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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法律保护

发布时间:2016-06-28 08:03

  论文摘要 中国正处在恶劣、经济发展滞后对少数民族地区跟上中国法治的快车。为了真正实现各民族的平等,更好的保护民族传统文化,国家必须更大力度支援少数民族的经济建设。减少少数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的经济落差,国家在经济上也要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更多的将财力向少数民族地区倾斜。
  第五,,树立全新观念,切实在立法中贯彻真正的民族平等理念。列宁曾经指出:“不仅在于遵守形式上的民族平等,而且,在于大民族要以对待自己的不平等来抵偿生活中实际形成的不平等”。一些人口上、经济上相对弱小,或是在地理位置上相对僻远的民族,在相同的国家大战略、大开发的背景平台上,不能同其他少数民族一样获得相同待遇和相等对收入,他们或被忽视、或被欠缺 ,最终会导致这些 少数民族对文化传统不能得到平等的重视,也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对民族平等 所以,切实保障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就必须对那些相对落后、人口特少的民族给予权益上的特别保护。
  保护少数民族文化传统不只是仅仅体现于国家法律的文字上,更复杂的工作是在实践中实现之,并使其发出灿烂的光辉。因而,从意识上和行动上认真对待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已是急迫问题。首先,我们必须正确对民族文化的独特性给予认识。只有正确认识民族文化的独特性和各少数民族文化迥异性,才能有效制定和实施保护措施,做到有的放矢。其次,对待保护态度和方法要灵活。第三,传统文化的保护不能仅作表面文章,应当利用少数民族文化对独特性、社会价值性持续地和谐地进行开发,实现“可持续性”保护。由此可知,我们的工作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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