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治视角下中国健身气功社团的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导 论
20 世纪 90 年代,在社会资源配置过程中不仅存在政府管理失效和市场管理失灵,而且也存在治理失效的可能。如何使治理更加有效,使管理活动产生的效益达到最大化,这成为一个多世纪以来,各国专家学者一直在不断研究和探索的问题,而善治(GoodGovernance)的理论正是基于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至此善治理念也逐渐开始变得引人注目。善治(Good Governance)即良好的治理。概括地说,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其本质特征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合作管理,是政府与市场、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①。善治实际上是国家权力向社会的回归,善治的过程就是一个还政于民的过程。根据俞可平教授的考证,善治概念主要有三个基本的来源:首先是来自于中国传统的政治语汇,在这种情境下,“善治”与“善政”两个概念之间并无本质区别。善治语汇的第二个来源,来自于新的治理理论和对英文 good governance 的翻译。在这一情境下,新的治理理论更加强调社会管理的主体多元化。善治语汇的第三个来源和发展是俞可平教授的总结,其主要的概念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管理过程”,认为善治的实现是政治制度的终极目的。
社会结构理论将社会分为三个组成部分,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由于历史的原因,社会组织的概念使用多种多样,有称第三部门、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和公民社会等。2007 年 10 月,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使用“社会组织”这一概念涵盖此类组织。包括社团在内的社会组织,是我国群众体育的重要载体。社团是具有某些共同特征的人相聚而成的互益组织。中国的社团一般具有非营利和民间化两种基本组织特征。社团与政府组织、非正式组织或自然群体有着明显的区别。体育社团是公民自愿组成,自主管理,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以体育运动(或活动)为目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①。体育社团的主要职责是:宣传和组织群众参加体育运动,团结和动员社会力量参加体育运动,推动体育事业的发展。体育社团主要分为:竞技体育单项协会、行业性协会、研究性学会、联合性组织等多种类型的体育社团。各类体育社团均有其宗旨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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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访谈专家和查阅相关文献发现,目前国家级健身气功社团即中国健身气功协会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协会实体化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单项协会就逐步开始进行实体化改革,但是到目前为止改革效果不是很明显,协会实体化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结果,也是体育事业适应新形势和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要求,但是中国健身气功协会的管理活动依然是以政府为主导,社会为辅,不能充分发挥协会的主观能动性和调动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如何促进协会的实体化改革,充分发挥协会的管理职能是中国健身气功协会实体改革的重要目标。而基层健身气功社团面临的主要问题有团体组织如何获得合法身份并加强自身建设,健身气功社团的城乡二元化发展以及健身气功资源的优化配置等。针对健身气功社团的一系列问题,寻找解决的有效路径。
理论意义:善治理论是西方治理理论的重要成果,在西方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善治理论已经得到了认证,其是否能够在我国现有体制状态下生根发芽还有待于进一步验证,以我国健身气功社团的改革为例,从善治的视角探讨健身气功社团的发展问题,来进一步地验证善治理论的效用。从我国学术界关于善治理论的研究情况来看,运用善治理论进行体育社团管理的研究成果较少,而本文尝试运用善治理论对健身气功社团管理过程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正好弥补了这一空白,具有较大的理论价值。
中国体育协会的实体化改革已有多年,但是改革效果一直不理想,如何将政府、市场和社会管理三者有效地结合起来,进而最大限度地提高体育社团的管理效率是我国学者一直研究的中心,以善治理论为试点,对于丰富我国体育管理研究成果具有较大的理论价值。
实践意义:善治理论自产生以来,其理论框架和逻辑体系不断成熟,并且在实践中形成了一套评估政府管理和社会发展优劣的价值标准。善治理论在许多领域的管理改革中得到广泛的运用,“更少的专治,更多的治理(Less Government, More governance)”更是成为一些国家和地区政府管理改革和社会发展的口号。我国的体育社团管理体制已经进入了改革的深水区,近些年来改革效果不明显,而且在很多项目上还出现了管理滞后现象,而针对健身气功社团管理过程中的问题,首先要深入分析我国健身气功社团存在的问题,改变已有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创新管理体制,借助善治理论构建新的健身气功社团的发展路径,从而为我国健身气功社团的发展提供实践指导,并为我国其他体育社团发展提供重要的实践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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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国内外研究现状
20 世纪 90 年代,人们逐渐开始认识和了解治理和善治理论。1989 年世界银行在概括当时非洲的情形时,首次使用了“治理危机”(Crisis in Governance),之后,治理一词被广泛地用于政治发展研究中,治理理论成为 90 年代政治学的最新研究。在社会资源配置中不仅存在政府的失效和市场的失灵,也存在治理失效的可能。如何使治理更加有效,善治(Good Governance)的理论便发展起来。
目前国内对健身气功社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健身气功社团的功能、社会效益等方面,还有的集中在健身气功组织的发展过程和现状。李雄锋对我国现阶段健身气功协会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困难及对策进行了研究。刘莉对新时期中国气功社团发展面临的发展轨迹、特点、面临的新环境以及制约因素进行了探讨。王润斌《当代中国气功社团合法性研究》认为,政治合法性、行政合法性、社会合法性和法律合法性是气功社团合法性面临的主要问题。于滨的《当前气功热的环境中对气功社团管理的影响》中分析了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辛杰瑾对江西省健身气功社区公共服务体系进行了研究,尹海立的研究提出了构建山东省健身气功服务体系的战略构想。
关于健身气功发展的研究也较多,其中王建在《健身气功推广面临的主要问题》中提到我国健身气功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他指出相对于其他传统运动项目,健身气功作为新体育运动项目起步较晚,城乡发展不平衡,主要练习人群存在年龄结构不合理、练习频率不固定,健身气功的宣传力度低,健身气功场所缺失等①;赵宝奎在《健身气功推广普及现状与改善研究》中写到我国健身气功发展存在以下问题:健身气功管理机制不合理、机构建设不完善,健身气功面向群体主要以老年人为主,范围狭窄,以及健身推广力度不够等;关于我国气功管理方面的研究,王长文在《关于加强社会气功管理的通知》中提到气功管理过程中存在体制不完善、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他认为健身气功管理过程中职务不清、任务不明,管理者不知道如何去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很多事情不知道该管还是不该管,以及怎么管,领导者自己都一头雾水更加剧了健身气功管理上的混乱②。虽然,现在法律上我国已经将气功和健身气功做出了明确的定义,,但是社会上依然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气功召集群众进行反党、反人民、反社会的活动,前武术管理中心主任李杰认为:气功发展过程中存在个人崇拜、聚众敛财、反党反社会的问题,而且这样的敌对势力难以根除,总是与执法者打擦边球,整治起来较难,严重威胁国家的长久治安。作为政府管理者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对非法气功活动进行严厉打击,而广大人民群众也要时刻擦亮自己的眼睛,严防非法气功组织的侵蚀,积极参与科学的、正规的健身气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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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内学者对体育社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相对较小的范围内,如某高校体育社团开展状况研究、某单项体育社团开展状况分析以及某省市体育社团开展情况分析,而关于全国性体育社团发展状况研究的文献较少,查看中国知网和相关学术网站,发现从 2000 年1 月到 2014 年 10 月期间关于全国体育社团的文章较少,其中具有代表性有卢元镇的《论中国体育社团》、黄亚玲的《论中国体育社团-国家与社会关系转换下的体育社团的改革》、刘润芝的《我国体育社团的社会责任研究》、崔丽丽编写的《全国性体育社团现状分析》以及王旭光的《我国地方体育社团的现状、面临问题和发展对策研究———基于建设多元化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视角》。
健身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必须得以解决才能健康长远发展,而“改革”就是必经之路,健身气功作为特殊的体育项目有其自己的项目特点,因此,其改革措施必须与健身气功的项目发展规律相协调,关于这方面的研究也比较多,其中钟秉枢认为我国运动项目管理体制改革中,项目协会的性质和管理形式应根据各运动项目的特点、运动水平、所担负任务、市场发展前景和职业化程度等不同情况来确定;梁俊雄认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体育社团实体化发展的 5 项内涵:即成员的主体化、纲领的务实化、组织管理的一体化、物资的实力化、经济的实体化等,这是体育社团持续发展的本质特征和建设基础;熊晓正、郑国华的论文《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模式的形成、演变与重构》认为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竞技体育发展模式,就不可能局限于现有体制(或模式)的简单修补,必须立足于创建一个既符合我国当前社会实际又与我国社会改革发展方向趋同的竞技体育发展模式①。 在新的一轮体育改革中,竞技体育管理模式改革可能在现有基础上,朝着目标任务多元化、实施主体明细化、资源整合市场化和发展途径社会化的方向演进。争取国家相关政策,将是竞技体育深化改革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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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研究假设······················ 17
第二节 研究框架·······················18
第四章 研究涉及的核心概念···············19
第一节 健身气功社团······················19
一、国家级健身气功社团···················19
第五章 研究结果与讨论··················· 29
第一节 中国健身气功社团发展历史················29
第二节 健身气功社团的发展现状·················30
第五章 研究结果与讨论
新中国成立以后,百废待举,中国体育社团发展迅速。从 1950 年到 20 世纪末期,中国的体育社团主要有过三次高峰发展阶段,时间分别是 1956 年、1964 年、1979 年。第一次高峰期时,全国共成立了 17 个全国性的体育社团,分别是中国篮球协会、中国排球协会、中国田径协会、中国游泳协会、中国体操协会、中国羽毛球协会、中国乒乓球协会、中国网球协会、中国射击协会、中国举重协会、中国摔跤协会、中国足球协会、中国自行车协会、中国公安体育协会、中国冬运协会、中国水利电力体育协会、中国拳击协会;第二次高峰期间又增加了 8 个全国性体育协会,分别是中国航海模型运动协会、航空运动协会、无线电运动协会、国际象棋运动协会、围棋运动协会、射箭运动协会、武术运动协会、体育集邮协会;第三次即 1978 年以后,又增加了 13 个全国性体育社团,分别是中国手球协会、柔道协会、摩托运动协会、现代五项冬季两项协会、马术协会、击剑协会、体育记者协会、帆船帆板协会、皮划艇协会、赛艇协会、中学生体育协会、桥牌协会。从三次体育社团发展的高峰期的时间可以看出,体育社团的发展与国家政治体制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第一次高峰期处于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 年-1957 年)后期,第二次高峰期是在我国刚度过三年自然灾害(1959 年-1961 年)后,而第三次高峰期是在改革开放后。同时,体育社团的发展的低潮期也与我国当时的政治经济环境有关系。因此,我国的政治经济体制环境对于体育社团的发展的影响是巨大的。
中国健身气功协会成立于 2004 年,虽然相对于其他的体育运动项目,中国健身气功协会成立的时间要晚很多,但是,截止到 2013 年底,国内参与健身气功活动的人数已达到 170 多万,在全国共建有 19510 个健身气功活动站点。而且与全球 30 多个国家建立了健身气功交流活动,使得国外练习健身气功活动的人数也在显著增加。其实,在中国健身气功协会成立之前,我国存在过国家级健身气功协会,共先后成立过 6 个国家级健身气功社团,目前,只保留中国健身气功协会是有历史原因的。1950 年国务院和 1953 年内务部分别制定了《社会团体登记暂行办法》、《社会团体登记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使带有封建迷信、宗教迷信的体育社团组织被清理出户。由于当时气功社团被一些不法分子、江湖道士所利用,其强身健体本质被淡化,进而被误解为坑蒙拐骗的团体,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所以也就成了被清理的一类社团。自 1949 年新中国成立至 1978 年改革开放之前,气功社团的发展一直比较缓慢,而且还受到其他体育社团的排挤。虽然在 1962 年之后有过短暂的爆发,但是势头很快就被压制住了,尤其是文化大革命期间,气功的发展几乎降到了冰点。另外,当时的气功与健身气功并非同一个概念,尚未有健身气功这个概念,因此,气功社团的发展确实是举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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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结论与建议
依据善治目标的基本特性和基本要求,结合目前我国健身气功协会运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弊端,建议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国健身气功协会进行改革与完善。
一、善治目标责任性-中国健身气功协会内部管理要去“行政化”。立足于中国基本国情,进行健身气功社团管理体制改革。打破原有的政府“一手抓”社团情况,让政府放权于社会,政府管理重心向监督转移。加强高素质健身气功人才的培养,推进健身气功管理人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
善治目标廉洁性-建立完善的基层健身气功社团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政府、社会的外部监督和社团的内部监督管理,同时,尽快完善健身气功法律保障体制,为健身气功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因此,若要真正实现健身气功社团的善治,首先,必须对健身气功社团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打破体育行政部门一直以来对健身气功社团的垄断管理模式,建立新型的政府-社团-市场合作管理模式。以社团发展需要为基础,以市场为方向标,政府主要起监督和扶持的作用,并不参与社团的日常管理,建立政府与其他管理参与者良性互动的网络型管理模式,三者分工明确,相互协作,共同管理,充分发挥社团的自主能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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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略)
本文编号:8930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wenshubaike/lwfw/893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