克斯通过对19 世纪新移民地区的经济发展的原因分析得出:工业与农业之间相互依存,农业是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独立发展的基础,农业劳动生产率不能提高,国民经济其他部门不可能产生和实现国家经济的快速增长。因此,国家需要对农产品贸易给予一定保护,保障农业能够健康发展,农产品能够健康生产。

粮食安全论和国家安全论也倡导对农产品贸易保护。阿玛蒂亚·森(1981)首次提出了“粮食保障”的概念,1984 年爱德华·萨乌马提出了“粮食安全”的概念,认为“粮食安全”要确保国内所有的人不论任何时候都能买得到、买得起他们所必需的食品。粮食安全论认为政府的基本责任之一就是确保本国人民粮食安全;国家安全论认为完全的自由贸易使得各国生产过程中的专业化程度加深,甚至出现完全分工局面,虽然提高了生产效率,但也使得本国增加了对外国的经济依赖。一旦贸易国家之间的政治关系变得紧张,农产品贸易被限制甚至停止,就可能对国家的安全造成威胁,使得国家社会经济生活受到很大的打击,因此,重要战略物资关系到国家安全,必须以本国生产为主,不能依靠进口。农产品就是这样的重要战略物资,必须保障本国生产,因此,国家需要对农产品贸易采取贸易保护政策,以此来促进和保障本国农产品生产。

.....................


3 我国的农产品贸易政策的理论分析 ....... 13

3.1 效用函数与约束条件假设 ............. 13

3.2 效用函数影响因素分析 .......... 14

4 我国农产品贸易政策的实证分析......... 27

4.1 我国农产品贸易现状 .................. 27

4.2 我国的农产品贸易政策 ................ 30

5 结论和政策建议 ............... 41

5.1 主要结论 ............ 41

5.2 政策建议 ............... 42


4 我国农产品贸易政策的实证分析


前文用新政治经济学分析方法,分析了影响我国农产品贸易政策的主要因素,并得出在这些影响因素下,我国的最优农产品贸易政策是适度保护;本部分将对我国的农产品贸易政策做实证分析,分析我国现行的农产品贸易政策和实施效果,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将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现状进行简要介绍,第二部分将对我国的农产品贸易政策做具体分析;第三部分将分析我国农产品贸易政策的实施效果;第四部分,通过影响因素的协整检验,检验本文理论模型,验证相关因素是否显著影响我国农产品贸易政策。


4.1 我国农产品贸易现状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农产品贸易不断发展,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农产品贸易迅猛发展。我国农产品贸易总额在 2000 年为 268. 5 亿美元,到2014 年为 1945.0 亿美元,增长了 7.24 倍。图 4.1 是我国 2000-2014 年农产品进、出口数据走势。

我国农产品贸易政策的新政治经济学分析

2000 年,我国的农产品贸易总额为 268.5 亿美元,其中出口 156.2 亿美元,进口 112.3 亿美元,是农产品的净出口国;到 2014 年时,我国的农产品贸易总额为 1945.0 亿美元,其中出口 719.6 亿美元,进口 1225.4 亿美元,农产品贸易逆差达到-505.8 亿美元。在我国农产品贸易迅猛发展的过程中,我国也从一个农产品净出口国转变为净进口国,从 2004 年第一次出现农产品贸易逆差开始,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不断加剧,表 4.1 是我国 2000-2014 年的我国农产品贸易净额变化情况。

我国农产品贸易政策的新政治经济学分析

...........................


5 结论和政策建议


5.1 主要结论

本文通过对我国农产品贸易政策的新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分析和我国农产品贸易政策及其实施效果的实证分析,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现阶段,我国的最优农产品贸易政策是贸易保护。这是因为:首先,内部资源禀赋约束和外部国际约束所决定的可行的农产品贸易政策选择区间是贸易保护;其次,通过对政府效用函数考察,可知农产品贸易保护政策下,政府可以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可行选择区间和最优选择区间的高度合一使得我国现行的最优农产品贸易政策是贸易保护,并且农产品贸易保护是一个稳定的政策选择,政府没有改变农产品贸易政策的主观意愿。

2、我国最优的农产品贸易政策是贸易保护,但农产品贸易保护并不是越高越好。我们可能主观上认为政府对于农产品贸易保护应该越高越好,如果本文模型不把农产品质量加入政府的效用函数,政府的农产品贸易保护会越高越好,这也是大多数学者用新政治经济学分析农产品贸易政策的结果。特别是现阶段中国农产品贸易逆差逐年加剧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学者和官员提出我国应当加大农产品贸易保护力度。但是,结合现今我国接连出现的食品安全事件,本文创新性的将农产品质量加入到政府的效用函数中,得出政府的最优农产品贸易政策是适度保护而不是越高越好。而且,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农产品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政府对农产品质量的愈加重视,农产品质量在政府效用函数中的权重会逐步升高,农产品贸易保护的力度就会逐渐放松。

3、通过对我国农产品贸易政策的实证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现阶段的农产品贸易政策符合适度保护的结论。在加入 WTO 后,我国农产品贸易保护力度的总体呈下降趋势,这既是外部环境变化对政府政策选择区间约束的结果,也是消费者和国家对农产品质量要求提高后为实现最大效用的主动选择。2004 年以后的关税水平基本维持稳定验证本文关于在内外部条件不变情况下,农产品贸易保护政策的力度趋于稳定的结论。我国的农产品贸易保护在形式上具有多样性,包括关税壁垒和各种非关税壁垒,就具体的贸易保护形式看,关税保护力度稍显不足,,保护水平较低,更多通过的是非关税壁垒来起到保护作用。

参考文献(略)




本文编号:40113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wenshubaike/lwfw/40113.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58dc6***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