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爆破防护方案 爆破施工专项施工方案(5)
2、有权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和发放工作,有权拒付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劳保费用。3、负责执行经理部领导和安全人员对违章罚款的手续办理。(十)物资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执行公司有关物资采购、保管、发放的规章制度。2、采购安全用品和个人劳保用品时,做到“货比三家”,坚决不采购不合格的安全用品和个人劳保用品;采购人员不得擅自作主购买安全和劳保用品。3、保证施工生产者生产安全的需要,及时采购、发放材料,仓库管理员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4、加强对油品库的管理,做到24小时不得离人,保证随时可以领用工程用油;采取严格有效的措施,禁止任何人在油库区域内吸烟,杜绝一切火源,以保证油库的安全。(十一)民爆物品管理职责1、单位分管负责人职责(1)须熟知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懂得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常识,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民爆物品的管理各项规定。(2)负责组织制定、使用、购买、运输爆炸物品计划和本单位民爆物品的管理各项规则制度。(3)负责组织爆炸物品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检查。(4)负责对管理和使用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过好“安全日”活动。(5)对爆炸物品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对发生的丢失、被盗、爆炸事故,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要经常了解接触爆炸物品人员的工作情况,对不适合做此项工作的人员,要及时按规定调换。2、爆破安全员职责(1)熟悉爆破器材名称、构造、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范并懂得不同种类的爆炸物品的特殊要求、安全规定和处理方法。(2)负责对防雷、用电、用水、消防的安全检查。(3)根据设计施工图和实际情况负责划定爆破现场危险区,参加制定安全措施,检查警戒情况。(4)对爆破现场每次、每炮装药量、起爆数量、瞎炮数量进行现场记录,当天作业人员名单记录,登记造册,载入爆破现场档案。(5)负责对爆炸物品仓库、临时存放地点的进、出、领、退手续的检查、防火、防爆、防盗的安全检查。对使用的炸药、电雷管、起爆器电源等进行检查。(6)在起爆前后,负责爆破区的安全检查,将检查情况报告现场专职安全员,由专职安全员发出起爆命令或解除警戒命令。(7)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纠正,对有重大隐患者,有权立即停止生产爆破作业。(8)组织对事故调查并做书面报告。3、爆破员职责(1)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条例。(2)熟记爆破器材的名称、性能、特点,并能熟练的操作使用。(3)凭专职安全员的批条所领取的当日爆破器材,必须立即装填完毕,不准中途搁置,不准他人替代。
剩余的爆破器材必须在装药完毕后,凭现场专职安全员和工区安全员在退料单签字将剩余的爆破物品退回保管员。(4)严格按照爆破物品的安全技术规定作业,按图纸实施爆破施工。(5)一切行动听从指挥,没有爆破现场专职安全员的指令和信号,不准私自装药,私自起爆。(6)起爆时,认真听、看、记清自己所装炮眼的爆炸情况,作好记录,炸多少、没炸多少,便于查找原因,准确安全处理。(7)及时标志和处理瞎炮、残炮。(8)爆破后要将消耗和剩余的爆炸物品认真进行校核,作好当日爆破情况记录,及时向现场专职安全员汇报,并作好次日使用爆炸物品计划。4、押运员职责(1)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将所运输的爆炸物品安全无误的运到目的地。(2)运输过程中提高警惕,保卫好爆炸物品,严防丢失和被盗。(3)装卸时,必须做好安全警惕工作,防止被盗和爆炸事故发生。(4)督促司机安全行车,防止事故发生。(5)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普及,懂得爆炸物品的性能、特点及安全运输的有关规定。5、汽车驾驶员职责(1)负责车辆的安全行驶。(2)出车前检查车辆的完好性,不准驾驶病车运输爆炸物品。(3)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装载有爆炸物品的车辆不准停在市、镇、交通要道、桥梁、隧道、重要建筑设施、输变电线路附近。
(4)不能将爆炸物品与其他物品和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同车运输,不能客货混装。(5)通过其他城镇前,应经过当地公安机关批准方准进入市区,出入市区时,必须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6、领料员职责(1)应知爆破器材的名称、性能、特点、形状和安全规定。(2)领料履行登记、签名制度。(3)凭专职专职安全员批条,按品种数量到仓库领取,用剩的要当天退回仓库,不准存放在仓库外的任何地方过夜。(4)领料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准雷管和炸药混放混装,不准偏离规定的路线。三、安全操作规程(一)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高空作业必须执行GB3608-83标准,在作业基准面二米以上(含二米)均称高空作业。高处作业级别分为:作业高度二米至五米为一级高处作业;五米至十五米为二级高处作业;十五米至三十米为三级高处作业;三十米以上的为特级高处作业。1、根据《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属安全规定中的重要部分。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挂安全网,在登作业前对安全带要进行检查,带与环是否牢固。3、高空作业人员(包括工程技术人员、测量人员)必须穿好防滑鞋,严禁穿皮鞋或硬底、高跟鞋上高空作业,违者罚款100元,并勒令其改正,不改正不准作业,其延误时间作旷工处理。
4、搭设脚步手架前,技术人员应提供经验算后的图纸,并作好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搭好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应立即整改,确保架子自身稳定、可靠。5、搭设脚手架时,操作人员应预先搭好脚手板至能正常操作,否则专职安全员或安全值班员有权停止其作业至符合要求为止。不听劝阻者,将视情况从重处罚。6、脚手架上不准堆放零星扣件、卡子、螺丝、螺帽、电焊条、水泥垫块、短钢筋、废铁角等杂物,应用箩筐等用具规范装用至安全地带。否则一经发现,本着谁放谁负责,谁管谁负责的原则发现一件罚款5元。7、脚手架上走道脚手板宽度不得少于两块跳板,每块厚度不少于5公分,不符合规定的脚手板严禁使用,并不准撬头,脚手板之间连接应牢固,周围挂好安全网,不能去的地方挂好明显止步的标志牌。8、根据施工生产的需要,搭设平台、栈桥进行作业,要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平台、栈桥所承受的荷载、整体稳定性要符合设计要求。平台周围和栈桥两侧要设置安全防护栏杆,要牢固可靠,不准任意拆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80厘米,不准任意翻越栏杆,如施工生产需要,在栏杆以外作业必须系安全带。9、平台、栈桥安全设施和防护设施完成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许使用,在使用中要进行经常性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本文编号:126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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