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职业学院学费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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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招生监督
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按照“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自觉接受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考生如有疑问可向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纪检监察组反映。
考生在分类考试招生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十二、收费标准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校自主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函》文件精神,参加我院分类招生考试的考生须交纳100元报名考试费(缴费办法见网站公告)。入学报到后,将给予相应资助。
(二)学院严格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三)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学金制度。根据国家政策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助学金等,并开通了助学贷款的绿色通道,确保每位考生不会因学费问题而不能入学。
十三、其他
(一)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同等待遇。
(二)所有参加分类考试招生报名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
(三)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学生完成学业后,学校颁发经教育部备案的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五)已被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安徽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六)本章程由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0—3854670 3854668
监督举报电话:0550—3854616
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2188号
本文编号:1273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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