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仓古民居旅游项目资源保护与开发研究
1 绪论
1.1 选题背景
从国内看,旅游业已成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旅游业的经济拉动作用越来越突出。据测算,我国旅游业增加值已占到GDP的4%以上,与旅游相关的行业超过 110 个,旅游业发展带动了社会投资,促进了相关产业发展。旅游业也有效促进了社会消费和社会就业。
松阳县旅游资源类型多样,数量丰富,具有良好的内部生态条件。按照《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国家标准,松阳县旅游资源在类型结构上包括个 8主类,21个亚类,60种基本类型,221个(处)旅游资源单体,包含了《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中的全部主类,旅游资源单体旅游资源类型结构呈现多样化的特点,资源储量较大,具有发展地方特色旅游产业的先天条件。
2012 年,中共松阳县委九届三次会议通过并发布了《松阳县“田园松阳”建设纲要(2012-2020)》,提出六个方面的发展思路,其中一条重要的战略任务——建设田园乡村,把田园作为乡村建设的基本元素,开展生态富民行动、美丽村居行动、古村保护行动、城乡融合行动,形成田园、山水、村居和谐相融的乡村画卷。
本文选题即以当地提出的“建设田园乡村”战略任务为背景,以当地最有代表性的旅游资源——大东坝镇石仓古民居为研究对象,研究探讨古民居旅游资源的保护与民宿化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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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对象和研究意义
1.2.1 研究对象
本文研究对象为丽水市松阳县当地最有代表性的旅游资源——石仓古民居群,其位于松阳县大东坝镇石仓源,由上茶排、下茶排、山边、下宅街、后宅、蔡宅六个古民居,共 30多座气势恢宏的明清古建筑组成。
全文主要对该古民居建筑群保护与民宿化开发进行深入浅出的分析与探讨,提出一套模型化的保护与开发方案。
1.2.2 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古民居既是漫长历史文化的见证者,也是历史岁月的延续者,从古民居建筑中留存的不仅有珍贵的历史研究价值,更有当地世世代代传承下的非物质文化气息,虽然我们当今的生活已发生了地覆天翻的巨大变化,但社会越是发展,人们对古民居特有东西的保护意识也显得越发强烈。而古民居资源所具有的稀有性、原创性和不可再生性,具有高度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能够为研究当地人文历史提供珍稀的关键资源。
首先,在保护古民居的同时力争做好开发建设的理念融合,可以充分发掘其人文研究价值与休闲旅游价值,并为松阳当地其他古民居的保护与开发实践提供理论指导;其次,有效保护古民居,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原生态的保存在所属区域环境中,使物质文化遗产“凝固住”,非物质文化遗产“活起来”,不仅可以守住古民居的“筋、骨、肉”,还可以传承石仓古民居“闽文化”的“精、气、神”。
(2)实践意义:在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一方面遇到了极大的机遇,另一方面却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古民居保护与开发本身就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再加上松阳当地政府提出“建设田园乡村”战略任务,因此首先理清田园乡村建设与古民居保护发展两者的关系尤为重要;其次,田园乡村建设标准刚刚提出,古民居保护规划工作仍处于积极探索阶段,在古民居保护与发展的实践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与田园乡村建设之间的差异,因此,如何妥善处理田园乡村建设与古民居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差异性,适时地将田园乡村建设与古民居保护与发展结合起来,有利于传统文化与现代理念接轨,用现代方式来传承传统的精髓,激活并拓展古民居旅游资源的功能价值和生命力,切实推动古民居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的保护与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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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古民居保护、开发综述
2.1 相关概念
2.1.1 古民居的定义
古民居定义:在一个相对比较长的时期内,由当地各群落的不断繁衍、集聚且逐步建设发展成型的,具有共同地域文化背景及鲜明地方特色的民居形态。 本文重点探讨的是丽水市松阳县境内石仓源村及周边具有闽南传统格局、风貌特色的街巷及保存较为完整的居民宅邸。
2.1.2 保护的内涵
“保护”这个词多运用作历史遗产领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对保护作了一个比较全面的解释,即历史或传统地区和周边环境的鉴定、防护、保存、修复、更新、维持以及再生。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宪章》对保护之定义进行了适当的延伸,将保护、保存、修复和发展与适应现代生活所采取的各种措施相结合。《关于乡土建筑遗产的宪章》提出乡土性的保护要通过维持及保存典型特征的建筑群、民居来实现,并将保护范围进一步延伸为整个民居。《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原来只关注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而整体忽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格局,更强调保护的定义应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确认、立档、保存、研究、保护、宣扬、弘扬、宣传和振兴。
2.1.3 开发的内涵
认清古民居保护开发的可持续性,首先一定要明确、处理好保护和开发的辩证关系。温家宝曾在中国市长协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上指出:城市现代化建设和城市历史文化传统的继承、保护之间,并不是相互割裂,更不是相互对立,而是有机联系和相得益彰的。同理,古民居在现代更应强调开发与传承的相互有机结合,只有这样才能彰显古民居的魅力及特色。
保护是开发的大前提,开发是保护的最终目的。“保护”其实是一个宽泛的概念,我们所谓的保护不单是指保护古民居所有的东西,而是保护古民居真正有价值的东西,这些东西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也就是说我们要保护古民居历史的真实性、风貌的完整性、生活的延续性等特性。历史上,一成不变的保护即博物馆式的保护一直是时代的象征;而另一种极端的做法则是拆旧建新,这种做法只强调跟现代化更为紧密的结合,单纯只为了突出时代感,却忽略了传承历史文化遗产。古民居文化保护的目的是为了传承历史精神,而古民居文化的传承却必须以保护为作为基础,失去对古民居真实历史文化价值的挖掘,传承和开发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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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理论基础
2.2.1 可持续发展理论
(1)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含义。
可持续发展包括可持续、发展两层含义。可持续:在一定的时间、空间范围内,为了某种事物变化能够按照一定规律进行,而环境资源在相应时间、空间内能够承受人类需求。发展:不单指人类物质财富的不断提高,还应包括人类精神上的需求提高。该理论的本质也就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求能力构成危害的一种发展形态。
(2)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提出。
可持续发展理论是在人类社会全面进入工业化后,人类生存出现危机的背景下提出来的。大气污染、全球变暖、水土流失、森林破坏、土地荒漠化、水体污染等问题已经非常的严峻。1987 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提出了关于人类未来的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其中首次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定义,并在 1992 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达成了共识,从此开启世界各国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新篇章。人类、自然和谐发展,需要我们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新理念。首先,可持续发展不仅只关注物质层面的可持续发展,还应该重点关注非物质层面的可持续性;其次,可持续发展重点在于人与自然间和谐相处,人们不能单独依靠自己科学技术的力量来征服自然,而应建立人与自然平等和谐的伙伴关系;最后,可持续发展需要我们树立良好的代际传承观念,资源环境及文化传统是祖先留给我们珍贵的财富,我们不仅要倍加珍惜,更应努力实现代代相承。
(3)古民居的可持续发展思考
古民居是一个区域在历史进程中一个的重要环节,它是历史积淀的产物,具有历史悠久、人文资源丰富的特点,它的可持续发展对于传承社会和谐至关重要,也对改善民居的文化、经济、就业、社会生活及居住环境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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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石仓古民居旅游项目资源保护 .................. 13
3.1 风貌概况 .................... 13
3.2 存在问题 ................. 14
3.3 保护框架及相关要素 ................... 15
4 石仓古民居旅游项目民宿开发 .......... 36
4.1 民宿概念及发展现状........ 36
4.1.1 概念 ............... 36
5 结语与展望 ............... 47
4 石仓古民居旅游项目民宿开发
4.1 民宿概念及发展现状
4.1.1 概念
民宿和酒店的在很多要素上都有区别,总结如下表 4-1
两者最显著的差异在与和本地周边环境以及自然的链接关系上,旅馆的实质是一种商业体形态,其具备充裕的资金和管理资本,且更为重视在服务、设备设施方面的标准化、专业化,并以此引导旅客尽可能多的在其场所内进行消费,同时相对较少的利用了外部资源,对外部影响比较少;而民宿则是一种个体副业经营的形态,其经济实力相对而言比旅馆弱,且一般需要借助于周边自然人文环境,通过强调导入临近的人文、自然资源用于供应当地生活的各类趣味体验,并和周围生态环境形成休戚与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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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结语与展望
古民居的保护发展是动态复杂的承载体,不仅包括直观可以感受的物质要素,而且还包括居民日复一日延续着的非物质要素。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快速推进,古民居保护与开发结合的意义将愈发深远,如何让古民居能够美好、和谐、可持续的发展就是本文研究的重点。通过本人的研究,总结几点认识:
(1) 石仓古民居具有独有的历史底蕴与文化审美价值,在保护发展的道路上,不仅要注重物质层面,而且要注重非物质层面的传承。非物质层面的传承已经是当前古民居保护与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
(2) 虽然关于古民居保护与发展的研究不少,但目前仍面临一些问题,特别是在经济实力有限的情况下,又看到开发商能够给民居民居带来经济效益,没有长远考虑,最终只会产生“古”与“新”的利益冲突;而今,在经济实力提高的前提下,古民居“古”与“美”有机融合的目标将不再遥远。
(3) “田园乡村”的建设标准与古民居的保护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古民居的保护与发展是“田园乡村”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针对“田园乡村”建设与古民居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共性,提出相对应的可行性措施,并积极优化适合于古民居建设的标准。
(4) 古民居的保护发展,最为重要的就是要有足够的居民在村里生活,,这样才能维持古民居小生物圈的稳定,古民居的保护与发展才能充满活力。 正因为古民居的保护与发展是动态性的,时间、空间的不同,保护与发展的措施也会发生微妙变化,因此古民居保护与发展的研究是一个持续、不断完善的过程。
古民居的保护与民宿化开发其实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系统工程,是涉及到城乡规划、建筑、景观、地理、历史、社会、心理、宗教等学科的交叉融合的课题。本文仅从石仓古民居的基本情况出发,在基于简化方案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古民居保护及民宿开发的措施,但各地古民居按等级又可分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市县级历史文化名村及一般古民居,针对不同类型古民居的保护与开发具有非常大的差异,而目前该课题的相关标准尚未细化,有待学术界的进一步研究;另外,本文只针对丽水松阳县石仓古民居为代表题材的这类古民居进行保护和民宿化开发研究,对其他类型古民居建设标准尚不具备指导作用。
参考文献(略)
本文编号:40121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wenshubaike/lwfw/401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