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设置分析(3)
本标准体系对此类职能的功能指标设计采取了顺应的态度。在教育信息化领域内,长期以来功能一词多用于描述与条件有关的技术功能,如交互功能、一卡通功能等。在研制及调研过程中,从课题组成员到访谈对象,都曾经落入惯性思维,提出应将上述等技术手段作为具体指标列出。课题组经过认真思考,进一步将功能界定为“事务性功能”而非“技术性或条件性功能”,从层面上看,技术性功能或条件性功能的层面低于事务性功能,即技术性功能或条件性功能是事务性功能的基础。就一卡通而言,其所实现的电子身份认证、师生生活管理、图书借阅等作为事务性信息化功能恰好表现在指标体系之中。对教育信息化的必要性无保留地接纳是访谈对象的普遍心态,这使得课题组备受鼓舞。访谈对象基于实际工作的需要进而认为本标准对于具体职能(功能)流程的关注不够,即指出在四级指标中规范对象均为静态工作点,对职能实现的工作流程未做规范。课题组对此问题的理解是,本功能标准指标体系仅是针对静态信息而言,职能(功能)流程的管理及相关的数据流动的管理,是建立在本指标体系基础之上的另外一类需要规范的工作,是课题组在指标体系工作完成后下一步将要进行的工作之一。用于衡量教育信息化功能实现程度的数据,应是在功能实现中自然产生的数字化的数据,因此当有反馈意见显示某些数据目前尚未且短期内也不需要电子化时,对相关信息类暂不采纳,如“听课信息类”。
(2)关于数据的规范意义的理解
在本标准中,基础数据构成正交完备的数据体系,调用数据是因意义生成需要而导致的数据流动。基础数据的完备性只是“理想”的完备而非绝对的完备,即意味着给出的指标体系既不绝对合理,又不能穷尽在教育实践中涉及的所有数据。不能穷尽有两层意思:一是因为无论从当前看还是以发展的眼光看,总有不能穷尽之处;二是即使我们得到一个逼近理想状态的数据体系,也绝不能要求所有地区所有学校把它们立刻兑现。因此,基础数据的确认以能引导该功能(职能)工作的方向为基本原则。一般而言,这些数据是教育管理实践中必须的、有强烈需求且相对成熟稳定的信息,它应教育管理实践中各主体的要求而生。数据正交性与完备性相配合,使我们得到一个最少数据冗余的结构。有这种结构的基础数据可以支持独立于所有教育管理应用软件的数据交换平台走向可能。这一数据交换平台脱离应用软件而独立存在,并为应用软件运行提供数据支撑。
五、收获
(一)功能标准思路正确性得到验证
在调研中,访谈对象对于本课题所提出的两大基本思路表示了高度的认可。一是以功能标准取代条件标准作为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直接指导,二是指标遵循职能的划分逻辑逐层展开。前者证明了功能标准在教育信息化工作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后者证明了功能标准指标体系的可行性。
(二)功能标准的意义
教育管理信息化功能标准及其指标体系在以下方面具有积极的意义:指导教育相关机构的教育信息化工作,规范软件开发,以基础数据、调用数据作为软件功能设计、数据生成与交换的直接规范和起始标准;将数据从软件供应商处归还给本来的主人———教育部门;有利于形成分布式的、覆盖面较广的教育基础数据库;积累教育教学中的过程性“数字痕迹”信息,改变目前只注重结果性信息的现状;以基础数据库及数字痕迹支持教育评价的开展,支持政府监管与决策,并为社会提供增值服务[15]。
(三)指标体系初稿的形成
目前的江苏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功能标准指标体系初稿,主要由区县教育管理部门信息化指标体系、中学信息化指标体系、小学信息化指标体系三部分组成(如图1)。基础教育管理指标体系结构如表4所示,以“四级指标+信息类+信息项”的形式呈现。指标体系初稿中,中学的指标体系包括5个一级指标,30个二级指标,90个三级指标,238个四级指标,312个信息类。小学指标体系包括5个一级指标,32个二级指标,94个三级指标,242个四级指标,365个信息类。区县管理部门指标体系两大部分共包括7个一级指标,27个二级指标,66个三级指标,191个四级指标,317个信息类。这一指标体系因其对应教育管理职能的正交完备而符合功能标准的需要,反之也从实践层面验证了功能标准的可行性。中学指标体系一、二级指标如下页图2所示。因指标划分依据为教育管理职能的划分,因此,就指标名称而言与常见的信息化标准直接指向信息化工作的指标名称有较大差异。小学指标体系因仅就一、二级指标而言与中学指标体系较为相似,在此不再重复呈现。区县教育管理部门的一、二级指标如下页图3所示。
六、结束语
江苏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功能标准的指标体系研制的基本完成,其实只是功能标准研制的一部分工作。要完成从功能层面对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的评价,在指标体系形成之后还有指标的无量纲化、指标权重的计算、系统评价模型的建立等众多环节的工作[16]。但是在这些工作还未正式开始之前,我们就选择将目前还不够成熟完善的阶段性工作向大家展示,是出于以下两方面考虑:首先,功能标准在教育信息化领域内无论就理论还是实践而言都还是新生事物,希望将我们不够成熟的思路展示出来,抛砖引玉引发大家对功能标准的更多思考、研究与实践;其次,本课题持有这样的观点,即将指标体系和评价基准分离考虑。因为指标体系是一个相对稳定的内容框架,而评价基准阶段性更强,而且指标框架基本不变,框架里面的指标内容可以随时间改变,评价基准需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学校设置不同的值。在这一点上本课题与“中国高校信息化指标体系研究”[17]项目的观点不谋而合。
本文编号:127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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