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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图书馆_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2013年全日制复试方案

发布时间:2016-10-21 10:56

  本文关键词: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按照《2013年华南师范大学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为做好文学院本年度全日制硕士招生复试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订本方案。

  一、 复试时间、地点
  2013年4月10日—15日。
  报到时间:4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报到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文1栋三楼第二会议室(330室)。
  外语考核的时间:4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外语考核的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文1栋三楼第二会议室(330室)。(各专业具体复试安排请关注文学院网页通知公告栏的最新通知)

  二、复试资格要求
  差额复试。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国家线,按照1:1.2的差额比例确定复试资格名单。各专业分数线和复试名单请见附件。

  三、复试内容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
  由院系对复试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
  考生需验证的原件包括:
  (1) 身份证
  (2) 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查学生证),持境外学历的考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3) 准考证
  (4) 政审表(由考生从研招办网页下载,由原学习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5) 大学历年成绩表
  (6)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脱产攻读硕士学位证明(仅往届生需此项)
  (7)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定向或委培攻读硕士学位证明(仅报考定向或委培的考生需此项)
  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1)(2)的复印件和(4)(5)的原件;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1)(2)的复印件和(4)(5)的原件,以及录取当年的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往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生):(1)(2)(5)的复印件和(4)(6)的原件,暂缓就业的由毕业学校出具(6)。往届生在复试结束如拟录取,则须登录中国研招网()申请学历认证,并在5月10日前将学历认证报告PDF图片发送电子版或邮寄纸质版至拟录取学院。未收到学历认证报告不予录取。
  无论是应届还是往届生,若考生拟录取为定向或委托培养,则必须提交(7)的原件;
  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含推免生和国防生)必须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经专业指导组及学院同意后报研招办审批。此两类考生必须在复试时提交申请,拟录取后再补提交的申请无效。
  2.提交加分项目材料
  按照教育部文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符合复试加分政策项目的考生须在4月7日前与我院联系并传真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加分后符合所报专业复试要求,复试前向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交给研招办审核。
  (二)专业笔试(2小时,100分)
  我院严格按照2013年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组织命题、印制、考试和评阅,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
  (三)综合素质考核(100分,其中面试环节每生不少于20分钟)
  1.外语考核(20分)
  重点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完成。
  2.专业素质考核(50分)
  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及专业研究动态的掌握和了解情况,以及科研创新成果等。
  3.品德与实践能力考核(30分)
  重点考核考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社会实践经历等,尤其要切实加强诚信评判,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凡发现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四)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体格检查安排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校医院,有以下时间段可供考生选择:4月7、8、11日的上午8:00-11:00,下午2:30—4:00,4月10日8:30—4:00。考生体检时需携带填写好并贴照片的我校体检表和体检费45元自行到校医院体检。体检结果由校医院返回至研招办,无需考生本人领取。不接受校外医院体检报告或考生邮寄的体检报告。

  四、录取
  1.所有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经过复试且合格方能录取。
  2.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来计算,将考生总成绩依次排序并结合体检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择优录取。
  4.拟录取名单将在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五、其他
  我校2013年硕士复试录取工作异常情况反映和受理部门:
  1.华南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处
  电话:020-85211016 ;电子邮蟍email protected];通讯地址:广州石牌(邮编510631)
  2.华南师范大学研招办
  电话:020-85213863;电子邮蟍email protected];通讯地址:广州石牌(邮编510631)
  3.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电话:39310283;电子邮蟍email protected];通讯地址:广州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邮编:510006)

  附:文学院201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2013年文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第一志愿考生)

  一、初试合格最低分数线
  按照《2013年华南师范大学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经各专业指导组讨论,确定文学院相关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初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政治
 外国语
 业务一
 业务二
 总分
 
010106
 美学
 38
 38
 57
 57
 326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40
 40
 60
 60
 350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
 40
 40
 60
 60
 319
 
050101
 文艺学
 54
 54
 81
 81
 354
 
05010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54
 54
 81
 81
 359
 
050103
 汉语言文字学
 54
 54
 81
 81
 357
 
050105
 中国古代文学
 54
 54
 81
 81
 351
 
050106
 中国现当代文学
 54
 54
 81
 81
 370 按照《2013年华南师范大学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为做好文学院本年度全日制硕士招生复试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订本方案。

  一、 复试时间、地点
  2013年4月10日—15日。
  报到时间:4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报到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文1栋三楼第二会议室(330室)。
  外语考核的时间:4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外语考核的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文1栋三楼第二会议室(330室)。(各专业具体复试安排请关注文学院网页通知公告栏的最新通知)

  二、复试资格要求
  差额复试。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国家线,按照1:1.2的差额比例确定复试资格名单。各专业分数线和复试名单请见附件。

  三、复试内容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
  由院系对复试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
  考生需验证的原件包括:
  (1) 身份证
  (2) 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查学生证),持境外学历的考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3) 准考证
  (4) 政审表(由考生从研招办网页下载,由原学习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5) 大学历年成绩表
  (6)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脱产攻读硕士学位证明(仅往届生需此项)
  (7)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定向或委培攻读硕士学位证明(仅报考定向或委培的考生需此项)
  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1)(2)的复印件和(4)(5)的原件;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1)(2)的复印件和(4)(5)的原件,以及录取当年的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往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生):(1)(2)(5)的复印件和(4)(6)的原件,暂缓就业的由毕业学校出具(6)。往届生在复试结束如拟录取,则须登录中国研招网()申请学历认证,并在5月10日前将学历认证报告PDF图片发送电子版或邮寄纸质版至拟录取学院。未收到学历认证报告不予录取。
  无论是应届还是往届生,若考生拟录取为定向或委托培养,则必须提交(7)的原件;
  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含推免生和国防生)必须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经专业指导组及学院同意后报研招办审批。此两类考生必须在复试时提交申请,拟录取后再补提交的申请无效。
  2.提交加分项目材料
  按照教育部文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符合复试加分政策项目的考生须在4月7日前与我院联系并传真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加分后符合所报专业复试要求,复试前向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交给研招办审核。
  (二)专业笔试(2小时,100分)
  我院严格按照2013年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组织命题、印制、考试和评阅,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
  (三)综合素质考核(100分,其中面试环节每生不少于20分钟)
  1.外语考核(20分)
  重点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完成。
  2.专业素质考核(50分)
  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及专业研究动态的掌握和了解情况,以及科研创新成果等。
  3.品德与实践能力考核(30分)
  重点考核考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社会实践经历等,尤其要切实加强诚信评判,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凡发现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四)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体格检查安排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校医院,有以下时间段可供考生选择:4月7、8、11日的上午8:00-11:00,下午2:30—4:00,4月10日8:30—4:00。考生体检时需携带填写好并贴照片的我校体检表和体检费45元自行到校医院体检。体检结果由校医院返回至研招办,无需考生本人领取。不接受校外医院体检报告或考生邮寄的体检报告。

  四、录取
  1.所有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经过复试且合格方能录取。
  2.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来计算,将考生总成绩依次排序并结合体检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择优录取。
  4.拟录取名单将在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五、其他
  我校2013年硕士复试录取工作异常情况反映和受理部门:
  1.华南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处
  电话:020-85211016 ;电子邮蟍email protected];通讯地址:广州石牌(邮编510631)
  2.华南师范大学研招办
  电话:020-85213863;电子邮蟍email protected];通讯地址:广州石牌(邮编510631)
  3.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电话:39310283;电子邮蟍email protected];通讯地址:广州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邮编:510006)

  附:文学院201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2013年文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第一志愿考生)

  一、初试合格最低分数线
  按照《2013年华南师范大学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经各专业指导组讨论,确定文学院相关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初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政治

外国语

业务一

业务二

总分

010106

美学

38

38

57

57

326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40

40

60

60

350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

40

40

60

60

319

050101

文艺学

54

54

81

81

354

05010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54

54

81

81

359

050103

汉语言文字学

54

54

81

81

357

050105

中国古代文学

54

54

81

81

351

050106

中国现当代文学

54

54

81

81

370

050108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54

54

81

81

358



 
050108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54
 54
 81
 81
 358
 


  二、复试名单
  按照1:1.2的差额比例,确定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如下:
  复试名单
  调剂考试复试名单

                                     文学院
                                    2013年4月7日


  本文关键词: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147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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