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视阈下都市报法制新闻发展研究
第一章 都市报法制新闻报道概述
第一节 新形势下搞好法制新闻报道的重要意义
一、法制新闻的界定
(一)法制新闻的定义
法制新闻的定义是什么,目前尚未有一个学界业界公认的现成定义,但有几个比较有影响的说法,不少人认为有一定的道理。
一是《中国新闻实用大辞典》给出的说法:“法制新闻是有关法律制度建立(立法)、执行(执法)、监督等的新闻,在国际新闻界中,这种新闻报道分为‘犯罪新闻’、‘法院新闻’、‘警察新闻’等,在当代中国新闻中,法制新闻有较强的政治性,,有时涉及有关党纪、政纪,反腐倡廉的新闻报道”。笔者认为,这种说法把法制新闻仅仅定义在立法、执法、监督等的层面上,过于狭窄,其实,法制新闻涉及社会生活、社会活动、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的方方面面,作为定义,这一说法并不准确。
第二种说法是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蓝鸿文在《专业采访报道学》一书中说的:“法制新闻是社会生活各方面新近发生的与法制相关的有新闻价值的事实的报道”。第三种说法是新闻学学者刘斌、李矗指出:“法制新闻是新近发生的具有受众及时知晓的法制信息”。这两种说法,其实是从最传统的“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这个新闻定义演绎出来的。然而对于新闻的定义,至今学界仍在争论不休。主要分为三派,即“事实说”、“报道说”、“信息说”。三派中一派说“新闻是新近发生的具有新闻价值的事实”,即新闻是事实;另一派说“新闻是最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即新闻是事实的报道,报道出来的是新闻,没有报道出来的不是新闻;还有一派说“新闻是新近发生的具有新闻价值的事实中的信息”,即新闻是信息。蓝鸿文教授依据的是“报道说”,刘斌、李矗依据的是“信息说”。所以这俩种说法也都不能获得学界业界的一致认同。
笔者认为,给法制新闻下定义,大可不必从新闻定义去分高低对错,而应该从新闻定义假设已经确定了的基础上去理解和确定法制新闻的定义。其实,法制新闻是以新闻报道的题材(内容)不同为依据分出来的,与之对应的是政治新闻、经济新闻、军事新闻、科技新闻等。因此,笔者给出的法制新闻的定义是:报道题材与法制有关的新闻,就是法制新闻。这个定义告诉我们,法制新闻是新闻的种类之一,而划分这个种类的标准是新闻报道的内容即新闻题材,而不是新闻的写作形式即新闻体裁。既然是新闻种类之一,它就必须符合既有新闻都应有的特性,即是对新近发生或变动的具有新闻价值的客观事实的报道,这个报道的核心是要传递给受众客观事实蕴含的新闻信息、政治信息和文化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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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法制新闻在都市报占有重要地位
一、都市报兴盛与法制新闻密切相关
(一)都市报的兴起
当今风行中国的都市报是上世纪90年代才出现并开始兴盛的一种都市市民报纸。全国第一份都市报是由贵州报社主办的《贵州都市报》,诞生于1993年8月,随后是1994年1月陕西日报社主办的《三秦都市报》,1995年1月四川报社主办的《华西都市报》。从1995年起,都市报在全国各省、区、市兴起,除少数几个省区外,绝大多数的省、市都办起了都市报,如《南方都市报》、《楚天都市报》、《京华时报》、《新京报》等,有些城市规模较大的地级市报,也跟着办起自己的都市报。一时间,城市报业市场风起云涌,在许多城市,都市报凭借自己的独特优势,灵活的经营和发展战略,迅速超越自己的母报,坐上发行和营销的龙头地位。
(二)都市报的特点和优势
都市报是各级党报为了摆脱机关的局限而创办的完全面向市场的新型报纸,无论在读者对象、报道内容、版式设计,还是在报业运营、内部管理、广告经营和报纸发行等方面,与传统的党报有很大的不同,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优势和特征。
一是版面容量大幅扩大,形成一个新闻集市。一般省级都市报四开版每天都在40个版以上,最多的甚至达到每天120个版,版面容量普遍比母报增加一倍以上。
二是读者众多。各都市报都明确把市民作为自己的主要读者群,是一种为市民提供全方位信息服务的报纸,所以版面设置安排、报道内容取舍都以市民需要为出发点,很快赢得读者喜爱。同时,都市报一开始就放弃党报沿用了数十年的发行方式,将邮发改为自办发行,组织起庞大的发行队伍,“洗楼式”订报、送报、上门服务。
这样,使都市报读者数量迅速发展,发行量最小的也超过母报1-2倍,最多的达到母报的4-5倍。
目前,在我国报业百强榜中,有将近三分之二被都市报所占据。在世界日报发行百强榜中,有中国大陆地区20家报纸入选,其中,属于都市报的就有了15家,占了全国入选的四分之三。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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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都市报法制新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第一节 新闻报道内容方面存在的问题
新闻是客观的反映,是事实的报道,都市报法制新闻报道存在的问题,首先表现在新闻报道内容上。
一、报道思路不宽,报道面窄
本论文第一章已谈到,法制新闻面对的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涉及多类各级社会组织机构,涉及社会各色人员和不同年龄文化层次的民众,涉及生产、生活、娱乐、消费和家庭关系,绝不仅仅是司法机关的事,更绝不仅仅是违法犯罪的事。当前都市报法制新闻报道量已经扩大,但是打开全国各地的都市报仔细分析这些报纸的法制新闻,就会发现这么一个问题:报道的思路还不够宽,报道涉及的面比较狭窄,重案件报道,轻视法治思想、法制建设、群众学法用法等方面报道内容偏少。即使是案件的报道往往也是注重刑事案件忽视经济类、生活类等民事类案件,尤其是轻视行政法方面案件。比如,当下中国,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已经成为两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危害食品安全、有毒食品的生产,这些现象遍及中国,如河南洛阳的“红河谷”、云南东川出现的“牛奶河”等。但我们的媒体包括都市报都很少见诸报道,偶尔刊发一点,也大多从经济角度看,基本上都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看问题。新闻报道对这些违法犯罪活动的揭露、批判威震作用发挥不够。又比如,10多年来,全国各地严重的坏境污染事件不断发生,屡禁不止,污染土地,污染水资源,污染空气,严重影响了 人的身心健康。但是,我们的媒体包括都市报也是甚少报道。至于说到发生食品安全,环境安全问题的地方,地方政府尤其是主管部门大多是疏于管理,视而不见,有些甚至怂恿包庇,他们的行为已经不是工作不力的问题,而是玩忽职守的渎职行为,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但是,我们的都市报对这些问题的报道少之又少。
二、报道内容失真失实
近年来,都市报法制新闻报道失实情况不减反增,这是一个十分值得重视的问题。特别是在蓬勃发展的情况下,都市报受到“网络+”媒体的强烈冲击,都市报大量使用网络中不经核实的信息,给都市报法制新闻的真实性带来伤害。
2015年4月1日,一家在全国颇有影响的都市报刊发了这样一条新闻,讲述了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贪腐200亿》,说他在北京、青岛、太原共有5处房产,9块世界顶级名表,数幅齐白石名画,12本护照,身上带着12张出国机票,贪腐金额达200亿多元。文中同时报出,信息来源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一名检察官在一个单位的内部授课内容。看似权威信息。文章见报第二天,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开始辟谣,指出这位检察官外出授课是个人所为,文中提到刘铁男贪腐200亿的数字都是从网上搜来的,并未核实。因此,事情真相大白,检察官从网上搜来谣言,作为真实情况在授课中传播,使谣言变成所谓权威信息,再经都市报等传统媒体刊登,变成了权威报道。谁知,这个所谓“权威报道”竟是失实新闻。
当今世界,互联网发展神速,“互联网+”媒体,如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基于互联网的新闻层出不穷,形成了一个媒介社会的新局面。都市报等传统媒体把互联网作为自己一个新闻信息来源,而互联网上的新闻信息绝大多数是未经证实的,其中还夹杂着许多谣言,把它作为新闻来源,这就使都市报法制新闻的失实更加突出。一些都市报的老总认为,都市报的虚假法制新闻,80%以上与互联网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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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新闻报道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当前,都市报法制新闻的写作方法、报道手法也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包括报道层次浅显,流于表面,过分突出血腥、暴力、色情等内容以及对绝对客观的报道追求导致人文关怀的缺失等问题。
一、表面化、浅层化
媒体之间竞争激烈,都市报往往为了凸显法制新闻报道的时效性,采访、编辑、刊发常常比较仓促,多数法制案件仅仅停留在陈述事实、体现冲突等抓人眼球的浅层次,新闻内容往往流于表面,要么是对同一个层面的信息简单重复,要么就是思维停留在一个可以预见的浅层次框架内,缺乏对案件背后深层次原因过于探究。还有就是法制事件的报道趋于模式化、僵硬化、程序化,对许多案件的报道常常虎头蛇尾,导致“烂尾新闻”、“断头新闻”层出不穷。具体表现就是法制新闻选题的琐碎,过分的关注大众的鸡毛蒜皮、鸡飞狗跳等小事,普通人之间吵嘴打架闹事甚至情感纠纷引发的小打小闹,都能被记者从法制的角度活灵活现的“现场直播”,但这种新闻只能被读者当做消遣品、谈资,热闹有余思想不足,让人过目即忘、难入人心。事实上,这种新闻其实已远离了新闻本身属性,它没有对新闻进行深入调查和深层跟进,只管“报道”, 忽视“引导”。这让读者的趣味性仅仅停留在事件表面的戏剧冲突上,无法从新闻报道中领悟到相应法制精神,提高法律意识,这也从一个方面体现了都市报的“小报气质”。
二、过多突出血腥、色情、暴力
现在一些都市报法制新闻中,或者为了过分追求新闻真实,或者为了过分追求画面的刺激性,一味的追求新闻的轰动性,对血腥、色情、暴力等方面的详细描写,甚至发布鲜血淋漓的图片,引起一系列负面效果。“上海酒吧发生持械斗殴20名男子互砍鲜血脑浆蹦一地”、“一名患者左手被完全砍下,仍挥舞着大刀”、“史上最牛贪官徐其耀146名情妇大曝光 精力真旺盛”、“贪官情妇多精力旺盛母女通吃”、“徐其耀的左手上还输着液,竟三下两下就解开了王秀丽白大褂的纽扣……”这种血淋淋或性暗示的描写频频出现在都市报法制新闻报道中,再配上冲击感官的图片,给人造成非常大的心理压力。
所以记者在进行血腥暴力新闻的描写时,要秉持对公民个人的尊重,提高公众的接受度,在发布新闻报道后,使公众心理能更加健康,对事件的反应更为积极,尽量减少闻报道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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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对都市报法制新闻报道的思考......................36
第一节 都市报要自我作为...................36
一、进一步提高法制新闻报道的认识...................36
二、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37
三、提高采编人员的水平,丰富知识................................38
第三章 对都市报法制新闻报道的思考
都市报法制新闻的发展可谓任重而道远,不仅需要都市报进一步提高对法制新闻的认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提高采编人员的职业水平和道德素养,处理好新闻与法律、道德的关系等等,还需要社会营造必要的社会环境,从政策、立法、教育等方面为其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一节 都市报要自我作为
都市报法制新闻发展情况的好坏,很大程度上是由都市报自身决定的,对法制新闻认识的高低、导向的把握的准确性,新闻原则的坚持程度以及处理法制与新闻的关系都直接影响了法制的可持续发展。
一、进一步提高法制新闻报道的认识
(一)做好法制新闻报道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都市报法制新闻以其受众多、影响大、涉及面广的优势在宣传国家法治思想、报道先进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揭露违法行为,监督违规违纪案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做好都市报法制新闻,可以引导人们对于各类法治事件理性解读,引导正确舆论走向,构建文明的、理智的、独立的、和谐的社会氛围;搞好都市报法制新闻,监督各类违法活动,清除社会沉珂和顽疾,利用舆论的力量,推动依法治国前进的步伐;搞好法制新闻,及时表彰守法护法先进,传播法律的正义和公平,培养公众的法治意识,坚定人们的法治信仰,使都市报成为法制宣传的第一线,成为依法治国的主要武器;搞好都市报法制新闻,积极推动新闻立法,将其推入法律、制度的轨道,这本身就是依法治国的关键一环。
(二)做好法制新闻报道是都市报义不容辞的责任
都市报通过传递尽可能多种类、多数量的新闻,从而满足人们的最大的信息需求,更深层次的,记者对事实和报道方式的选择,表达一种立场,潜移默化的影响人们的价值取向,进而改变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都市报深受群众喜爱,影响力大,所以都市报更应该传播正能量的、积极向上的信息,而法制新闻不仅可以提高人们的法制认识水平,培养人们法治思维。而且还可以通过对大量绳之以法案件的报道,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使人们对违法行为心存畏惧,构建良好社会秩序。另外,都市报亲切的面孔,还是拉进法律和群众的有效平台,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轻松活泼的版面软化法律的枯燥冰冷,在家长里短离传递与时俱进的法治精神,从而推动整个社会法治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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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本文对对都市报中的法制新闻报道进行了文本分析和内容分析,回顾了中国都市报法制新闻发展历程,分析其取得的成绩和面临的问题和原因,提出了相对应的措施。在当下,都市报法制新闻是宣传法治理念,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揭露违法案件,清除社会毒瘤的重要武器,是培养民众法治信仰的关键所在,尤其是在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开展以来,依法治国战略将更深入地推进到的会各个方面,因此都市报更要处理好经济利益和宣法普法社会责任之间的矛盾,我们在分析都市报法制新闻中看到它在新闻侵权、媒介审判、娱乐化倾向明显以及人情味缺失等方面存在问题,但是我们的新闻媒体及新闻从业人员应该认识到根本的不是发现问题,而是面对问题的态度。因此在,在今后的都市报法制新闻发展过程中,都市报应该面对新形势,新环境,及时调整,适应新变化,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正确导向,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处理好新闻报道的各种利益冲突,为法制新闻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政府、社会、人民野营对都市报法制新闻宽容以待,为构建公平、公正、民主、法制的和谐社会努力。
参考文献(略)
本文编号:49944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wenshubaike/lwfw/499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