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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8-04-25 21:06

  本文选题:南京市 + 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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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生产能力证明)业务指南

发布日期: 2015-07-07   浏览次数:


业务流程
1.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流程:
   

南京市商务局


1.1办理生产能力证明:企业登录“商务部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系统”(),填报《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表》(进出口经营企业选填表一,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含外资企业)选填表二,加工企业选填表三),外资企业选择上报“南京外资”,内资企业选择上报“南京外贸”。待审批同意后,携带打印的有审批“同意”字样的《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表》(企业需法人签字,盖公司公章)到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服务窗口(电话:68505322、68505323,地址:江东中路265号A322、A323窗口。下同。)盖章,该证明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重新办理,否则影响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的办理、变更、内销。
首次办理的进出口经营企业(对应表一),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一份传真至市商务局机电和科技产业处(电话:68539592、68539590,传真:84211240,地址:建邺路148号5楼。下同。)。
首次办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含外资企业)(对应表二),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外资企业另提交有年检标志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内资企业另提交《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一份至市商务局机电和科技产业处,由市商务局机电和科技产业处审核资料并实地查验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
首次办理的加工企业(对应表三),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至市商务局机电和科技产业处,由市商务局机电和科技产业处审核资料并实地查验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注:加工企业不直接从事加工贸易业务,只需办理生产能力证明并转交加工贸易委托方,无需办理后续流程。)
1.2办理CA证书:企业凭《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表》到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CIECC)驻江苏代表处(电话:86379771、86379770,地址:水西门大街270号金基广场。下同。)办理CA证书,并在本公司内电脑安装“加工贸易业务管理系统——企业端”。(注:CA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需联系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CIECC)驻江苏代表处重新办理,否则影响加工贸易业务管理系统的使用。)
1.3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企业登录“加工贸易业务管理系统——企业端”,填报《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申请表》,《进口料件申请备案清单》、《出口成品申请备案清单》、《成品对应料件单损耗情况》。在企业提供材料齐全合格的前提下,我局承诺后一个工作日内审批通过。审批通过后,企业携带《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申请表》、进出口合同复印件、《进口料件申请备案清单》、《出口成品申请备案清单》、《成品对应料件单损耗情况》到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服务窗口领取《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2.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变更流程:
2.1.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延期变更:企业登录“加工贸易业务管理系统——企业端”,填报《〈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变更申请表》,填写“变更项目及变更后的内容”、“出口制成品返销截止日期”等信息。在企业提供材料齐全合格的前提下,我局承诺后一个工作日内审批通过。审批通过后,,企业携带《〈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变更申请表》到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服务窗口领取《〈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变更证明》。(注:同一单合同的延期次数不能超过2次,每次延期不能超过6个月,如特殊情况,需要延期2次以上,需公司出具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加盖公司公章,上报省商务厅审批。)
2.2加工贸易合同变更:企业登录“加工贸易业务管理系统——企业端”, 填报《〈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变更申请表》、《进口料件申请备案清单》、《出口成品申请备案清单》、《成品对应料件单损耗情况》,填写“变更项目及变更后的内容”等信息。在企业提供材料齐全合格的前提下,我局承诺后一个工作日内审批通过。审批通过后,企业携带《〈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变更申请表》、变更进出口合同复印件、《进口料件申请备案清单》、《出口成品申请备案清单》、《成品对应料件单损耗情况》到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服务窗口领取《〈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变更证明》。
3. 办理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
企业登录“加工贸易业务管理系统——企业端”,填报《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申请表》、《进口料件内销清单》。在企业提供材料齐全合格的前提下,我局承诺后一个工作日内审批通过。审批通过后,企业出具书面报告说明内销原因并加盖公司公章,携带《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申请表》、《进口料件内销清单》到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服务窗口领取《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批准证》。
4.办理不作价设备批准证:
企业登录“加工贸易业务管理系统——企业端”,填报《不作价设备申请表》、《不作价设备备案清单》。在企业提供材料齐全合格的前提下,我局承诺后一个工作日内审批通过。审批通过后,企业携带《不作价设备申请表》、不作价设备进口合同复印件、《不作价设备备案清单》到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服务窗口领取《不作价设备批准证》。

 
 



本文编号:1802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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