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损害担责”原则研究
发布时间:2023-05-10 21:32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5条明确将“损害担责”作为我国环境法的基本原则。该原则的确立是受到国际上具有强烈经济属性的污染者付费原则的影响,并通过国内法律及政策领域的不断探索和改良,逐步演变为我国兼具经济性和实效性的环境法基本原则。我国损害担责原则的演进历程是一个对国际先进环境治理手段的借鉴过程,也是一个在结合我国实际的基础上对污染者付费原则的深化过程。这一过程使得我国损害担责原则内涵得到丰富,形成了“环境有价、损害有责”的基本价值观念,作为基本原则对案件的裁判本没有实际意义,但在面对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的漏洞时,损害担责原则的规范功能被充分激活,通过引导环境立法或指导法律解释,弥补责任漏洞,因而有了进一步探讨损害担责原则内涵的意义。虽然体现出损害担责原则精神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环境保护税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相继出台,在很大程度上填补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的漏洞,但仍存有不足,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分析我国环境法“损害担责原则”在制度化进程中的不足并探讨相应的优化路径。
【文章页数】:5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二、文献综述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四、论文创新点
第一章 损害担责原则的起源与演进
一、损害担责原则的起源
(一)经济学原理的影响
(二)经济学理论向环境立法的过渡
二、损害担责原则的国内演进
(一)环境责任的产生阶段
(二)损害担责原则发展阶段
(三)损害担责原则确立阶段
第二章 损害担责原则的内涵
一、损害担责原则的功能定位
(一)损害担责原则的指引功能
(二)损害担责原则的规范功能
二、损害担责原则解构
(一)拆分理解“损”与“害”
(二)损害结果的单一性
(三)何种“责任”
(四)“预先”责任与“结果”责任的形成
(五)责任边界
第三章 损害担责原则的制度化现状
一、体现损害担责原则的现有主要环境法律制度
(一)环境保护税制度
(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二、损害担责原则制度化进程中的不足
(一)环境保护税收入与公共环保投入相差悬殊
(二)由民事路径调整具有公益性质的环境案件缺乏正当性
(三)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过少
(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制度的设计不完善
第四章 损害担责原则制度化的优化路径
一、拓宽“预先”责任
(一)对环境保护税税率进行调整
(二)增设环境利用税
(三)推动环境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构建
二、强化“事后”责任
(一)立法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二)强化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效能
(三)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813526
【文章页数】:5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二、文献综述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四、论文创新点
第一章 损害担责原则的起源与演进
一、损害担责原则的起源
(一)经济学原理的影响
(二)经济学理论向环境立法的过渡
二、损害担责原则的国内演进
(一)环境责任的产生阶段
(二)损害担责原则发展阶段
(三)损害担责原则确立阶段
第二章 损害担责原则的内涵
一、损害担责原则的功能定位
(一)损害担责原则的指引功能
(二)损害担责原则的规范功能
二、损害担责原则解构
(一)拆分理解“损”与“害”
(二)损害结果的单一性
(三)何种“责任”
(四)“预先”责任与“结果”责任的形成
(五)责任边界
第三章 损害担责原则的制度化现状
一、体现损害担责原则的现有主要环境法律制度
(一)环境保护税制度
(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二、损害担责原则制度化进程中的不足
(一)环境保护税收入与公共环保投入相差悬殊
(二)由民事路径调整具有公益性质的环境案件缺乏正当性
(三)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过少
(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制度的设计不完善
第四章 损害担责原则制度化的优化路径
一、拓宽“预先”责任
(一)对环境保护税税率进行调整
(二)增设环境利用税
(三)推动环境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构建
二、强化“事后”责任
(一)立法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二)强化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效能
(三)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813526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wenshubaike/qiuzhijiqiao/38135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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