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技术专业_利用情报信息为刑侦工作服务
本文关键词:刑事侦查工作,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利用情报信息为刑侦工作服务
在刑事犯罪的作案手段、特点、规律发生显著变化的今天,科学技术、情报信息在刑事侦查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
所谓情报信息的收集是通过各种零星分散的犯罪情报资料和线索,按照一定科目分类、加工整理,形成比较系统的情报资料的过程。
从现实情况来看,当前公安机关情报信息工作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一些公安机关对情报信息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情报信息工作投入工作量大、花钱多、周期长,有时候不能直接破案,是“远水解不了近渴”;有的认为抓情报信息工作出不了成绩,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因而不够重视。
二是缺乏一套完善的情报信息运行机制。有的地方情报信息的收集、管理不统一,侦查、技术、情报资料等几个部门分头管理,建立的信息资源仅供本部门使用,,一些资料重复建档,互不沟通,造成资源和经费的浪费,难以形成“信息畅达、资源共享”的整体效能。
三是情报信息工作的软硬件建设都存在一定差距,量少质弱。有的地方的情报信息人员没有经过专门培训,缺乏必要的业务知识和基本技能,在情报信息的采集和使用上,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工作仅仅停留在抄抄录录、填写表格上,难以体现情报信息的价值,更谈不上为侦查工作服务。有的地方受到经费、场地等客观条件的制约,缺乏必要的器材和设备,如指纹自动采集仪、自动识别仪等等,使得情报信息工作缺乏物质支撑。
对此,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情报信息工作是公安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站在向情报信息要线索、要警力、要效益的战略高度,在人员、经费、设备等各个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把情报信息的收集与分析作为侦查破案工作的硬指标,纳入目标管理和岗位责任制中,实行目标考核,责任到人。
为更好地发挥情报信息对侦查破案等工作的服务作用,必须建立一套适合公安工作的新的情报信息运行机制。要理顺情报资料管理体制,明确刑侦部门就是刑事犯罪情报信息建设的职能机构,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建立上下统一、运转高效的省、市、县三级情报信息专门机构,在工作中分工负责、各有侧重。如在省一级刑事侦查部门设立情报资料支队或者研究所,在地、市一级设立情报资料大队,县、区一级设立情报资料中队,这样才便于上下统一管理。情报资料实现联网管理,资源共享。
此外,要克服“情报信息建设是侦查部门的工作”的认识误区,形成各个业务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做大做强情报信息的氛围,明确各个业务部门在情报信息建设中的职能和要求,并且加以量化考核。
比如对派出所而言,应当要求每年必须保质保量地建立一定数量的情报信息资料,作为考核的一项硬指标。对看守所、戒毒所等单位也要提出相应的违法犯罪人员信息采集要求。特别是指纹库的建设,单靠刑事技术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而必须在基层单位日常的工作中加以积累。
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收集和分析刑事情报信息,是刑事侦查工作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在大力加强情报信息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的同时,还应高度重视情报信息工作的现代化,推进情报信息管理逐步向自动化、网络化、缩微化发展,达到规模效益。(作者为甘肃省金昌市公安局民警)
本文关键词:刑事侦查工作,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186524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wenshubaike/shkx/1865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