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个人所得税遵从度及其影响因素的调研报告
第一章 绪论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经过多次改革,在增加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等方面的作用逐渐增大。2009 年以来个人所得税已成为我国第四大税种。1995 年至 2014年我国个人所得税从 131.30 亿元增加到 7376.57 亿元(见表 1-1),增加了 55 倍,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由 0.21%上升到 1.16%,占税收收入的比重由2.17%上升到 6.19%。
个人所得税占比的逐渐增长说明其在提供我国财政收入及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占 GDP 和税收收入的比重依然过低(仅为 1.16%与 6.19%)(见表 1-1),不仅与我国自身的经济实力不匹配,与发达国家甚至世界平均水平也有较大的差距,这大大减弱了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调节功能。其中有基本国情和制度因素的影响,但更多学者关注的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收流失的严重程度。
2002 年 6 月,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联合中央电视台《中国财经报道》对 700位来自北京、上海、广州的居民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除 23%不在纳税范围的被调查者外,表示自己按时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被调查者占 24.7%,表示自己只缴纳部分个人所得税和从未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分别占 33.4%和 18.2%,两者合计为51.6%,是完全缴税者的 2.1 倍。由此可见,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的严重程度与我国个人所得税遵从度,纳税人纳税意识有很大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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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 年,Allingham、Sandmo 将预期效用理论运用到税收遵从的研究上建立了预期效用最大化模型(A-S 模型)。他们发现罚款率和稽查概率的提高将使纳税人增加实际申报所得,从而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的存在使税率既有可能提高税收遵从,又有可能降低税收遵从。
同 Allingham、Sandmo 一样,很多学者在研究税率对税收遵从的影响时有不同的结论:伊扎基 Yitzhaki(1974) 假设税务部门对隐瞒的税款进行处罚,将 A-S模型改进为 A-S-Y 模型,认为税率的提高会减少逃税行为;Srinivasan(1973),Witte 与 Woodbury(1985)引入累进所得税率的研究,发现纳税人所申报的收入会因为累进所得税率受到抑制,但提高税收惩罚概率能够促进纳税人进行税收申报。
同样的情况出现在不同学者对纳税人收入水平影响其税收遵从的研究上。Mason 和 Calvin 研究发现纳税人会因为害怕被税务机关查处而遵从纳税,并且收入越高,税收遵从度越高。而 Jackson 和 Millron(1986)等研究人员却有不同的看法,认为收入水平与税收遵从之间没有明显的关系。
有些学者专门研究了道德因素对税收遵从的影响。Alm 与 Sanchez 等人(1995)以及 Cummings 等人(2009)分别在美国和西班牙、南非和博兹瓦纳之间进行实验研究,通过比较各国的情况发现税收道德能够影响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公民遵守税法的部分原因是道德责任驱使(Roth(1989)、Hite(1996)、Hanno 与 Violette (1996))。如果纳税人不按规定交纳税款也会有耻辱感,因此纳税人只有在预期净收益大到足以弥补被查获受到的经济惩罚及其耻辱成本时才会实施偷逃税(Spicer(1986)、Besley 和 Coate(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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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税收遵从度影响因素的理论分析
纳税人的个性特征包括年龄、性别、个人收入水平、职业、受教育水平、风险偏好等。有时候,不同的纳税人因为年龄、性别、个人收入水平、职业、受教育水平、风险偏好等个性特征的不同,在同一社会税收环境下,面对同样的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会有不同的行为,有的人选择依法纳税,有的人选择少纳税。
国外有很多学者对税收遵从和年龄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有的认为年龄越大税收遵从度越高;有的人认为年龄越小税收遵从度越高;有的发现最年轻和最年老的群体税收遵从度高,而处在这两者之间的群体税收遵从度较低,并且年龄和税收遵从度之间呈倒正态分布曲线 Clofelter(1983);有的则认为年龄和税收遵从没有确定的关系。
性别的不同使女性和男性之间有不同的价值观。他们对待税收风险的态度不同,并且婚姻状况也会影响他们的税收遵从度。研究普遍认为女性比男性对风险的厌恶程度更高,所以她们更愿意与税务机关进行合作,因此女性的税收遵从度高于男性。
人们因为从事职业的不同,有不同的逃税机会,从而也表现出了不同的纳税遵从水平。研究中发现,从事不同行业的人有不同的税收遵从度,其中从事灵活度较高行业的纳税人,如专业人士、服务业从业人员,其税收遵从度相对较低;从事灵活度低的行业纳税人,如制造业、贸易行业,因为便于管理具有较高的税收遵从度。在中国,代扣代缴制度使得普通职员的税收遵从度较私营企业主、自由职业者等纳税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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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当斯(Adams,1965)分析个人做出贡献并取得报酬时的心理反映,以及对他人的投入报酬的主观比较感觉,提出了公平理论。即人只有获得公平的报酬,才能感到满足,并愿意进行投入。他们评价是否公平时不仅仅关心绝对值,而且还关心社会相对值,与他人或者历史进行比较。当人感受到不公平时,会采取行动,力图消除不公平,找回心理上的平衡。
纳税人向政府缴纳税款,就有权利向政府索要相应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有权利监督税收的使用,以防止自身的合法权益因税收执法人员对权力的滥用而受到侵害。纳税人缴纳税款相当于其放弃一些购买力与政府交换等值的公共物品、服务,他们希望自己所获得的公共品数量、质量与缴纳的税款之间保持一种平衡。根据 Spicer and Lundstedt (1976)的研究,如果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服务不能使两者之间的交易达到公平,纳税人可能通过减少税收的缴纳来寻求公平。
征税机关在对税收进行管理时能够保持公平的态度,如程序公正、处罚公正。对待纳税群体保持中立,相同的互动待遇;对能够按时足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采取相应的奖励,,对不按时足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进行相应的处罚等。程序公正、奖罚分明可以使纳税人感受到所处的纳税环境是公平的,并能起到一定的激励和威慑的作用,有效提高税收遵从度。
税收超额负担是税收效率原则的主要研究对象,税收遵从成本则是产生税收超额负担的其中一个原因。税收遵从成本指的是纳税人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缴纳税款等相关纳税活动中发生的费用,不包括税款和税收的经济扭曲成本。纳税人很可能因为过多不必要的纳税遵从成本的发生对税收产生抵制情绪,影响其税收遵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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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问卷设计与样本选取 .................................................. 19
第二节 样本描述性分析 ...................................................... 20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遵从度影响因素因子分析 .................................... 25
第四节 我国个人所得税遵从度及其原因分析 .................................... 29
第四章 提高我国个人所得税遵从度的政策建议 .................................. 41
第一节 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 .................................................. 41
第二节 加强税收征管 ........................................................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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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提高我国个人所得税遵从度的政策建议
税制简化是国际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共同趋势。税制的简化不仅能使其更容易被纳税人理解,降低纳税人的涉税成本,同时也能降低办税人员的征管成本。所以,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也要力争简单,但同时要注意简繁并举。因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在收入分配调控上存在缺位现象,在以后的改革中会更多地考虑公平原则。为此,必定要在某些要素上规定得更加详细,这看似违背了税制简化,却是结构性调整必须的。
对每一项新增加的税收条款进行严格科学论证,力求以最简洁的方式达到效率和公平。例如我国费用扣除,全国统一规定一个的免征额,看似简单易懂又容易操作,但却未有效实现公平原则。可以参照国外的做法,建立税收指数化机制和弹性费用扣除制度,试着推行低收入人群和特殊人群的特定减免。在这种情况下,为保证税收的相对公平,繁琐的税制要素是必须的。
随着经济发展,个人收入的来源越来越多样化,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列举的 11 项个人所得税征税项目不能完全涵盖我国个人收入项目。这也造成了我国现阶段个人所得税税基相对狭窄,税源流失严重。有学者建议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采用“反列举”的方法确定征税范围,即列举不征税项目,其余项目均纳入征税范围。但为了确保税制的稳定性,我国可在分类综合所得税制的基础上将收入进行分类,如划分为经常所得、非经常所得等,在各自的类别下适当增加应税项目,使征税范围在税收项目合并简化的同时更加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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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纳税人是税收征管中的一块拼图,其在税收规定制订过程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在税收规定实施后,对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再次听取公众的意见,改善税收规定的实施效果。纳税人参与到税收规定的修订中,对税收规定产生认同感,自愿遵守税收规定,税收遵从度在无形当中逐渐提升。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为纳税人提供需求、建议渠道,考虑采纳纳税人合理有效的建议。
参考文献(略)
本文编号:55006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wenshubaike/lwfw/550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