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典民主”公民精神的借鉴价值研究
1.导论
1.1 选题的背景与缘由
1.1.1现代化的核心:人的现代化
1979 年,邓小平首次提出“三步走”的现代化发展战略,党的十四大、十五大会议确立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是“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摆脱贫困落后,基本实现现代化。”三十多年过去,我国已完成了其中第一步“解决人民温饱问题”,2015 年十三五规划决议中再次明确了“到 2020 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二步发展目标,照当前发展进程看,我国将在 2050 年实现“基本现代化”的总目标。
现代化,从广义来看,指人类自文艺复兴以来,在科学革命的推动下实现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过渡;从狭义来看,指非西方的落后国家走向国际舞台的演变之路。现代化的内涵和指标包括多个方面,一是指工业、农业、经济、国防、科学、教育等体制层面,也称为“外在物质层面”;二是指文化、思想、政治等“内在软性层面”。其中,内在的现代化是现代化的核心目标,因为一切外在制度和环境皆在于实现内在的本质变化,这种内在的本质变化即是“人的现代化”,它指的是人在生活方式与环境、经济物质水平上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在认知方式、思想、素质和行为等曾面由传统思维转向现代思维,成为一个“现代人”。
我国文化传统或日常生活中常常提及据居民、国民、市民和人民等词,它们与公民的概念不同,为避免混淆,在此略加区分。“居民”仅指居住于某一地方或组织的人,只强调人是一个生存物这一狭隘的层面。“国民”多指某一国的子民,带有对国家的情感和价值认同,强调“国”这一层面,梁启超说:“国民者,以国为人民公产之称也。国者积民而成,舍民之外,则无有国。”“人民”更接近于一个集体概念,如“人民群众”,我们常用“中国人民”来强调对外的团结和整体性,它具有一定的政治指向意义,如“人民民主专政”、“为人民服务”等用语。关于“市民”,卢梭曾说:“大多数人都把城市认为城邦,把市民认为公民。他们不知道构成城市的是家庭,而构成城邦的是公民。”市民身份强调的是家庭、城市中的一员,而非独立的人格和政治参与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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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的意义和方法
1.2.1本文的研究意义
(一)学术意义:对于雅典民主,当前的研究多集中于对雅典民主起源、雅典民主制度、雅典民主流程、雅典的公民权等方面,且多是从制度的角度进行剖析。本文从公民精神这一视角出发,是对“雅典民主“这一政治文化遗产一种新的解读方法。此外,本文通过梳理与公民精神相关的概念和理论思潮,如公民意识、公民文化等,针对这些概念目前被混淆使用的情况,提出自己对公民精神这理解和阐释。
(二)现实意义:民主是当代社会生活的主题和这个时代共同的梦想,2050 年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我国的基本目标,公民精神的缺失是现代化进程中我国社会的困境,雅典城邦被视为高公民参与和发达公民精神的典范,通过对其公民精神的分析和研究,可以为我国公民精神的培育之路带来启发和借鉴价值。公民素质、公民道德是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和文化建设的重要环节,三中全会中提出要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四中全会强调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这些都与公民精神息息相关。
1.2.2本文的研究方法
(一)文献研究法:本文研究主要基于关于古希腊社会和雅典城邦民主政治发展的文献,这些文献包括关于雅典的史料;国内外学者关于雅典民主研究的论文和专著;关于公民和公民精神不同学者和流派的思想;在对这些文献进行梳理总结之上提出自己的观点。
(二)定性分析法法:本文研究内容在史料文献中缺少直接相关的数据予以显示,本文关于公民精神的定义,对雅典公民精神的概括主要通过在前人理论的基础上,加以总结和归纳,进行自己的概括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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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关概念厘定与理论追溯
2.1 关于公民
“公民”一词源于古希腊,最初指生活于城邦之内,排除奴隶、外邦人、妇女儿童后,一部分享有特定权利和义务的少数人群,亚里士多德曾给公民下过严格定义,即“凡得参加司法事物和治权机构的人们。”而今公民二字的含义已和古希腊时期相去甚远,今天提及公民更接近于一种法律概念,即取得某一国家国籍,便具备了该国的公民身份,享有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和义务。这一区别的中间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发展与国家社会的演变过程。
2.1.1两种公民观:共和主义范式与自由主义范式
关于公民的研究,不论是公民身份、公民资格问题,或是公民权利和义务问题,皆是围绕公民这一正式个体成员与国家、社会之间的关系展开,,纵观学术界就这一领域问题的研究,大致形成了两大经典的思想范式,即公民共和主义范式和公民自由主义范式。
(一)公民共和主义及其思想
公民“共和主义”范式的理论渊源来自古希腊罗马时代,以亚里士多德和西塞罗为代表。这一思想最初基于公民与城邦的关系产生,即公民作为城邦的一部分,依附于城邦,公民的一切权利荣辱皆系于城邦,城邦也近似于一个公民集团。亚里士多德曾发出过著名的论断:“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这里的人就特指排除了奴隶和外邦人的城邦公民,他们总是处于家庭、村社、部落、城邦等特定的群体中,而非独自存在,他们的一切行为和活动皆因这种团体成员的身份才显得有意义,也只有处于这种团体社会中才能体现其价值,脱离城邦之人“如果不是一只野兽,那就是一位神祗。”因此,在公民与国家的关系上,共和主义倾向国家先于公民。亚氏关于公民“政治动物”的观点也与马克思提出“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定义相呼应,即人具有社会属性,他在《经济学手稿中》说道:“人是最名副其实的政治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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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关于公民精神
“精神”(spirit)一词一般指意识、思维、神志、信念等,是对客观世界的感知;就人而言,它是指与躯体形骸相对的精气和神韵,在于内里,受到情感和大脑思维认知的双重支配。亚里士多德曾说:“精神(热忱)这类事物总是向外发展而且不可屈服。”精神是大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意识和加工过程,是思维的固化,从而形成的一种习惯和力量。
“公民精神”一词从近现代才被广泛提出,在漫长的学说发展中,它似乎一直存在又模糊不清,在众多政治学、行政学和社会学得著作中,公民精神多是伴随着公民社会、公民文化、公民性、公民美德等概念出现,在一些学者笔下几乎将公民精神同以上几者一概而论。而公民精神指的是什么,有什么特征?笔者就此做出如下分析阐释。
2.2.1不同理论学说对“公民精神”的关注
(一)新公共行政学呼吁的“公民精神”
弗雷德里克森在《公共行政的精神》中多次谈及“公民精神”一词,他把公民精神的内涵与公民的概念、公共性问题、公共利益和公民参与等内容相联系,认为公民精神表现在公民对待公共事务的一种积极、热爱、奉献、服务的态度。在书中,弗雷德里克森阐述了公民精神与公共行政关系,并用了两次对比概念:一是把具有“公民精神倾向”和具有“私益倾向”的官员进行对比;二是定义了“高公民精神-低行政管理”、“高公民精神-高行政管理”、“低公民精神-高行政管理”、“低公民精神-低行政管理”四种关系模式并举例进行对比分析,指出热心于公共事务,品德崇高,有公民精神的官员是政府管理的基础。
弗雷德里克森所提倡的这种公民精神带有强烈的公共性,这种精神是与倾向追求个人私益相对应的;他认为公民精神与公众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密切相关甚至是成正比的,因为公民参与反映了公众对于公共事务的热心和积极性。由于弗雷德里克森强调的公民精神是伴随着行政伦理问题进入人们视野的,意在把公共行政学从追求效率、经济的管理主义轨道转向注重社会公平、公共等价值取向的路径中,他所提倡的公民精神带有更多公共价值和公共利益的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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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雅典民主”公民精神的发展脉络...............19
3.1 公民精神的初级形态:公民意识的萌芽.............. 19
3.1.1 公民身份的产生与公民意识的开启................. 19
3.1.2 城邦制度的形成与公民权的建立.................. 20
4.“雅典民主”公民精神的示范性价值...............25
4.1 法治价值维度——遵循良善秩序............ 25
4.1.1 对法规建构的注重.............. 25
4.1.2 对和谐秩序的崇尚.......................... 25
5.我国公民精神孱弱的现状与成因...............34
5.1 公民精神孱弱的现状分析............. 34
5.1.1 公民身份意识薄弱:“群众”与“人民”身份意识.............. 34
5.1.2 公共道德失范:“私利主义”与“事不关己”........ 35
6.借鉴与超越:培育我国公民精神的探索与建议
6.1 治理背景下我国公民精神培育的宏观机制
由于文化传统的不同,公民精神的培育之路于我国而言显得尤为漫长和艰辛,我们背后有深厚的农耕文明、封建主义和儒家文化的根基,民主于我国而言缺乏天然的孕育土壤。亨廷顿在其著作《第三波:20 世纪后期的民主化浪潮》中也曾谈到东方文化的儒家传统与现代民主政治之间的矛盾,并就二者的关系作出过讨论:“儒家民主也许是一种矛盾的说法,但是,儒家社会中的民主则未必。问题是:儒家思想中哪些因素有利于民主呢?在什么样的环境下,这些因素用什么样的方式,以取代这些文化传统中的非民主成分呢?”就此问题,他进一步指出儒家文化与民主政治之间的“桥梁”与“中介”在于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制度环境,包括法治框架与市场经济的确立;二是思想条件,对儒家文化中的思想重新限定后定位于个人。
亨廷顿的问题与其对于东方文明国家民主之路的“过渡机制”的观点给我国如何实现民主政治提供了发展前行的着眼点和方向,即法治的构建和市场经济的推行。就公民精神培育而言,它与民主政治相辅相成,在治理背景下,我国宪政建设改革正在由“中央政府单方动力”向“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公民、社会多元动力”的模式转变,意味着公民将在公共领域承担更多的事物和责任,“如果说19世纪20世纪之交的改革家们倡导建立最大限度的中央控制和高效率的组织结构的话,那么 21 世纪的改革家们将今天的创新视为一个创建以公民为中心的社会治理结构额复兴实验过程。”公民精神的培育离不开宏观环境,我国公民精神依赖于来自国家、社会和市场的三大培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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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现代化的核心是人的现代化,目前,治理体系下要求我们由“居民”转向“公民”,调动社会积极性,实现多方共治;公民精神的缺失也是我国民主政治现代化面临的困境,“雅典民主”作为最具公民精神特质的文明范本,可以从中获得不少借鉴价值。
基于对公民身份与公民文化的认识,公民精神指的是公民作为国家共同体的一员,在公共生活中对公民这一角色的自我意识,对公民个体与国家、社会关系的认知,对公共事务的内心体验和思想感受,对自我价值与公共价值的态度和情感取向;它具有公共性,是公民权利和责任的融合,也是应然状态与实然状态的统一。作为政治哲学的诞生之地,“雅典民主”的公民精神是基于对城邦公民身份、公民权利的分析,指公民对公共事务的态度、行为和价值取向。这里的公共事务不仅包括公民大会、陪审法庭等政治事务,还包括公民在城邦公共空间(如神庙、祭坛、议事大厅、体育馆、剧院等等)中的言行与活动。
就发展脉络看,“雅典民主”公民精神历经了三个阶段,一是公民精神的初级形态,在“统一运动”中开始确立公民身份以及城邦制度的建立产生了公民意识和公民权的萌芽;二是公民精神的成形阶段,随着民主政治的诞生、发展和完善逐步形成;三是公民精神的衰退阶段,即伯罗奔尼撒战争后民主制度废弛。结合雅典公民在城邦公共生活中的行为表现,雅典民主的公民精神示范性价值可以分为法治价值维度——遵循良善秩序,公意价值维度——公共利益为上,德性价值维度——育化城邦“好公民”,其中,法治价值包括对法制建设的注重和对规则秩序的崇尚;公意价值包括对城邦利益的护卫和对言辩参与的热忱;德性价值包括对公民美德的习守和对教育文化的重视。
参考文献(略)
本文编号:61233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wenshubaike/lwfw/612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