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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免学费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31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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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免学费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26 17:10     来源:本站     阅读:534

各普通高中:

2018〕8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免学杂费资助工作,现将2018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可分为3000元、2000元、1000元三个档次。

建档立卡等免学杂费标准为省级示范高中850元/学期、市级示范高中700元/学期、一般普通高中350元/学期。民办学校按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免学杂费标准予以补助。

(二)各单位须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精准扶贫台账,实行动态监管,精准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教育扶贫尽快见成效,提高资助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各学校需要将本校在籍在校学生信息在省《建档立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进行比对,确定本校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如非《建档立卡学生资助系统》中,如能提供县级扶贫部门开具的相应证明,亦同等享受资助。

凡是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学生的学费直接免除,不得先收后退。

     (三)2018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工作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必须于2018年10月30曰前发放完毕。

巢湖市教体局

2018年7月26日

 



本文编号:2214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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