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论文百科 > 大学论文 >

试论中国商法国际化问题

发布时间:2016-08-04 08:51

  论文摘要 在全球一体化背景下,商法的国际化是一个必然趋势。中国商法一方面能够调整我国的各种商事活动,另一方面也能够调整国际商事关系。因此,这也对进一步要求我国的商法国际化。本文主要论述了商法国际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所面临的困境,以及我国商法实现国际化的现实意义,并从商法的价值的角度论述了我国商法国际化未来的发展方向。

  论文关键词 商法国际化 的特点,来对商事法律进行移植,对于那些不适合直接套用的制度,要对其进行改造吸收,使其能够符合我国的国情。
  在树立法律移植的理念时,也要避免一味地强调我国经济体制的实际情况,而忽视了商法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在对国际商法制度进行借鉴吸收时,一味地篡改那些符合经济规律的规范。比如在《国际仲裁法》中提出对于国际商事问题要遵循商事规律,实现商人自治,尽量减少政府的干预,然而在实际的运行中,我国的很多措施的官方仲裁色彩都很浓厚。
  2.加强对企业治理结构制度的完善。在设计商法的制度时,要尽量避免使本国商法与国际法出现冲突,,美国的《商法典》关于这方面的规则为我们提供的可借鉴的模式,在具体的制定中,应该采取国内国外一体的做法,将一些公约、条例提升到法律层面,避免两者出现冲突。
  在制度的设计过程中,对国外的企业治理结构进行借鉴是最为普遍的,我国的法律在这方面也做了许多改进,如加强对中小企业以及股东的保护,完善企业的监督机制,使信息披露更加透明化,这些都对我国制定企业治理规则提供的参考,使其体现出了综合模式的色彩。然而事实上我国在这方面对发达国家的借鉴还仅仅是停留在表面的,没有真正从制度上对中小企业和中小股东的权益进行保护,也没有真正对企业的治理结构进行优化,导致许多制度只是停留在书面上,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这些因素将会阻碍我国对企业治理结构的完善。因此我们必须要加强对企业治理结构制度的完善。
  3.避免法律出现被束之高阁的局面。我国的商法和国际商法在很多方面都存在差异,这样就会造成在实际的运用中产生法律冲突,最终导致的结果有两种,一种是在进行法律移植时会避重就轻,仅仅吸收那些符合本国法律制度的内容,而对那些存在冲突的国际商法则选择保留意见,使国际法出现被束之高阁的现状。因此,在实际的操作中要尽量避免这一局面的出现。
  (二)对我国的商法进行辐射
  美国总说自己是促进贸易自由化的先驱,然而通过对其行为的分析,其对本国采取了贸易保护主义。通过之前美国对华为和中兴这类通讯设备的封杀,我们就能够看出,美国才是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最典型的国家,它只不过是鼓吹别的国家实现贸易自由化。我国在向国际市场融合中出现了种种的障碍,到最后,损失的还是我们自己。因此,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我们必须要改变自己的被动地位。
  1.要积极参与国际商事法的制定。从20世纪初开始,国际社会就已经出现了统一制定国际法的行动,尤其是在商事领域。这些活动一方面促进了经济贸易的进步,另一方面也带动了商事贸易活动的发展。我国作为世界贸易大国,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维护本国利益,除了一方面要完善本国的商法,另一方面还要积极参与国际商事法的制定,及时了解国际商事规则。此外,贸易全球化也引发了更多的贸易争端,这些争端都需要依靠国际商法来解决。
  2.加强对商事救济制度的重视。如何解决国际贸易的争端,已经成为各国制定商法的关键,然而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存在缺失,这使我国在国际贸易中失去了法律保护。当我国与国外出现商事纠纷时,我国经常会成为被告,最终结果也都是败诉。因此我国必须要加强对商事救济制度的重视,为我国的企业和国家提供法律保障。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商事活动必须要靠具体的法律程序来进行规范,然而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处于起步阶段,各项商法还在完善,因此在国际商事贸易中经常会处于被动地位。因此,我们及时了解研究如何摆脱这些困境,使我国的商法朝着国际化的方向发展。



本文编号:84222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wenshubaike/shijiedaxue/84222.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288ae***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