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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校招聘薪酬评职称 全由高校说了算

发布时间:2016-02-01 11:39

原标题:招聘薪酬评职称 全由高校说了算

广东省高校招聘薪酬评职称 全由高校说了算

新华社发

  以后广东高校设岗、用人和薪酬分配等人事管理权,都是高校说了算!记者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即将正式出台《高水平大学建设人事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五个下放、两个完善、一个加强”的要求,向试点高校下放人事管理权。

  《方案》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又在其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和创新突破,基本做到全国领先。目标是发挥高校主体作用,健全岗位管理、人员聘用、人才评价、人员流动和退出等制度,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劳帜红说,此轮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目的是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核心战略,为建设高水平大学提供人事制度支撑,为广东新一轮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智力支持。

  ●吴少敏 周志坤

  评聘标准高校自主制定

  “听到即将出台这份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文件,比给我几亿元办学经费都开心!”5所试点高校之一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长仲伟合说,人事制度就像大学制度、办学资金一样,是驱动大学发展的三要素。

  去年4月,全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省委书记胡春华主持会议,强调要从广东高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力争用5—10年时间,建成若干所具有较高水平和影响力的大学,培育一批在全国乃至全世界占有一席之地的特色重点学科。

  高水平大学建设,要有高水平制度与之相适应,有高素质人才队伍作支撑。省人社厅经过充分调研,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把人事制度改革作为高水平大学、特色重点学科建设的重要突破点,“下沉”高校人事管理权。

  《方案》提出,广东将下放岗位设置权。由试点高校自主确定岗位总量,自主设置岗位结构比例和标准,自主决定聘用人员。支持分类设岗,可自行设立教学岗、科研岗、教学科研岗及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和社会服务等专职岗位,可设立流动岗位用于吸引各类人才到高校兼(任)职。允许高校教师离岗开展科研和创新创业,具体办法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

  下放公开招聘权。由试点高校自主决定公开招聘人员的招聘时间、自主公布招聘方案、自主组织考试(考核)、自主公布考试结果、自主公示拟聘人员、自主确定聘用结果,自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下放职称评审权。由试点高校自主制定正高及以下职称评聘标准,自主组建评聘机构及评聘专家库,自主开展评聘工作,自主颁发专业技术职务聘书。不具备评审条件的学科(专业),可采取委托或联合评审。实行“以考代评”的可自行择优聘任。

  也就是说,这次人事制度改革破除了高校自主办学过程中的政策壁垒,给予高校足够的人事自主权和更宽阔的发展空间。

  引进人才取消年龄限制

  《方案》还提出,下放薪酬分配权。在现有财政保障政策不变的基础上,由试点高校自主确定绩效工资总量,自主确定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自主确定具体分配方式,自主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与教学、科研成果挂钩,重点提高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人员的薪酬,对教学、科研人员的收入实行下线保底、上不封顶。

  同时,对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一次性奖励等市场化薪酬。科研成果转化收益中归属科研人员和团队的比例不低于50%,用于人员激励的部分暂不纳入绩效工资管理。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企业所得股权,可按比例直接分配给科研人员和团队,并按股权分红。

  下放人员调配权。引进人才的流动调配,取消年龄限制,由试点高校自主审核档案、自主办理、自主引进;引进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千人计划”人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省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和创新科研团队成员及其他急需紧缺人才,可简化程序,先引进后办手续;需办理入户手续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相应服务。引进外籍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人才以及招用外籍留学生,可按相应条件优先办理最长期限的工作就业证件。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政管学院教授毛国民说,这些改革措施,高校老师也很支持,特别是引进人才取消年龄限制,教学、科研人员的收入实行下线保底、上不封顶等规定,有利于学校的发展、调动老师的积极性。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高校能否接住“下沉”的人事管理权呢?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说,省人社厅将主动指导试点高校制定细化试点实施方案,派出工作组入校指导,确保改革稳步有序推进。试点结束后,要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取得可复制的经验后将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重点建设高校和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所属高校。

  试点期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坚持“一校一策”、分类指导,加强对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跟踪服务,主动上门开展人事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推动高校建立衔接顺畅、运转协调、科学高效的现代人事管理制度,确保程序规范、管理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建立省高校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在省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专区设立高校服务专窗,配备服务专员,为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入户、社保、医疗、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出入境、外籍人员工作就业证件等分类别、个性化服务。支持和优先安排高校专业技术类出国(境)培训项目。鼓励高校为高层次人才建立年金制度和购买商业保险。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下放人事管理权限的监管,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高校的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分配等重要人事管理制度,要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公布。高校每年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结果,职称评聘的标准、机构、专家库和结果等,于每年12月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人员招聘和调配情况、越级竞聘情况、绩效工资总量和比例要及时备案(其中绩效工资总量和比例同时报财政部门备案),其他如有需要应随时备案。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全程动态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完善抽查复核、约谈问责、申诉控告、投诉举报处理等机制,严肃工作纪律。对高校在落实人事管理权限中有违纪违规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暂停或收回下放的人事管理权限。

  对此,华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职称评聘与教师发展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金龙说,这次人事制度改革打破了原来的身份终身制,日益接近国际上大学人才聘用的做法。高水平大学、高水平学科建设关键在人,通过人事制度改革能汇集延揽专业能力强、有团队意识与创新精神的教师队伍,建设高水平大学、高水平学科才有可能。

  ■解读

  省人社厅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劳帜红:

  立足全国领先 体现广东特色

  富有广东特色的高水平大学建设人事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是如何出台的?怎样立足做到全国领先呢?笔者专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劳帜红,揭秘政策出台的过程、目标及意义。

  先后调研了5省17所高校

  问:去年,在国家创新驱动、“双一流”大学的战略背景下,广东积极回应国家战略,制定了建设高水平大学的行动计划。为何要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

  劳帜红:去年4月10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建设高水平大学的意见》(粤发〔2015〕3号)。4月23日,省委书记胡春华主持召开全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会议并进行动员部署,强调向改革要动力,聚焦深化改革,推进制度创新,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高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省长朱小丹在会上提出“四个自主”的明确要求,即要引导和支持重点建设高校在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范围内,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聘用条件、自主开展职称评审、自主调节绩效工资。7月13日,副省长温国辉在省人社厅调研时,要求人社厅解放思想,大力推进人社领域各项改革。这都要求我们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为推动高水平大学建设作出贡献。

  问:高水平大学,要有高水平制度支撑。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启动之前,做了哪些准备?

  劳帜红:省人社厅研究提出力争制定与国际接轨、在全国领先、突出广东特色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支持高水平大学建设”政策文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

  从去年5月份起,组织调研组先后到省教育厅,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湖北等5省市人社部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17所省内外高校开展调研,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文件稿。

  7月中下旬,分别征求了省有关部门、14所省重点建设高校和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所属高校及部分地市人社部门的意见建议。8月4日,省人社厅在华南师范大学召开两场征求意见座谈会,面对面听取省教育厅、11所驻穗高校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代表的意见建议。9月10日,省委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经成员审议后反馈了修改意见。

  省人社厅对送审稿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报省政府。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进一步修改形成了《方案》,已提请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激发高校人才队伍活力

  问:人才是高校发展的第一资源。此次立足走在前列、突出广东特色的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有什么特色?

  劳帜红:坚持走在前列、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务实管用、大胆突破的原则,着眼构建灵活自主充满活力的现代人事管理制度,赋予高校充分的人事管理权限,激发高校人才队伍活力,促进高校事业长远发展。

  《方案》共九条,提出“五个下放、两个完善、一个加强”的意见,即下放岗位设置权、下放公开招聘权、下放职称评审权、下放薪酬分配权、下放人员调配权,完善人员考核晋升退出机制、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

  《方案》以下放人事管理权限为重点,着眼发挥高校主体作用,健全岗位管理、人员聘用、人才评价、绩效考核、分配激励、人员流动和退出等制度,涵盖高校人事管理“进、管、出”等各个环节,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增强了政策合力。同时,按照“放权不放任、管好不管死”的原则,提出政府人社部门加强指导服务和监管的措施。

  问:与以往相比,将重点突破哪些高校人事管理领域呢?

  劳帜红:充分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又在其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和创新突破,基本做到了全国领先。具体体现在“四个突破”:一是首次提出向高校下放“五个管理权限”,是彻底下放,力度大、范围广,开了先河;二是将公开招聘权下放给高校,实现“七个自主”,处于领先;三是将职称全系列评审权全部下放给高校,更加灵活管用;四是所有前置审批事项全部改为事后备案管理,强化主动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

  问:人社部门的权限,“下沉”到高校。要怎样保障高校用好人事管理权呢?

  劳帜红:下放的五个管理权限均属省以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权限,不涉及国家事权,属于国家事权的仍按原渠道办理,国家和省的人事管理政策没有改变,要严格执行。下放人事管理权限后的监管服务问题,要坚持放管结合,下放权限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履行监管职责,主动指导服务,确保放得下、接得住、推得动、办得好。有权必有责,试点高校自主行使这些权力,同时要负起相应的责任,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主动接受监督。

  ■改革时间表

  省人社厅透露,高水平大学建设人事制度改革将分为两个阶段,分别是试点,覆盖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

  一、试点期1年

  为更稳妥地推进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先在粤发〔2015〕3号文遴选认定的重点建设高校和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所属高校中,选取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5所高校,从今年1月起先行开展试点工作,试点时间为期1年。

  二、先期推广至14所高校

  试点结束经总结评估取得可复制经验后,根据粤发〔2015〕3号文确定的高校,改革将推广至7所重点建设高校和7所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所属高校,共14所,其中部属高校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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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7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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