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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农民工市民化研究

发布时间:2016-05-15 19:13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的意义和目的

1.1.1 研究的意义

城市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普遍趋势和潮流,并被公认为是近代以来最显著的社会经济现象之一(Roland J.Fuchs et al.1987)。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把中国的城市化和美国的高科技并列为影响 21 世纪人类发展的两大因素(丁元竹  2009)。中国的城市化形式上是农业人口向非农人口的转变,农村人变为城市人的过程,其本质是农民市民化,而中国农民的市民化首先应该是中国农民工的市民化。回族农民工是中国农民工大军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说研究回族农民工市民化有助于我国现代化。

“三农”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最重要问题之一,,特别是农民问题,值得深入研究。从张雨林(1984)首次提出“农民工”一词,到上世纪 80 年代末 90 年代初形成大规模的“民工潮”,再到近几年一些工业城市的“用工荒”,见证了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农民生活的改善。正如列宁(1959)所说,外出做非农业的零工是进步的现象,它把居民从偏僻的、落后的、被历史遗忘的穷乡僻壤拉出来,卷入现代社会的旋涡中,它提高了居民的文化程度及觉悟,使他们养成文明的习惯和需要。回族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的确提高了回族农民工的眼界、知识和经济水平,但是与此同时也涌现出了许多新的问题。譬如,城市治安、贫富差距、城乡差别等等问题。因此如何以科学的发展观,站在“三农”问题的高度,正确把握回族农民工市民化的路径,依然是一个值得我们继续深入探讨的问题。

另外,研究回族农民工市民化有其特殊的意义和价值。首先,回族农民工是我国广大农民工队伍中的一支劲旅,这支“部队”管理好了,就有助于沟通民族地区城乡关系,调整城乡社会结构,促进各民族之间的协同与融合,维护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和发展;其次,回族农民工市民化能够缓解民族地区农村劳动力过剩的矛盾,增加其收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利于繁荣和发展整个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第三,回族农民工市民化能推动和加速民族地区的城镇化进程,为我国的整体现代化起到积极作用。

总之,本研究不仅开拓了回族农民工市民化研究的视角,丰富了回族农民工市民化研究的理论内涵,而且调查研究回族农民工市民化的现状与及存在的问题,有利于正确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维护社会稳定,还可为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依据。因而,本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马金龙,李录堂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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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选题的依据

1.2.1 理论依据

1.2.1.1 首要理论依据

人类历史的变迁与发展,其动力来自于无形之手——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无形之手的魅力在于一切以市场规律来完成,使社会发展按其内在规律运行。

生存权是最基本的权利,任何制度和政策都不能违背这一原理。正如马克思(2002)所说,我们首先应该确立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回族农民工的市民化必然贯穿这个主线,即必须首先解决好吃、喝、住、穿的基本生存问题,然后才能从事其他事业的发展。回族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应该是依照这个规律,从低级到高级,从落后到发达,从农村到城市的循序渐进的过程。因此说市场经济理论、社会资本理论以及人力资本理论是本研究的首要理论基础。

1.2.1.2 重要理论依据

个人与社会关系问题是人类社会的核心问题之一,是现代社会一切问题的根源。郑杭生(2005)  认为,社会互构作为一个核心概念,阐发了个人与社会、个体与集体是人类生活共同体中相互关联的多种二重性,刻画和展现人类生活共同体的发展演进思想。随着我国社会转型的加速推进,回族农民工的生活方式、关系结构和社会组织模式等也在不断的转换和变迁,为了揭示和阐述这种转换和变迁的总体过程及内在规律,本研究以发展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学、民族学及人口社会学等学科中关于人口迁移、社会资本、人力资本、社会互构等相关理论为基础,对回族农民工市民化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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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回族及回族农民工市民化


2.1 回族的族源、分布、形成原因及民族特性

2.1.1 回族的族源

回族是我国人口较多,分布最广的少数民族。回族的形成是由中外多民族、多种族长期融合的结果。回族是历史上来华的各国(主要是阿拉伯、波斯和中亚突厥各古代民族)穆斯林人口为主,又吸收、融合了汉、蒙古、藏、维吾尔等我国原有民族后而逐渐形成的。回族大体经历了唐宋时期的“蕃坊”,元朝的“回回遍天下”,到明代“大分散,小聚集”居住格局定型的漫长历史过程,这一历史过程也就是从点到面,再从面到一片,然后到点、片和面相结合的一个过程。回族现在的分布格局基本上是延续了明朝的“大分散,小聚集”格局。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统计,大陆回族总人口为10586087人,在少数民族中仅次于壮族,居第二位。全国 99%的县级行政区域内都居住和生活着一定数量的回族人口,回族星罗棋布地分布在华夏大地。

2.1.1.1 唐宋时期的“蕃客”

追溯回族历史,他们的祖先是在唐、宋时期来我国经商的波斯人和阿拉伯(大食)人。公元 7 世纪中叶,白衣大食(即阿拉伯)征服了呼罗珊(今伊朗)和中亚细亚阿姆河流域的广大地区,大食帝国与唐帝国之间的陆路交通被打开,同时,造船业和航海技术的发展,使两个帝国之间的交往日益增多。这时的官方互派使节,民间交往频繁,开辟出了著名的陆上“丝绸之路”和海上“香料之路”。这“两路”使东西亚文明互通有无,使当时的唐都——长安成为世界贸易中心,广州、杭州、泉州、扬州等地成为重要的国际贸易港口。这些城市住着成千上万的外国人,大多信仰伊斯兰教,是穆斯林,他们把本国的珠宝、香料、象牙、药材等稀奇珍宝贩运到中国,换回中国的茶叶、丝绸和瓷器等商品。从事商业贸易的广大穆斯林,起初是“客居”中国的这些城市,所以华人称之为“蕃商”、“蕃客”、“胡商”。一个城市里,比较集中居住“蕃客”的地方叫做“蕃坊”(房全忠  2008)。随着生意的兴隆,交往的扩大,一些“蕃客”、“蕃商”、“胡商”长期在中国做生意,他们与当地人通婚生子,安家落户,被称为“住唐”,其后代又被称为“土生蕃客”。当时的中国政府对蕃客采取的鼓励和保护政策,允许他们保留原本国习俗,他们也吸收和接受中国的传统文化和习俗,适应中国的生活,在中国购买田宅,建家立业。到宋代,许多蕃客来华累世定居长达五世之久,其在中国所生后代,被称为“土生蕃客”、“三世蕃客”、“五世蕃客”。这也说明,在华蕃客的群体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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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回族农民工的现状及社会地位

2.2.1 回族农民工的现状

回族是我国分布最广的少数民族。回族的广泛分布决定了回族农民工的分布广泛。回族农民工其实很早就已存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曾有很多来自农村的回族在城市中谋生图发展。随着户籍制度的实施和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加之文革左倾思想的影响和回族自身的传统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等因素限制了他们与外界的联系,回族的流动人口直线下降。

从上世纪 70 年代末 80 年代初开始,随着农村土地承包制的全面推广和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土地、户口等因素在限制人们流动方面的效力逐步消减,第三产业和乡镇企业如雨后春笋,遍地开花结果,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纷纷向经济发达地区转移,春去冬来,转战南北,进城经商务工,谋求发展,形成了流动人口大军。所谓“流动人口”,是指没有通过正式的户口迁移手续,而是直接在农村与城市之间暂时或长期流动的人。本研究所要讨论的回族农民工,就是指流动人口当中信仰伊斯兰教、民族识别是回族的流动人口。由于流动人口在户口登记所在地之外的地方逗留的时间长短和目的不同,由此也带来讨论上的一些麻烦。例如,进城上学、走亲戚或旅游的回族人口,或是仅仅在城市里中转停留的回族人口,等等,就不属于本文所要研究的对象。本研究重点关注的对象,是指那些刚从农村流入城市,在城市没有固定住所,没有正式工作,多居住在城乡结合部一带,主要以揽临活、摆小摊,等方式在城市维持生活,谋求发展的回族人口,也包括进城较早,在城市里有自己的“事业”,住有其所,但户口仍留在原迁出地,即在户籍上仍为农村人的回族劳动力。回族农民工的本质特征是虽然他们像城市居民一样长期在城市工作、居住、生活,但却不能享受城市居民的福利待遇,在户籍“身份”上仍为农村人口。

回族农民工是流动人口大军中的一支,他们的民族信仰、生活习俗、思维方式等不同特征使他们成为一支“适应能力强、发展速度快”的流动大军,成为城市建设的主力部队之一。以前,城市居民对回族的印象和了解如果更多的来自报刊、杂志和电视,那么,随着越来越多的回族进入城市生活,这些在体貌特征、风俗习惯等方面与城市居民多少存在差异的人群,开始逐渐成为城市居民的一个组成部分,尽管他们不一定拥有城市的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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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人力资本对回族农民工市民化的影响................44

3.1 人力资本理论 ................. 44

3.1.1 人力资本理论的形成与发展.............. 44

3.1.2 人力资本在中国的发展............. 46

第四章  社会资本对回族农民工市民化的影响...................55

4.1 社会资本理论 ........... 55

4.1.1 社会资本理论的提出..........56

第五章  回族农民工市民化的相关分析及 LOGIT 回归分析..................78

5.1 样本说明、数据来源及变量解释 ............ 78


第五章   回族农民工市民化的相关分析及 Logit 回归分析


城市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普遍趋势和潮流,并被公认为是近代以来最显著的社会经济现象之一。中国的城市化形式上是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的转变,农村人变为城市人的过程,其本质是农民市民化,而中国农民的市民化首先应该是中国农民工的市民化。回族农民工是中国农民工大军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说研究回族农民工市民化具有重要的意义。本章运用现代统计学方法,从社会资本和人力资本视角出发,研究影响回族农民工市民化的诸因素。


5.1 样本说明、数据来源及变量解释

5.1.1  样本说明及数据来源

本文以银川市、广州市、乌鲁木齐市、乌海市等市回族农民工为调查对象,采用“整群抽样”方法,按照回族农民工所从事行业不同分成若干群,然后以这些群为抽样单位,对之施以随机抽样,并对被抽取的群进行问卷调查。我们把回族农民工分为三个阶层。大老板阶层,这一阶层主要是 80 前回族农民工,他们最早进城务工经商,现在已经有了一定规模的生意,资产一般都在百万以上,并且在城市里买房定居,代表人物有:俞正财、田成旺、李成平等人;个体工商户阶层,这一阶层有一部分是 80 前回族农民工,一部分是 80 后回族农民工,他们进城务工经商,从点滴做起,有了一定的手艺和积蓄后,开始经营饭馆、商店、破烂收购等小本生意。其特点是资产不大、进城时间较长、无房产,代表人物有马应江、柯占俊等人;剩余的进城回族农民工为初始回族农民工阶层,这一阶层占回族农民工的绝大多数,他们属于彻底的无产者——无手艺、无资金,无进城打工经验。前两个阶层基本上算城里人,特别是第一阶层,他们的直系亲属基本都居住在城里,有自己的住房,并且和城里人一样有了自己的事业,朋友圈子等,可以说他们已经完全市民化了,“里外”都是城里人。个体工商户阶层尽管没有自己的住房,户口还是农业户口,但有自己的小生意,老婆孩子都在身边,所以说这一阶层有了一定的市民化,但程度没有第一阶层高,属于外部已经市民化了,但内心还是农民意识不改。初始回族农民工阶层属于彻底的无产者,他们唯独比农村里农民强一点的是已出“淤泥”,但还没有达到出淤泥而不染的境界,是彻头彻尾的“农村——城市——农村”钟摆式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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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回族农民工市民化的标准与对策


6.1 回族农民工市民化的标准

6.1.1 具有“市民”价值观

作为公民,不管是城里人还是农村人,要有同等的国民待遇。取消户籍与福利挂钩,实施居民登记制度。回族农民工在城里应该拥有与市民一样的居住证,居住证免费办理。在一个城市里,居住证就是这个城市市民的“身份证”,拥有居住证者与城市居民一样,在就业、社保、医疗、住房、教育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

回族农民工只有在城市里有了稳定的工作,才能有资格谈市民化。这里的稳定工作,不仅指每份工作持续时间长,还包括在工作环境、劳动强度、劳动权益等方面享有与市民一样的待遇。譬如,在工作强度上,实施 8 小时工作制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在节假日加班,按国家标准计算加班报酬;在工作环境上,温度、湿度和噪音等要符合国家标准。

这里强调的是要与城市居民享有一样的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障制度。一是回族农民工在城里享有同样的公共医疗服务;二是像城市居民一样,享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三是享有住房保障,使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回族农民工。回族农民工可以在城市申请租住和购买城市经济适用房,且居住环境不能“脏”“乱”“差”,人均居住面积应达到 15 平方米,交通相对便利等等。

回族农民工进入城市,要成为市民,应该有社会组织可依。作为现代市民的一项标准——政治参与程度高,回族农民工如果在城市里没有社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没有参政议政的机会,就很难说是市民。社区活动的参加有助于回族农民工与其他民族的交流,有利于各民族和合。另外,回族农民工精神生活不能缺失。回族农民工信仰伊斯兰教,应该保证他们宗教信仰自由和合法的宗教活动,回族农民工每天要做礼拜,做礼拜可以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同时,也可以加强情感交流和信息沟通,从而有助于丰富他们的市民生活。

参考文献(略)




本文编号:4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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