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村建居社区“人 的城市化”现状及治理研究——以杭州市四季青街道为例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一、研究背景
随着社会逐步发展和工业化的推进,城市化成了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由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数据可知,1949年建国初我国的城市化率(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仅为10.64%,到1978年改革开放初期城市化率为17.92%,新中国成立后近30年的历史,城市化率仅增长7.28%;到了2013年底,城市化率为73%,改革开放30多年的时间,城市化率増加了35.81%。由此可见,从统计数据来看,我国的城市化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是缓慢的城市化阶段;第二个阶段自改革开放后至今,是快速城市化阶段,在这个阶段上,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转移,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开始转变为城市居民。城市化的推进,一方面实现城市经济的倍增效应,工业化效率远远高于农业化,信息化则更是按照几何级数增长;而另一方面也推动城市文明扩展,不断替代农业文明,实现城市生活方式替代农村生活方式。
这种快速城市化的发展,是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必然要求,但是依旧存在"伪城市化"等问题。应该看到,由庞大的农村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的群体主要有两个类别,一是以农民工为主体,其特征是实现了职业身份的转变,而社会身份和心理身份却未发生根本转变;该类主体的城市化主要是市场经济发展推动的城市化,是主动的城市化,但户籍制度等的政策性排斥,使得他们"在城市工作"却还是"农民"。另一类主体是以l城市郊区撤村建居的失地农民为主体,其特征是已经实现社会身份、职业身份的转变,而也理身份却未发生转变;该类主体大多是由于城市发展和规划,以行政手段强制推行的城市化,是被动的城市化,尤其是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大多数撤村建居居民对"村籍"的重视程度远远高于"户籍"。无论是主动的城市化还是被动的城市化,这坚主体都未实现由村民到市民的完全转变,也就是说他们都未全面的实现"人的城市化",是一种"伪城市化"。"伪城市化"是指农村人曰向城市人口转化的过程中呈现出不完整状态,即缺乏人的全面发展,具体表现为:农民到城市就业和居住,却不能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地位和待遇,即农民工问题:"强制城市化",行政手段干预,强制推进城市化,而不是农民的自愿选择,即"撤村建居"的整体城市化,其路径选择是以"土地城市化"为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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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研究内容
绪论部分主要对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巧方法进行概述,梳理现有国内外相关文献的研究现状。然后选取与本研究相关的理论进行介绍,并界定出本文的核心概念"城市化"、"撤村建居"、"人的城市化"。
其次根据"人的城市化"的定义,将其内容具体划分为居住空间城市化、生活方式城市化、社会交往城市化及社区参与城市化。
再次,对四季青街道及其三个撤村建居社区的基本情况进行介绍,并结合"人的城市化"的四个方面对问卷进行统计与分析,总结撤村建居枉区"人的城市化"的现状。
然后,通过对社区干部的访谈和对社区制度文本的研巧,结合问卷分析结果,进一步探巧四季青街道撤村建居社区"人的城市化"推进过程中的优势和障碍。
最后,从政策供给的视角结合基层社区治理创新的相关内容,以"人的城市化"为目标,从四季青街道撤村建居社区的实际出发,探讨如何通过社区治理的创新来推动撤村建居社区"人的城市化"进程。
二、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采用的研究方法有: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制度文本研究法等。多种研究方法综合运用:首先通过文献研究法,在综合国内外文献的基础上,对本文研究的核也概念进行分析与界定;其次,通过对社区居民问卷调查、对社区干部访谈来获得一手的数据和调研资料;再次,通过制度文本的研究,了解杭州市及江干区撤村建居相关政策,四季青街道及撤村建居社区"人的城市化"现状及社区治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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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撤村建居社区"人的城市化"主要内容
第一节撤村建居与人的城市化
撤村建居作为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种现象和手段,其推动的因素主要有两类:其一是市场力量的推动,随着经济发展,城市产业结构转移,近郊农村经济呈现非农化特征,农民家庭主要经济来源第二、三产业为主,而非传统的第一产业,其职业也不再以农民为主,取而代之的是企业工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集其二是政府政策的推动,政府的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城市化的进程,为了加快城市化进程,建设特大城市或者一些中小城镇,政府部门往往通过行政手段来强制性的将一些农村社区转化为城市社区,从而提高城市化率。而对于撤村建居来说,政府政策的推动作用的影响要大于市场力量,在这两大类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撤村建居成为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特有的一种现象。撤村建居仅仅实现了空间的城市化,对居民个体而言,其社会身份(户籍身份)、职业身份实现了城市化,而在生活方式、思想观念、社会交往及文化认同等方面却没有实现城市化的转变。这种行政力量推进的被动型城市化存在较多的问题,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居民在城市生活存在"水止不服"的现象,传统农业文明下的形成的价值观及生活方式,与现代化的城市文明格格不入。
由此可见,撤村建居社区的城市化是一种不完全的"半城市化",即实现了第一个过程的城市化,而其核心部分"人的城市化"却没有实现。因此,要解决目前撤村建居社区存在的"水土不服"现象,加快居民融入城市文明,最重要的是推进第二个过程的城市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撤村建居"和"人的城市化"是实现农民变市民的"两翼",缺一不可,失去了"人的城市化"这个核心就是"伪城市化"。"人的城市化"注重从居民个体出发,体现人为本"的理念,要通过顶层政策支持,社区服务及公民教育等,来引导居民逐步适应城市生活,在生活方式、思想观念、社会交往、文化认同等方面实现"村落人"向"社区人"的转变。通过推进"人的城市化"不断完善撤村建居社区的治理和发展,从而实现真正的城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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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撤村建居社区"人的城市化"内容
"人的城市化"中的"人"不仅仅指作为个体存在的人,也是作为群体存在的人,是生活在社区共同体中的人。"人的城市化"最根本的就是实现社区居民对现代性文化的认同,在城市文明下形成新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作为撤村建居社区的居民,已经实现了身份的城市化,即已取得城市户籍;职业的城市化,即生产活动己经非农化,己脱离农民的职业身份。因此,本文结合"人的城市化"的肉涵和撤村建居社区的现状,将撤村建居社区"人的城市化"的具体内容划分为:居住空间城市化、生活方式城市化、社会交往城市化及社区参与城市化四个方面。
一、居住空间城市化
随着撤村建居,整村改造的推进,新的生活有机体形成,原有的村落共同体转变为社区共同体,因此居民的居住空间也发生转变。传统的村落的居住形态是以分散居住为主,大多是"一户一栋"的家庭住宅,缺乏整体规划,且公共活动空间严重缺乏,基础设施不够完善。而撤村建居社区在居住形态上与传统的村落社区不同,是以集中居住的小区为主,大多是高层和多层商品房住宅,社区内建筑物布局紧凑,规划合理,外观统一,且社区的基础设施健全,健身娱乐设施完善。因此,从居住空间看,撤村建居社区已经是城市社区的居住形态。但是,居民并不能合理利用城市基础设施,社区内的体育文化设施常常未发挥最大作用;部分社区的开发商并没有预留足够的社区公共活动空间,导致老年人和儿童缺芝活动场所;还有社区配套服务不完善,给居民生活造成极大不便;此外,一些社区道路不够整洁、宽敞,停车位不能满足社区居民需求,卫生、绿化工作不到位,治安状况欠佳等现象层出不穷。
要实现撤村建居社区居住空间的城市化,必须达到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首先,基础设施完善,如;完备的健身娱乐场所、充足的公共活动空间等,且都能够实现较高的居民利用率。其次,配套服务健全,如社区超市,便民服务中心理发店、社区卫生中也、公共事业服务中必、社区学校等,能够最大程度方便居民生活。再次,狂区整洁、安全。社区的道路宽敞、停车位充足、卫生及绿化到位、社区的安全有保障等,从而为推进人的城市化构建和谐的外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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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四季青街道抽样情况介绍..............18
第一节样本基本情况介绍...............18
一、四季青街道及调查社区简介................18
二、问卷调查基本情况..............19
第四章四季青街道撤村建居社区"人的城市化"优势及障碍分析.............35
第一节优势分析.............35
一、集体经济经营优势.........35
二、注重社区文化建设............36
第五章"人的城市化"语境下撤村建居社区治理对策...............46
第一节宏观层面.............46
第五章"人的城市化"语境下撤村建居社区治理对策
第一节宏观层面
一、打造政策支撑体系,完善配套制度建设
关于撤村建居现有的政策体系都较为完善和全面,然而"人的城市化"配套制度却迟迟未能出台,因此,"人的城市化"工作的推进,当务之急要加强顶层制度设计,构建完整的政策支持体系,引导各撤村建居社区积极开展工作。首先,要出台规范性的指导文件,将"人的城市化"工作提上议程,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其次,要针对其中出现的主要矛盾出台解决措施和方案;最后专口的指标评价考核和激励体系亦不可少。同时,社区治理体系创新的相关政策措施也应完善,要能够切实解决当前基层社区治理中的突出问题,从而加快构建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因此,针对政府治理、社区建设、居民自治的配套制度要进一步落实。通过多方配套制度的不断完善,从而打造出一个完整的政策体系,加快"人的城市化"进程。
二、厘清政府与社区关系,推进社区减负增效
传统的"政社不分"导致政府过多干预社区行政事务,社区管理服务都呈现明显的政府主导型特征。社区定位不清,导致职责不明,居民对社区的认识混乱,撤村建居社区居民大多都认为社区居委委员会是基层政府部n,这种错误的认识导致他们自治意识不强。因此,要推进社区治理首要问题在于划清政府和社区职能界限,加快去行政化,明确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基层社会服务和管理的基础平台,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而不是政府职能部口或是政府的派出机构。并加强对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形成对社区的正确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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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本文以四季青街道的三个撤村建居社区作为研究样本,来对其居民"人的城市化"现状进行调查研巧,结果如下:总体来看,撤村建居社区居民"人的城市化"水平有待提升,进程仍需加快;在居住环境方面,人的城市化现状成绩突出,但是在生活方式、社会交往、社会参与三个方面"人的城市化"还有待发展。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政府层面"人的城市化"配套政策制度供给不足;基层社区治理有待创新:流动人口管理困难、社区信息化平台利用率不高、社区自治配套制度未落到实处、专业社工人才队伍有待建设;社会组织类型单一,居民参与有限、街道层面未能重视社会组织发展;居民个人公共精神和公民意识缺乏,社会交往范围狭窄,自我效能感差等。最后,从政策供给的视角,结合基层社区治理创新的要旨,分别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对推进"人的城市化"提出对策建议。
当然,由于"人的城市化"是近几年伴随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出的,关于"人的城市化"没有确切的定义,学术界也没有具体的理论用做支撑。在研资的过程中,本文结合市民化和人的现代化内涯,从四个方面对"人的城市化"做了概念界定,并以此作为研究的核心和切入点,在理论基础层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同时,撤村建居化区问题复杂多元并且牵涉到的利益层面问题众多,很多问题本身有一个不断的展现过程,而研究只能通过一个时间节点做分析,也就很难做到完整全面,尤其涉及到"人"也理特征及状态的变化需要长时间的追踪。论文完成后,感到还留有很多的遗憾,期将来有机会能够做更深入的研究。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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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49004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wenshubaike/lwfw/490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