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承保风险控制研究
第一章 导论
改革开放以后,经济体制改革有效的促进了安徽农村经济的发展。安徽作为农业大省,随着经济的逐渐发展,安徽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对金融市场的依赖程度逐渐提高,农民对小额贷款的需求量也越来越高。庐江国元农业保险公司的农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自 2013 年开展以来,有效的缓解庐江县因缺乏有效抵押物而导致的融资难、担保难、规模经营风险大等问题,截止到 2015 年 4 月,国元农保提供的小贷险已经为安徽省提供了约 5200 万的贷款风险保障,在彰显国元企业文化的同时,也推进了安徽省农村信用体系的构建,推动农村金融和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
小贷险为农村的小额贷款提供了有效保障,为促进“三农”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安徽省国元农业保险公司作为省内唯一一家开展小贷险的经营主体,在快速发展其保险业务领域的同时,不同程度的面临着各种风险,而承保风险作为保险公司的风险聚集点,且承保风险在小贷险的风险中占据极大的比重,如果不能做好承保风险防范工作,会严重影响到国元农业保险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影响到安徽省农村金融的发展。
本文以安徽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庐江县推出的农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案例,就是想以国元小贷险的承保风险为主线,通过深入分析其承保风险控制流程,指出其可行性以及不足,由个例推广,对其他地区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控制具有借鉴意义,以促进对整个农贷行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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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贺威(2012)认为造成保险公司承保风险的因素主要包括:一是内在因素,即保险标的因素、被保险人因素以及公司环境治理因素;二是外在因素:即借款涉农主体、贷款银行以及政府三个因素。
从内部因素来说,承保风险是指保险公司在缺乏相应的承保风险管理系统和严密核保制度时,未能对保险标的进行有效的承保控制和风险过滤而导致的潜在风险,是小贷险承保风险控制的核心问题(王志辉,2012)。同时,厍荷芬(2011)进一步指出,承保风险的内在风险还来自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其中经营风险主要指保险公司为追求利润对不符合承保条件的标的承保,管理风险在小贷险中主要指的是管理层的对小贷险实施过程中的决策风险。这些都造成了小贷险实施过程中承保风险过大。
从外部因素来说,首先从借款企业方面,小额贷款中农户缺乏有效抵押品是造成小贷险承保风险过大的主要因素(张婷,张凤仪,2010)。同时,在借款企业和银行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小贷险中的借贷双方的合约是属于不完全合约,逆向选择在放贷前就已经产生(Leland 等,1997)。其次,从银行方面,虽然相比于保险公司,银行享有更多贷款人的信息,但银行一方面对小贷险态度冷漠(林瑞全,沈华峰,2011),一方面对资信差或难以把握的客户严格要求其投保,对优质客户则没有强制性要求,这直接增大了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周强,2011)。最后,从政府方面,政府政策通过对信用体制的改革起重要作用,进而对农村信贷风险尤其是对小贷险的承保风险产生重大影响(Done,,Featherstone,2004)。
针对外部因素来探析降低小贷险承保风险方面,早在 1999 年 Wynne Godly11就通过对格莱眠银行的成功案例分析指出,银行贷款设计及制度设计对贷款风险管理的重要性,证实增加政府介入对于弥补小贷险市场中因市场失灵而导致的承保风险上升问题是极其必要的。政府通过依靠保持相对较低的利率以建立贷款激励机制,来解决小贷险的承保风险控制中贷款银行与借款农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违约的问题(黄毅,2006)12。同时,通过对农村小额贷款中农户行为的分析,提出政府在小贷险中应起主导作用,通过建立财政风险补偿基金带动小贷险各方主体的积极性,并通过市场调控来分担小贷险的承保风险(苗彦春,2007;刘晓波,2008)13。臧畅(2012)14从政府、保险机构、银行三个方面提出构建小贷险承保风险分担机制,通过政府引导、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的方式,来缓解小贷险实施过程中借款企业和银行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提高控制小贷险承保风险效率。但其提出的共担机制中由于存在银保利益分配问题,会造成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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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解决农民融资问题,安徽省采取了一系列办法并获得不少的成绩。不过随着农村小额贷款的持续推广,近年来安徽省的小额贷款发放也出现了疲软的趋势,总量缩减、质量不高、风险提升等问题阻碍了该省农业的进一步发展。从表 2-1 中可看出,2013 年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贷款增长率由 2012 年的71.48%降至 17.24%。小额贷款的数量急剧下降,究其原因是不良贷款比例日趋上升,银行对农村小额贷款的积极性降低,农民获得贷款的难度加大。
因此,为了提升银行对农村小额贷款的积极性,缓解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加快金融创新以进一步提升当代农村金融促进农民致富的能力,安徽省庐江县于2013 年 7 月印发了《农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正式展开庐江县小贷险的试点工作。农村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作为保证保险的一种,其权利人是贷款银行、被保险人是农村的涉农企业或者种养大户、保险人是保险公司。它是由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交纳保费,当借款人无法偿还或者不按期偿还银行借款时,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向贷款银行进行赔偿的保险机制。《意见》中明确指出庐江县开展小贷险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风险管控和监管措施,促进庐江县小贷险业务的积极开展。
在庐江县小贷险中,国元农业保险公司为小贷险的保险人,贷款银行为小贷险中的被保险人(其中与庐江县国元农保合作的银行共有四家: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县支行,安徽庐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县支行),借款人为小贷险的投保人。一旦支付保险赔款后,保险人可依据《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追偿协议》的约定,以债权人身份向借款人进行追偿。
小贷险的支持对象为庐江县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贷款只能用于农户进行农业生产,禁止用于个人消费或其他消耗。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若贷款方为个人,则必须是已经在该县区域居住时间超过 3 年,而且必须拥有固定居住场所,此外对于借款人的户籍身份也设置了相应要求,必须有该县常驻户口同时能够向金融机构提供反担保措施。
若贷款方是企业单位,则其生产经营时间必须在 1 年以上,中途不得有停业或关闭等情况,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没有信用不良情况,法人代表要对贷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同时也和个人贷款一样需要提供反担保措施。
还款方式。小额贷款采取的操作方式为逐月付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央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的 130%。
保险费率。 针对农户发放的小额贷款的承保年费率和贷款人意外伤害险年花费率的总额未超过贷款本息总金额的 2%(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费率 1.8%,借款人意外伤害险费率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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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元农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承保风险的成因分析 ......... 11
一、由借款人行为产生的承保风险............................. 11
二、由政府行为产生的承保风险............................... 14
三、由银行行为产生的承保风险............................... 14
第二节 国元农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承保风险控制方法 ........... 15
一、确定承保风险评估责任部门............................... 15
二、明确风险评估范围....................................... 15
三、建立风险评估流程....................................... 15
四、实施风险管控措施....................................... 16
第三节 国元农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承保风险控制评价 ............ 18
一、国元小额贷款保险承保风险保控制优势分析................. 18
二、国元农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承保风险控制的不足............. 19
第四章 相关政策建议 ..................................... 23
第一节 对政府和银行的建议 ................................. 23
一、小贷险承保风险管控中对政府的建议....................... 23
二、小贷险承保风险管控中对银行的建议....................... 24
第二节 对保险公司实施小贷险承保风险管控建议 ................ 25
一、加强对承保人员的管理................................... 25
二、 完善承保管理内控机制 .................................. 27
三、 加强信息搜集和信息处理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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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相关政策建议
上一章首先从借款人、政府、银行三个方面分析了小贷险承保风险的成因,其次从保险公司风险管控的方面分析了国元农保承保方面的不足。由于来自借款人风险主要是道德风险、还款能力弱和对小贷险缺乏了解,且这些问题从借款人方面来说能给其带来利益,因此无法从借款人角度让其改进,但是可以由政府方面进行引导,因此下面将对借款人风险管控方面纳入对政府的建议当中。故本章笔者主要从政府和银行、保险公司两个大方面对小贷险的承保控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从庐江县政府角度来说,对小贷险承保风险的管控有利于庐江县农村金融的发展、政府绩效的提高。从贷款银行的角度来说,小贷险承保风险的管控有利于银行降低不良贷款率。因此本节从政府和银行两个角度提出控制小贷险承保风险的相关建议。
针对农户在小贷险中因无抵押物产生的道德风险,县政府应在地方当中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强调按时还款的重要性。对按时还款的借款人进行优惠奖励、发放荣誉或者在某些方面放宽政策,对恶意拖欠小额贷款的借款人,取消相关优惠或者进行罚款措施。通过减少农户的道德风险,从而保证农村小额贷款的还款率,降低不良贷款率。同时,县金融办对庐江小贷险的还款期出现借款人不能按规定日期还款或者违约的行为,立即和县公安机关合力对贷款银行进行审查。对因贷款银行放贷后放松对借款人和贷款资金去向而导致借款人违约的行为,借款银行要负部分责任;对因贷款银行工作人员为谋私利故意隐瞒借款人信息导致追偿失败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工作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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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首先,国元农保可以通过与贷款银行沟通,通过对借款人银行账目的变动进行分析,判断借款资金的去向。
其次,国元农保可以要求借款人以承保的金额为单位,每季度向国元农保递交经营状况表,保证国元农保能掌握涉农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资金去向。
由于小贷险的承保风险主要来自借款企业是否能按时还款,所以可以对每一个涉农主体建立综合风险评价指标体系,把风险划分为技术风险、管理风险、市场风险、自然风险、信贷风险和政策风险六个部分,并根据指标和权重对其打分。这样不仅可以对借款企业有全面系统和直观的把握,也可以根据指标体系随时进行调整,动态的掌握参保企业面临的风险。从以前凭经验对风险的模糊判断转变成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对风险的精准把握,这样就能为小贷险的承保风险管控提供有效保障。
参考文献(略)
本文编号:40193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wenshubaike/lwfw/401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