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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关内部控制完善研究

发布时间:2016-05-10 15:19

1引言

内部控制建设的问题是属于审计学尤其是内部审计领域的重要研究课题。本文以政府部门内部控制理论和COSO理论为基础,参考国际上较为先进的荷兰海关内部控制模式,构建北京海关内部控制机制建设的模型,分析北京海关内部控制框架的构成和实际运行情况,找出机制中存在的缺陷和运行中产生的问题,进一步优化北京内控节点体系,从而能够完善北京海关的内部控制,并且可供全国海关参考借鉴。值得一提的是,海关的内部控制主要是涉及执法领域,而非执法领域包括了工程项目、财务、关务保障等方面,本文仅对海关执法领域的内部控制进行探讨。本文采用的主要研究方法是文献研究法和个案分析法。利用多方渠道搜集各类期刊、报纸、网站中的相关资料,尤其是海关总署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资料收集、整理、总结、分析等各项工作。通过相关文献了解海关内控机制建设的发展历程,能够全面理解海关内控机制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从而把握海关内控机制未来的发展趋势。全国海关的内部控制涉及的范围太广、细节太多,在本文进行全方位的研究是不切实际的,因此笔者决定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直属海关,并就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研究。本文以北京海关为例,从北京海关的实际特点出发来讨论海关内控机制建设相关问题,在侧重其典型性的同时,总结出其具有的普遍性特点,从而能够为全国海关内控机制建设提出合理有效的建议。

北京海关内部控制完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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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OSO理论及其在海关内部控制中的应用

2.1COSO理论简介

COSO组织20世纪80年代产生于美国,COSO委员会(美国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发起者委员会)1992年发布了《内部控制整合框架》,其后COSO组织根据新颁布的《萨-奥法案》对其进行了修订,在2004年发布了《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COSO框架虽然是立足于服务企业的,对政府部门内部控制也同样适用。COSO框架包括了五个要素,包括:(1)控制环境(Control environment)包括了诚信和道德价值观、组织架构、权责分配等,即一切业务的基础都是员工和他们所处的环境。(2)风险评估(Riskassessment)企业需要全面了解它所面临的风险,并根据风险设定合理的目标,整合生产、销售、财务和其他活动,从而建立起识别、分析和处理风险的机制。(3)控制活动(Control activities)指为了保证管理层指示得以执行,削弱风险的政策和程序。它能帮助确保管理层能够及时处置风险,从而实现主体目标必要活动的有效实施。(4)沟通与交流(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信息与沟通系统围绕在内部控制的活动周边。它们能使作为控制主体的人员能够及时的获得并交换进行执行、管理和控制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相关信息。(5)监控(Monitoring)一个评估系统在一定时期持续运行,通过不断的监控和独立的评估,该体系才能作出及时的动态反映,并且根据内部控制的需要而变化。

2.2国内外海关内控的发展
国外对于海关内部控制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荷兰海关。荷兰海关以COSO模式作为指导,其内部管理逐渐完善,工作职能不断强化。荷兰税务海关署管理各级海关采用的是契约式模式,即每年由署长和各直属关区关长签定契约式的合同,各直属关区关长对契约的内容进行细化并根据不同税务地区的业务特点同各税务地区的海关领导签订管理契约。契约的重点包括了工作目标、战略目标和成绩指标。每年年底,上级海关按照契约规定的内容和目标来考核下级工作的履行情况,并根据内审部门的年终审计来确定契约的完成质量。契约中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并量化了各项考核指标,因此,契约式管理实现了管理层对海关各项工作实际运行情况的监控。

3荷兰海关内控棋式介绍及其可借鉴性分析......10

3.1荷兰海关总体情况介绍........10
3.2荷兰海关内部控制情况介绍.........11 
4北京海关内部控制现状分析.........18
4.1北京海关内部控制总体情况...........18 
5完善北京海关内控体系的对策和建议.........26
5.1 内控机制的优化.........26
5.1.1内控机构整合和人员结构优化..........26

5完善北京海关内控体系的对策和建议


5.1内控机制的优化

目前北京海关的指挥中心由风险管理处主要负责,负责全关区的风险监控和管理的工作。荷兰海关的内控中心是事前风险分析与事后的审计监督的相结合。而北京海关目前是二者“各自为战”,事前的风险分析由风险管理处负责,事后的审计监督由督查内审处负责,而建立指挥中心的初衷是负责事中的监控,并将前面二者有机的结合起来。从指挥中心的前期运行情况来看,并没有发挥出很好的效果。主要原因是风险管理部门没有把抽象的风险分析与实际的运行情况结合到位,风险管理部门更适合分析、评估提出参考意见而不是实际的指挥和监控。把指挥中心的职能划归督察内审部门,能够有效的加强对海关执法管理的监督和促进。原因如下:1)风险监控的工作专业性较强、涉及的范围也较广,必须要强化各隶属海关及办事处的联系配合,这就需要较为强势的监督部门的帮助,才能保证风险布控的指令得到落实、风险分析的效果得到发挥。

5.2建立完善的内控评价和报告制度

在上述三种评估方法中,显然第一种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荷兰海关也是采用的第一种方式。但是第一种方式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荷兰海关的审计人员也占到了总人数的接近一半。中国海关管辖范围太大,人员众多,很难做到上级对下级评估的完整覆盖。因此,结合三种方式,根据本关区情况灵活掌握是最好的方式。北京海关目前主要采用第二种方式,即自我评估和上级考察相结合。一段时间内督查审计人员缺乏的情况很难得到改善,,因此可以考虑同时采用第三种方式,即委托第三方完成部分内控项目的评估。由外部力量实施评估,可以有效的减少人际关系对评估结果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结果的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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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结论


本文参考了国际上较为先进的荷兰海关内部控制模式,综合北京海关内部控制运行系统的模型,深入分析了北京海关内控整体框架的构成和内控系统的实际运行情况,找出了机制中存在的部分缺陷和运行中产生的部分问题,提出了一些能够有效完善北京海关内控机制的建议和对具体节点的优化措施。从内控机制优化、内控报告和评价制度完善、内控整体框架的修正及具体节点的优化措施等方面给出了具备可操作性的实际建议,相关的建议和措施也可供全国其他海关参考借鉴。但由于与海关内控相关的资料文献较少,本人也水平有限,本文对海关内控的研宄深度还远远不够。另外北京海关作为首都海关,政治保卫是首要职责,与沿海海关相比在业务上不是十分具有典型性,因此本文提出的完善北京海关内控的部分措施对一部分沿海海关未必完全适用。今后本人将一方面加强内控理论的学习,一方面在工作实践中多思考,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的结合起来,争取为完善海关的内控做出更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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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略)




本文编号:4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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