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博弈与媒体转型
第 1 章 绪论
技术与媒介的发展史同时是一部版权扩张史。科技发明所带来的媒介形态变化,催生了版权,也不断挑战既有的版权规则。版权始于伦敦书商对印刷出版权的垄断。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广播、电影、电视等电子媒介的文本也不断被纳入版权客体范围。而每一种媒介诞生之初,都会造成既有媒介版权格局的失衡,不同媒介、利益集团关于版权的博弈从未停止。
1.1 研究意义
“今日头条”、人人影视、乐视诉风行、“芒果 TV”独播风波……2014 年版权纠纷频发,引发笔者对媒体版权问题的思考。版权究竟怎么了?频繁的媒体版权侵权纠纷背后是什么?与以往相比,目前媒体版权之争有什么新的特点?“版权去哪儿”?
本研究通过对媒体版权纠纷案例的梳理,分析背后不同媒体、平台和其他利益主体的博弈。通过对媒体版权博弈中各自的力量对比,策略选择和结果的分析,,深刻剖析媒介融合背景下,媒体转型中的版权问题。探讨版权经济视角下媒体商业模式的重构,将落脚点放到未来传统媒体发展、转型的时代课题上。
研究意义:将对媒体版权的研究与媒体转型发展问题相结合,为版权和媒体转型研究提供新的思路;对当下媒体版权的研究具有问题导向性,媒体转型又是业界必须解决的时代主题,研究具有较强的实践价值;以“博弈”视角对媒体进行比较研究,力求清晰展现版权主体的利益冲突,角度新颖;对大量侵权案例进行历时性梳理和共时性比较研究,揭示媒体版权内在发展逻辑和版权之争背后的媒体转型困境,具有史料价值和理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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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思路
第一,对媒体版权博弈分纵向维度和横向维度两条主线进行,分别探究媒体博弈历史中的版权演化规律,和当下不同媒体间版权博弈的表现形式:一方面,将博弈历史划分为印刷媒介时代、电子媒介时代和网络媒介时代,呈现每个时期版权人、传播者、使用者的地位变迁和主要矛盾,揭示版权与媒介演进的深刻关系,从历时角度阐释传统媒体在版权博弈中弱势地位的成因;另一方面,通过梳理大量媒体版权纠纷案例,运用博弈视角,通过对媒体版权博弈中的力量对比,策略选择和结果的分析,呈现传统媒体之间、传统媒体与自身新媒体平台、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新媒体之间的版权博弈情况,揭示博弈背后的媒体转型困境和媒体的应对策略。
第二,以电视和报纸为例,研究传统媒体的版权问题。对芒果 TV 版权风波进行个案分析,结合湖南卫视的版权经营管理经验,阐释电视媒体的版权管理与媒体转型;对今日头条事件进行个案分析,结合《华尔街日报》和财新传媒的版权运营经验,阐释报纸的版权保护与媒体转型。
第三,通过剖析网络媒介环境中,媒体版权博弈与媒体转型之间的互动,展示版权视角下的媒体转型路径和传统媒体的盈利模式建构,以期对未来媒体版权管理和媒体转型提供借鉴。
论文的主要框架如下:
第 1 章绪论,包括选题的研究意义、研究思路、文献综述、概念界定和社会语境。从媒介融合、法律完善、公权约束和媒体版权意识等方面交代本研究的社会、时代语境。
第 2 章从历时维度,对媒体版权博弈进行梳理,分析了版权人、传播者和公众在版权博弈中的地位变化,版权与媒体形态演化的关系,传统媒体版权控制力的弱化。
第 3 章从共时维度,对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版权博弈、新媒体间的版权博弈和传统媒体间的版权博弈进行研究,指出博弈的主要矛盾和媒体各自的博弈策略,将版权问题与媒体转型问题相结合。
第 4 章以电视和报纸媒体为例,细致分析了传统媒体转型中的版权问题。并结合湖南广电和《华尔街日报》、财新传媒的转型经验,提出版权视角下的传统媒体转型路径。
第 5 章结合全文研究思路,从媒体进化、法律环境和媒体转型三个角度,对未来媒体版权博弈的“均衡”作出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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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版权博弈的纵向维度
马克思说过,人类所努力争取的一切,都跟自身的利益相关。每一种社会关系首先以利益形式表现出来。利益意味着对资源的占有,资源的稀缺性导致主体间利益争夺。而在利益达成过程中,主体间既存在合作,也存在冲突。博弈,就是在一定规则下,个体或组织通过掌握的信息,对行为或策略加以选择实施,并获得相应的利益或结果的过程。利益的分配与实现,也是博弈最后达成的平衡状态。
2.1 版权博弈历史
2.1.1 印刷媒介时代
版权制度的前身是欧洲封建时代的“特许出版权”,是国家赋予出版商出版特定书籍的垄断权。随着造纸术和印刷机的普及,出版商通过大量印刷书籍获得丰厚利润,印刷商的力量壮大,可以影响到政府决策;而印刷成本的降低也使一些小书商开始大量盗印书籍,影响到大出版商的利益。大出版商开始对政府施压,要求政府给予印书出版方面的保护。而封建政府为了控制言论,实施报刊审查,也需要对书籍印刷进行控制,“印刷出版特权”由此诞生。
可以看出,版权制度创立之初,主要是大出版商和小书商,政府和普通民众的利益之争。在这场博弈中,大出版商和封建政府占了上风,并维持了一段时期内的利益均衡格局。这种均衡很快被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打破。封建政府失去政权,报刊审查等言论控制手段也遭到唾弃,大出版商的特许出版权失去根基。同时,资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从事文学艺术创作的知识分子也成为统治阶级,作者的地位不断提高;政府也开始重视作者在促进文化艺术繁荣中的地位。1709 年英国出台《安娜女王法》,是第一部以保护作者利益为核心的真正意义上的版权法。自此,作者成为版权保护的主体,形成作者、出版商和读者三方的利益博弈格局。
印刷媒介时代,作品印刷需要较高成本,使用者必须支付一定费用才能获得使用权。版权人与使用者之间的利益格局较稳定。报纸版权问题在印刷媒介时代并没有引起重视。一方面是廉价报纸的普及,报纸本身的定价很低,报纸并不通过销售内容(版权)盈利,而是将聚集起来的读者“注意力”二次售卖给广告商,通过出售广告版面盈利;另一方面,由于新闻的时效性要求,报纸首次发行后新闻的价值就基本用尽,报纸盗印不会给报业造成太大损失。因此版权制度对报纸新闻作品的保护一直都较模糊。
2.2 媒介进化中的版权
麦克卢汉提出“媒介即信息”,“任何媒介对个人或社会的任何影响,都是由新的尺度产生的。我们的任何一种延伸,都要在我们的事物中引入一种新的尺度。”纵观版权博弈历史,版权利益格局的每一次重构,都由一种新媒介引发。
版权概念产生于印刷术的普及。印刷媒介的实体特征,使版权作为“私权”的观念深入人心。知识是共有的,但是知识的载体是个人财产,获得书籍等作品需要支付报酬。
大众媒介时代,廉价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作品免费向公众开放,作品的创作本身依然要付出较高的智力、时间、人工和原料成本。但由于大众媒介本身的盈利模式,并不通过传播的作品直接获益。因此,大众媒介的免费特征消解了版权“私有”概念。
到互联网时代,社会经历“内向爆炸”,“时间差异和空间差异已不复存在”。信息获取的即时、便捷,使人们对一切限制信息传播行为感到厌恶。版权的意义在互联网时代进一步被消解:作品许可授权与传播效率之间的矛盾,使版权在网络时代的存废都成为问题。“技术赋权”之下,使用者也同时成为创作者和传播者,角色界限的模糊也使版权保护的主体进一步消解:如果人人都免费创作和传播作品,那使用任何作品也应该是免费的。网络媒介的免费属性,使人们对版权存在的意义产生怀疑。
技术发展催生了媒介,任何一种媒介的产生都会引起社会观念的改变。印刷媒介催生了版权,大众媒介消解了版权,网络媒介正在摧毁版权。版权的目的是促进社会科学、文化和艺术的创新,其存在具有重要意义的。“意义的丧失直接关联于信息、传媒、大众媒介的分解和劝阻作用……信息吞噬了它自己的内容”。3鲍德里亚认为,后现代社会的“内爆”消解了真实与意义。网络媒介塑造了社会对版权的新认知,“新新人类”倾向于取消版权,实现信息绝对自由流动。解决网络时代的版权问题,维护版权利益的平衡,需要从媒介入手,遵循媒介的性质与规律:
以许可效率换取传播效率。针对网络媒介的特点,可以顺应其即时、免费的特点,取消版权许可,降低传播成本,换取传播效率的提高。以信息的广泛传播所产生的影响力,建立新的盈利模式。根据不同媒介的特征,采取差别化的版权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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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媒体间的版权博弈 .......... 21
3.1 传统媒体与新媒体间的版权博弈 ....... 21
3.1.1 渠道与内容的失衡 ........... 21
第 4 章 版权视角下的传统媒体转型 ........... 29
4.1 电视节目版权与电视转型 ............ 29
第 5 章 未来媒体版权利益的均衡 ................ 47
5.1 媒介进化角度的版权博弈均衡 ......... 47
第 5 章 未来媒体版权利益的均衡
在媒体的版权博弈中,版权人、传播者和公众,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之间,最后会达到一种“均衡”状态。均衡状态是所有参与人最优战略的组合,“在这一状态下,所有参与人都不愿意单方面改变自己的战略”。当下,新媒体形态不断涌现,版权博弈格局不断重新划分;而具体到单个媒体的转型,尚未有明朗的结果。媒体之间的版权博弈还难有定论。综合本文的研究结果,笔者从媒介进化、法律环境和媒体转型等方面分析一下未来媒体版权格局可能出现的“均衡”状态。
5.1 媒介进化角度的版权博弈均衡
印刷媒介时代,报刊的实物特征使版权“私权”属性深入人心:人们获得印刷品实物,就要支付相应报酬,这与购买其他商品没有太大区别。印刷媒介的实物特征也限制了作品传播,使媒体对版权具有很强的控制力。因此,印刷媒体时代,版权的存在兼具合理性和操作性;电子媒体时代,电视、广播等媒体作品的虚拟特征,使媒体版权失去实体根基,人们打开各类电子媒介就可以免费接收信息。同时,信息的传播速度加快,信息传播开始跨越时间和空间限制,媒体对自身作品的控制力下降;互联网时代,新媒体层出不穷,信息传播更加快捷和方便,媒体对信息的垄断传播权被彻底打破。同时,像控制复制权一类控制传播的手段,在复制成本接近于零的网络世界也失效。
版权从诞生之初就具有信息控制的特征:作为一种垄断专有权利,权利主体所占有的对象是信息。而从印刷媒介到电子媒介,再到互联网新新媒介,媒介进化的方向是快速、便捷和超时空,是信息传播的绝对自由。从媒介进化角度看,对信息的控制将越来越难。版权保护也越来越失去合理性和操作性。
未来,当互联网成为信息的主要传播载体,基于互联网的媒体将成为主流,也就不存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之分。媒体版权博弈主体变为网络媒体中的版权方和传播方。比如“爱奇艺工作室”,就是从网络传播平台分化出的创作平台,属于网络媒体中的版权人。因此,随着网络媒体渐成主流,媒体版权也将更加开放,公众利益空间进一步扩大;网络媒体中的版权人和传播者会由于渠道、内容的稀缺程度,在博弈中形成新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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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本文对媒体版权博弈历史进行梳理时,划分了印刷媒介、电子媒介和网络媒介三个阶段,总结了版权人、传播者和公众在历时博弈中的地位变迁,基于版权与媒介演进的关系结论,推导出未来媒体版权发展趋势:以许可效率换取传播效率,以权利让渡打造新平衡,以媒体转型拓展版权产业链。在对媒体版权博弈的历时分析中,发现了媒体作为版权人和传播者,其角色从合一到分离现象,并将其解读为传统媒体版权控制力的下降。
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博弈,主要源于内容与渠道的失衡。在此过程中,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同时都在转型:传统媒体开始建设自身新媒体平台,新媒体迫于高价版权尝试自制内容;新媒体间的版权博弈是非合作的,在优质版权资源稀缺情况下,新媒体展开了激烈的版权争夺;传统媒体内部的版权博弈,是一种内容同质化的竞争,媒体之间互相抄袭致使作品失去区分度,加重了自身的危机,而传统媒体与自身新媒体平台也缺乏内容生产、经营上的合作和合理的收益分成机制。
未来的版权均衡,是版权人、传播者和公众整体利益提高的前提下,各方利益更为平均的状态。版权人的版权理念将更加开放,为公共空间让渡更多权利,而公众也会相应减少对版权人其他合法权利的侵犯,版权人与公众利益达到平衡;法律的完善将进一步保障版权人地位,扭转内容生产者的弱势地位;当下媒体之间的竞争,越发凸显内容的价值,拥有内容资源的媒体开始在媒体竞争中占据主动,而作为传播者的媒体其强势地位开始削弱。
在中国,媒体版权价值还有巨大的挖掘空间,随着媒体版权生态的改善,版权博弈趋于均衡,以版权为中心的内容运营模式将更具有现实的操作性,版权也将成为媒体新的盈利增长点。
参考文献(略)
本文编号:43664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wenshubaike/lwfw/436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