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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保险欺诈问题的博弈分析

发布时间:2016-05-12 08:43

第一章 引言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民用汽车的保有量由2013年的1.24亿辆上升到2014年底的1.57亿,并且这个数字仍在不断刷新。自我国恢复保险业务以来,我国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不断的攀升,机动车辆保险业务占据了财险公司业务的大半个江山,机动车辆保险无疑已经成为我国财险保险公司的第一险种,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盈亏直接关系到整个财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可以说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发展情况的好坏关乎整个财险公司的命运,但是与机动车辆保险业务发展相伴而生的是日趋严重的机动车辆保险欺诈问题。机动车辆保险因其险种本身固有的缺陷,成为世界上最易遭受保险欺诈的三大险种之一。机动车辆保险欺诈无疑成为各国财险公司所面临的重大威胁,如何防范车险欺诈也成为各国保险业者的重要议题。

机动车辆保险欺诈给保险公司、其他保险消费者、社会稳定带来很大危害。机动车辆保险欺诈不仅损害了其他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威胁,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此外,如果财险公司不能很好的应对机动车辆保险欺诈,机动车辆保险欺诈所引起的一系列问题将对财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面对机动车辆保险欺诈这一世界性的难题,对机动车辆保险欺诈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是十分有必要的。本文研究的主要意义是在介绍机动车辆保险欺诈的表现形式的基础上,从博弈论角度分析机动车辆保险欺诈,并针对机动车辆保险欺诈的影响因素提出解决措施。本文旨在为财险公司遏制机动车辆保险欺诈问题献计献策,本文的研究将对财产保险公司防范和治理机动车辆保险欺诈起到了一定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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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国外的保险业发展有历史悠久,国外学者对保险问题的研究也开始的较早,对保险欺诈的研究相对于国内更加深入和丰富。按照国外学者研究内容不同,可以分为保险欺诈理论研究和保险欺诈实证研究。
国外学者对保险欺诈理论方面的研究,国外学者首先关注的是保险欺诈是如何产生的,经过国外学者的研究与分析,大多数学者认为保险市场信息的不对称和道德风险导致保险欺诈的产生。在道德风险方面,肯尼斯.约瑟夫.阿罗(1953)对道德风险给出了定义,根据投保人欺诈行为发生的时间点将道德风险进一步细分为事前道德风险和事后道德风险。迪奥(1984)深入分析了投保人的由事后道德风险所引起的保险欺诈。格斯奈里(1992)在文中提出了委托-代理的道德风险问题。在信息不对称方面,肯尼斯.约瑟夫.阿罗(1971)在《风险分担理论文集》一书中指出保险欺诈的产生是由于保险当事人双方的信息的不对称。他的研究主要侧重于由于保险合约的不完备和保险人监督管理不力而导致的保险欺诈。他认为通过完善的保险合约和制定更强的激励约束机制可以解决保险欺诈问题。

我国国内学者对机动车辆保险欺诈问题的研究较晚,这主要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有关:一是与我国保险业发展历史有关。我国保险业自80年代初恢复保险业以来,也只有短短的30多年的发展历史,对保险业的关注和对保险欺诈方面的研究自然比国外起步晚。二是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关。在上世纪80年代,我国的汽车产业发展缓慢,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收入水平较低,普通居民还买不起汽车,汽车的保有量较低,因此,很少有车险欺诈的现象发生。随着经济的发展,机动车辆保险的欺诈现象才日渐猖獗,国内学者才开始着手研究车险欺诈问题。三是与保险公司对保险欺诈的态度有关。随着越来越多的财险公司的建立,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的竞争愈发激烈,各家财险公司为了争夺市场份额,忽视了对机动车辆保险欺诈风险的防范,保险公司出于维持客户资源的角度考虑,对车险欺诈行为人的惩罚力度小。但是随着以上影响保险欺诈研究步伐的因素的消失和机动车辆保险欺诈现象在全球的蔓延,国内学者开始重视机动车辆险欺诈的问题,对车险欺诈的研究也随之逐步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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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保险欺诈理论


2.1 保险欺诈的内涵
随着我国保险业不断发展,保险欺诈问题愈发严重,已经成为保险业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在保险欺诈的各个险种中,机动车辆保险欺诈尤为严重,虽然政府监管部门和各家保险公司积极采取监管防范措施,但仍然给各家保险公司的经营和社会的稳定造成巨大的威胁。
在目前的保险欺诈研究的理论界,对什么是保险欺诈和机动车辆保险欺诈并没有一个完全统一的定义。因此,在这里有必要先对本文中所涉及到的研究对象,保险欺诈和机动车辆保险欺诈这两个重要概念进行一个界定,以明确本文的研究对象。中国保险界的学者对保险欺诈有着不同的认识,我们在明确什么是保险欺诈之前首先需要先明确欺诈的含义。《现代汉语词典》对欺诈一词的解释是“用狡诈的手段骗人”。这里的欺诈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它只强调的是欺诈实施者的行为,,并没有提到被欺骗者是否因为欺诈行为而受到伤害,也没有规定构成欺诈行为具体的金额标准。按照保险欺诈所涉及的行为主体的不同,我国将保险欺诈划分为狭义的保险欺诈和广义的保险欺诈。

狭义的保险欺诈是专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实施的保险欺诈行为。狭义的欺诈行为是指以通过保险获得非法收益为目的,采取故意捏造虚假事实或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等手段从保险人处骗取保险赔偿金的行为。1992 年的蒙特利尔大学召开的国际保险学术会议上对保险欺诈做出了这样的定义:“保险欺诈是一个故意利用保险合约谋取利益的行动,这一行动基于被保险方的不正当的目的”。显然,这个定义是专指投保方、被保险人、受益方的保险欺诈,因此这是一个狭义的保险欺诈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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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机动车辆保险欺诈的表现形式
我国机动车辆保险的发展历史不长,但是伴随着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发展而出现的车险欺诈的形式却种类繁多,并且朝着多样化、复杂化的方向发展。机动车辆保险欺诈从不同的角度可以有不同分类,如根据车辆保险欺诈发生的阶段划分,可以分为车辆投保时的保险欺诈、车辆出险时的保险欺诈、车辆索赔时的保险欺诈;根据实施保险欺诈的主体可以划分为被保险方(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受益人)的机动车辆保险欺诈行为、保险代理人的保险欺诈、投保人和第三方的合谋欺诈(汽车修理厂、保险公司内部人员)的保险欺诈。接下来笔者将从机动车辆保险欺诈的实施主体角度来介绍机动车辆保险欺诈的表现方式。

我国现行法律对保险欺诈的量刑较轻,欺诈行为暴露后所受到的惩罚与欺诈成功后获取的巨额保险金相比对欺诈行为人的威慑力较小。由于各家财险公司提供了快速理赔服务,保险查勘人员工作繁忙,疏忽大意等原因而未能识别出问题赔案,致使一些被保险人为了骗取保险赔偿金,获取不正当的收益,不惜铤而走险采用各种欺骗手段进行保险欺诈。被保险方的欺诈形式丰富多样,按照被保险人欺诈的动机又可以分为投保时蓄谋欺诈和索赔时故意两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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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博弈论与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信息不对称........12
3.1 保险市场信息不对称.................... 12
3.2 博弈论的理论.............................. 14
3.2.1 博弈论的概念和要素............14
3.2.2 博弈的分类..............................15
第四章 机动车辆保险被保险方道德风险的博弈分析......17
4.1 被保险方事前道德风险博弈模型............. 17
4.1.1 被保险方事前道德风险博弈模型的假定.....17
4.1.2 被保险方事前道德风险博弈模型的建立.......18
4.1.3 被保险方事前道德风险博弈模型的分析..........19
4.1.4 博弈模型分析在防范被保险人事前道德风险中的应用.....20
4.2 被保险方事后道德风险博弈模型.................... 20
4.2.1 被保险方事后道德风险博弈模型的假定.......20
4.2.2 被保险方事后道德风险博弈模型的建立........21
4.2.3 被保险方事后道德风险博弈模型的分析.......22
4.2.4 被保险方事后道德风险的三阶段博弈分析.......24
4.2.5 博弈模型分析在防范被保险人事后道德风险中的应用..26
第五章 机动车辆保险代理人欺诈的博弈分析......... 29
5.1保险代理人欺诈的博弈模型的假定........... 29
5.2 保险代理人欺诈博弈模型的建立............... 29
5.3 保险代理人欺诈博弈模型的分析............. 31

5.4 机动车辆保险代理人欺诈的进一步博弈分析..... 31

5.5 博弈模型分析在抑制保险代理人欺诈中的应用........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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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机动车辆保险的投保方与第三方合谋欺诈的博弈分析


6.1 投保方与第三方合谋欺诈博弈模型的假定
机动车辆保险的投保方与第三方合谋欺诈与单方欺诈相比更加复杂,更不易被保险方察觉。机动车辆的投保方有时为了提高车险欺诈成功的概率,不得不积极寻求和他人的合作,这些人中包括修理厂人员、保险公司内部人员、交管部门人员,而投保方与保险公司内部人员相勾结的情况最为普遍。接下来,笔者对保险方、投保方、第三方进行博弈模型的设计和分析。
该博弈模型的博弈参与者有三个,即保险方、投保方和与投保方欺诈合谋的第三方。保险方、投保方和第三方都是理性的经济人,都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这里的第三方是与投保方行动一致的第三方参与者,他可以是保险公司内部人员、汽车修理厂、事故责任认定的交管部门人员、医疗机构等。本模型的第三方指的是保险公司的车险理赔人员。
由保险方、投保方和第三方的支付矩阵可以得出几种博弈结果。

机动车辆保险欺诈问题的博弈分析


在该模型中,我们设定了如下几个参数:假设投保方进行欺诈的成本为 E,投保人欺诈行为未被发现而成功骗取的的违规收益为 F,保险方进行监督检查的成本为 C(包括对投保方和第三方双方的检查成本),保险方成功检查出合谋欺诈行为的而对投保方的惩罚为 S,保险方对合谋欺诈的第三方所给予惩罚为 L(包括货币损失和非货币损失如名誉损失、行政、法律处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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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本文试图运用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的相关知识,构建了机动车辆保险欺诈博弈模型,通过对博弈模型的分析,得出车险欺诈频发的原因,针对这些原因提出减少机动车辆保险欺诈案件发生的建议。本文主要针对车险中被保险方道德风险、保险代理人欺诈和合谋欺诈三种主要欺诈情形,建立被保险方道德风险博弈模型模型,保险代理人欺诈博弈模型和投保方与第三方的合谋欺诈博弈模型三种博弈模型对机动车辆保险欺诈进行分析。

在被保险方道德风险模型中,通过分析得出了影响被保险方道德风险的因素,针对这几个影响因素,本文对保险公司防治机动车辆保险欺诈提出几点对策建议。一是提高被保险方进行欺诈所需要的欺诈成本,加大其实施欺诈的“难度”;二是对被保险方欺诈行为进行重罚,加大惩罚力度;三是提高保险方监督概率和监管质量;四是降低保险方的调查成本;在保险代理人欺诈博弈中,分析出保险代理人欺诈风险高的主要原因,一是保险监管成本过高;二是对代理人惩罚力度小;三是保险代理人的素质低下;针对这几个原因提出提高惩罚力度,完善奖惩机制,提高代理人素质等建议;在投保方与第三方的合谋欺诈博弈模型中,以保险公司内部人员为例,建立合谋欺诈的模型,分析出投保方和保险公司内部人员欺诈风险高的原因:一是监管成本高;二是保险方对保险公司内部人员和投保方的处罚力度小;三是保险理赔人员收入水平低;四是保险公司的奖惩制度不完善;最后笔者针对合谋欺诈的原因提出了降低保险方检查成本,完善保险公司的奖惩制度等几点建议。


参考文献(略)




本文编号:4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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