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立体电影的放映、传播与知识生产
发布时间:2020-12-21 10:00
民国时期,一种被称为"红绿眼镜"或"电光幻镜"的电影种类进入中国内地,这就是立体电影。它在上海、北京等城市开展了成规模的放映活动,内陆地区无缘观影的民众也能在一些报刊的新闻版面上得以窥视这一新兴电影技术的新进展。与此同时,在20世纪中前期全球电影知识密切交流的背景下,中国电影界的知识精英们还广泛地进行了国外立体电影动态的翻译、引介等知识生产工作。立体电影在民国时期的早期传播,为20世纪50年代两岸三地先后兴起的立体电影浪潮埋下了伏笔。
【文章来源】:北京电影学院学报. 2020年08期 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0 页
【部分图文】:
《申报》登载立体舞蹈(影子舞)广告与立体电影广告
随着好莱坞电影的世界性传播,立体电影在20世纪30年代再次登陆中国内地。1935年,一则名为“五彩立体电影”的广告出现在《申报》上,该广告以“中国初度献映”为噱头介绍了一部名为《痴情舞伴》(La Cucaracha,1934)的“五彩立体影片”,并指出其是“雷电华荣获世界艺术科学院特别褒奖之试验作”。[19]该则广告自1935年4月29日在《申报》刊出起,一直断断续续地刊载到次年6月。在此期间,曾有观众在观看这部“立体影片”后在《电声》的“影迷来信”板块发表文章对该片所标榜与宣扬的“立体”提出质疑,一位署名为原子的影迷指出“鄙人在一度欣赏之后方知不过是一部比较进步的天然色片……(影片)仍旧在这平面的银幕上”。与此同时,作者还质疑到如果这种影片都能称作“立体电影”的话,那么“Three Dimensions云何哉?”由此可见,当时的电影界已知“三维”是立体电影的最大特征,但是由于放映活动的相对匮乏,大部分观众鲜有机会一睹立体电影的庐山真面目,依旧存在一定程度上误解,原子将“真正的立体电影”理解为在电影院中“坐在左边的观众可以看到演员左边的耳朵,坐在右边的观众可以看到右边耳朵”。[20]显然,这是一种对立体电影的夸张式解读,诚然立体电影可以让人产生一定的立体幻觉感,但还远远没能达到让银幕中的演员真正地“立体”起来的能力。诚然,《痴情舞伴》一片的确如广告上标榜的那样,“荣获世界艺术科学院特别褒奖”,这部影片曾在1935年获得“奥斯卡最佳喜剧短片”(Academy Award for Best Short Subject Comedy),其也是“首部真人全彩影片”(The First Full-Color Live-Action Film),或许就是因此,片方将其冠以“五彩”之名。但究其根本,其与一般意义上讨论的“立体电影”“3D电影”“立体3D电影”实则为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在“五彩立体电影”放映一年之后,真正的立体电影终于在阔别中国银幕10年后再次登场。1936年3月15日《申报》刊出南京大戏院的广告,该戏院以“电光幻镜”为名推介立体电影,广告宣扬道“光学的最新发明·科学之最大成果”,其是“红绿原色之影片,形成立体景物”,同时“立体视听之两觉之功能,幻为奇趣声色”,是“米高梅之大贡献”。[21]同日,一位署名为“云”的电影观众在《申报》上发表一篇名为《银幕空前盛举》的“立体电影观后感”文章,其谈到“电光幻镜,即红绿眼镜之新发明”,称观看该影片时“观众戴上一副红绿眼镜,不待人物皆作立体形,而且形成种种奇丽的颜色”,在谈及视觉感受时,云写道“或扑面而来,或疑落左右”。[22]此后,这种名为“电光幻镜”的立体短片作为“加映”的噱头,一直在上海、南京等地的电影院中流行,根据不完全统计,其曾在上海的卡尔登、平安、西海、光华、沪光、丽都,以及南京的大华等多家电影院都有过放映活动。彼时,还有电影院以“随票赠送红绿眼镜”[23]作为商业卖点进行广告招揽观众。而且,立体电影的放映活动还远播西北,根据《西北文化日报》于1937年登载的新闻可以得知,西安市阿房宫大戏院上映《蓬岛乐园》(Last of the Patens,1935)前,同样加映了“电光幻镜”。[24]有趣的是,这部在20世纪30年代在中国进行了大规模的放映活动的立体电影并没有留下具体片名。但其在放映时几乎都是作为《蓬岛乐园》的加映影片出现。事实上,立体电影在其发展的轨迹中,很大程度上都是以“加映”的噱头形式出现。种种迹象表明,这部没有在中国留下片名的立体电影短片,很可能就是米高梅在1935年出品的《奥迪斯寇皮克斯》。与其说这部《奥迪斯寇皮克斯》是一部电影,倒不如说其是一部作为演示立体电影效果的“样片”更为贴切,这部影片的主要内容包括从窗户中推下的梯子、长长的滑梯、荡秋千的女人和投掷向观众的棒球等画面,片子所出现的物件都是以一种向观众视线方向运动的形式出现,以“刺幕”的方式在负视差空间对观众造成视觉上的刺激。在其本质上来说,还没有进入“叙事电影”的层面,依旧是一种“吸引力”。有趣的是,这部立体影片在1936年同样获得了“世界艺术科学院特别褒奖”。在第8届奥斯卡金像奖上,《奥迪斯寇皮克斯》获得了最佳短片单元(Academy Award for Best Short Subject Novelty)的提名,因此该片也成为第一部获得奥斯卡褒奖的立体影片。
在“五彩立体电影”放映一年之后,真正的立体电影终于在阔别中国银幕10年后再次登场。1936年3月15日《申报》刊出南京大戏院的广告,该戏院以“电光幻镜”为名推介立体电影,广告宣扬道“光学的最新发明·科学之最大成果”,其是“红绿原色之影片,形成立体景物”,同时“立体视听之两觉之功能,幻为奇趣声色”,是“米高梅之大贡献”。[21]同日,一位署名为“云”的电影观众在《申报》上发表一篇名为《银幕空前盛举》的“立体电影观后感”文章,其谈到“电光幻镜,即红绿眼镜之新发明”,称观看该影片时“观众戴上一副红绿眼镜,不待人物皆作立体形,而且形成种种奇丽的颜色”,在谈及视觉感受时,云写道“或扑面而来,或疑落左右”。[22]此后,这种名为“电光幻镜”的立体短片作为“加映”的噱头,一直在上海、南京等地的电影院中流行,根据不完全统计,其曾在上海的卡尔登、平安、西海、光华、沪光、丽都,以及南京的大华等多家电影院都有过放映活动。彼时,还有电影院以“随票赠送红绿眼镜”[23]作为商业卖点进行广告招揽观众。而且,立体电影的放映活动还远播西北,根据《西北文化日报》于1937年登载的新闻可以得知,西安市阿房宫大戏院上映《蓬岛乐园》(Last of the Patens,1935)前,同样加映了“电光幻镜”。[24]有趣的是,这部在20世纪30年代在中国进行了大规模的放映活动的立体电影并没有留下具体片名。但其在放映时几乎都是作为《蓬岛乐园》的加映影片出现。事实上,立体电影在其发展的轨迹中,很大程度上都是以“加映”的噱头形式出现。种种迹象表明,这部没有在中国留下片名的立体电影短片,很可能就是米高梅在1935年出品的《奥迪斯寇皮克斯》。与其说这部《奥迪斯寇皮克斯》是一部电影,倒不如说其是一部作为演示立体电影效果的“样片”更为贴切,这部影片的主要内容包括从窗户中推下的梯子、长长的滑梯、荡秋千的女人和投掷向观众的棒球等画面,片子所出现的物件都是以一种向观众视线方向运动的形式出现,以“刺幕”的方式在负视差空间对观众造成视觉上的刺激。在其本质上来说,还没有进入“叙事电影”的层面,依旧是一种“吸引力”。有趣的是,这部立体影片在1936年同样获得了“世界艺术科学院特别褒奖”。在第8届奥斯卡金像奖上,《奥迪斯寇皮克斯》获得了最佳短片单元(Academy Award for Best Short Subject Novelty)的提名,因此该片也成为第一部获得奥斯卡褒奖的立体影片。1938年,米高梅电影公司在《奥迪斯寇皮克斯》的技术基础上重新拍摄了一部新的立体短片,名为《新奥迪斯寇皮克斯》(The New Audioscopiks)。这部影片将前作8分钟的时长提升至15分钟,内容则与前作相似,依旧以杂耍、投掷与高楼坠物等“吸引力元素”为表现对象,试图营造视觉奇观。这部影片在美国上映两年之后,于1940年6月27日起在上海西海大戏院上映。西海大戏院在当日的广告中宣称其“再三要求米高梅公司特殊加映,全世界仅有的两本红绿原色立体影片之一”[25]。根据《申报》6月27、28两日的广告可知,连续两日《新奥迪斯寇皮克斯》都是作为《护花大使》(Swiss Miss,1938)的加映场出现,在28日的广告中还出现了“幕上景物相对咫尺,伸手可即”[26]的字样。此后,《新奥迪斯寇皮克斯》作为《护花大使》的“餐前甜点”经常出现在西海大戏院与大光明电影院。一直到1943年,《新奥迪斯寇皮克斯》最后一次出现在西海大戏院刊载在《申报》的广告中以“红绿眼镜、立体幻影”[27]的名称出现。《新奥迪斯寇皮克斯》与《奥迪斯寇皮克斯》相同,都是以“加映”的形式在米高梅出品的电影长片播放前进行放映,从而吸引更多的观众观看故事长片。同时,这种放映活动还暗含了米高梅公司与其竞争对手相比,掌握了更加先进的电影技术的意味。自1936年立体电影再次进入中国,到1943年后逐渐销声匿迹,此阶段其两个中文译名“红绿眼镜”“电光幻镜”交杂使用。从刊载的电影广告中可以窥见,西海大戏院更多地使用“红绿”一词来强调它的技术原理,而大光明、大华等电影院则倾向使用“电光幻镜”一词来强调立体电影造成的“幻觉”效果。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回溯早期立体电影热潮期——美学方法及艺术价值质疑[J]. 付茜茜.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学报. 2017(03)
[2]早期立体电影在中国——从大众传播媒介出发的考察[J]. 檀秋文. 当代电影. 2015(02)
硕士论文
[1]1949年以前的北京电影放映活动研究[D]. 郭小婷.中国艺术研究院 2011
本文编号:2929639
【文章来源】:北京电影学院学报. 2020年08期 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0 页
【部分图文】:
《申报》登载立体舞蹈(影子舞)广告与立体电影广告
随着好莱坞电影的世界性传播,立体电影在20世纪30年代再次登陆中国内地。1935年,一则名为“五彩立体电影”的广告出现在《申报》上,该广告以“中国初度献映”为噱头介绍了一部名为《痴情舞伴》(La Cucaracha,1934)的“五彩立体影片”,并指出其是“雷电华荣获世界艺术科学院特别褒奖之试验作”。[19]该则广告自1935年4月29日在《申报》刊出起,一直断断续续地刊载到次年6月。在此期间,曾有观众在观看这部“立体影片”后在《电声》的“影迷来信”板块发表文章对该片所标榜与宣扬的“立体”提出质疑,一位署名为原子的影迷指出“鄙人在一度欣赏之后方知不过是一部比较进步的天然色片……(影片)仍旧在这平面的银幕上”。与此同时,作者还质疑到如果这种影片都能称作“立体电影”的话,那么“Three Dimensions云何哉?”由此可见,当时的电影界已知“三维”是立体电影的最大特征,但是由于放映活动的相对匮乏,大部分观众鲜有机会一睹立体电影的庐山真面目,依旧存在一定程度上误解,原子将“真正的立体电影”理解为在电影院中“坐在左边的观众可以看到演员左边的耳朵,坐在右边的观众可以看到右边耳朵”。[20]显然,这是一种对立体电影的夸张式解读,诚然立体电影可以让人产生一定的立体幻觉感,但还远远没能达到让银幕中的演员真正地“立体”起来的能力。诚然,《痴情舞伴》一片的确如广告上标榜的那样,“荣获世界艺术科学院特别褒奖”,这部影片曾在1935年获得“奥斯卡最佳喜剧短片”(Academy Award for Best Short Subject Comedy),其也是“首部真人全彩影片”(The First Full-Color Live-Action Film),或许就是因此,片方将其冠以“五彩”之名。但究其根本,其与一般意义上讨论的“立体电影”“3D电影”“立体3D电影”实则为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在“五彩立体电影”放映一年之后,真正的立体电影终于在阔别中国银幕10年后再次登场。1936年3月15日《申报》刊出南京大戏院的广告,该戏院以“电光幻镜”为名推介立体电影,广告宣扬道“光学的最新发明·科学之最大成果”,其是“红绿原色之影片,形成立体景物”,同时“立体视听之两觉之功能,幻为奇趣声色”,是“米高梅之大贡献”。[21]同日,一位署名为“云”的电影观众在《申报》上发表一篇名为《银幕空前盛举》的“立体电影观后感”文章,其谈到“电光幻镜,即红绿眼镜之新发明”,称观看该影片时“观众戴上一副红绿眼镜,不待人物皆作立体形,而且形成种种奇丽的颜色”,在谈及视觉感受时,云写道“或扑面而来,或疑落左右”。[22]此后,这种名为“电光幻镜”的立体短片作为“加映”的噱头,一直在上海、南京等地的电影院中流行,根据不完全统计,其曾在上海的卡尔登、平安、西海、光华、沪光、丽都,以及南京的大华等多家电影院都有过放映活动。彼时,还有电影院以“随票赠送红绿眼镜”[23]作为商业卖点进行广告招揽观众。而且,立体电影的放映活动还远播西北,根据《西北文化日报》于1937年登载的新闻可以得知,西安市阿房宫大戏院上映《蓬岛乐园》(Last of the Patens,1935)前,同样加映了“电光幻镜”。[24]有趣的是,这部在20世纪30年代在中国进行了大规模的放映活动的立体电影并没有留下具体片名。但其在放映时几乎都是作为《蓬岛乐园》的加映影片出现。事实上,立体电影在其发展的轨迹中,很大程度上都是以“加映”的噱头形式出现。种种迹象表明,这部没有在中国留下片名的立体电影短片,很可能就是米高梅在1935年出品的《奥迪斯寇皮克斯》。与其说这部《奥迪斯寇皮克斯》是一部电影,倒不如说其是一部作为演示立体电影效果的“样片”更为贴切,这部影片的主要内容包括从窗户中推下的梯子、长长的滑梯、荡秋千的女人和投掷向观众的棒球等画面,片子所出现的物件都是以一种向观众视线方向运动的形式出现,以“刺幕”的方式在负视差空间对观众造成视觉上的刺激。在其本质上来说,还没有进入“叙事电影”的层面,依旧是一种“吸引力”。有趣的是,这部立体影片在1936年同样获得了“世界艺术科学院特别褒奖”。在第8届奥斯卡金像奖上,《奥迪斯寇皮克斯》获得了最佳短片单元(Academy Award for Best Short Subject Novelty)的提名,因此该片也成为第一部获得奥斯卡褒奖的立体影片。
在“五彩立体电影”放映一年之后,真正的立体电影终于在阔别中国银幕10年后再次登场。1936年3月15日《申报》刊出南京大戏院的广告,该戏院以“电光幻镜”为名推介立体电影,广告宣扬道“光学的最新发明·科学之最大成果”,其是“红绿原色之影片,形成立体景物”,同时“立体视听之两觉之功能,幻为奇趣声色”,是“米高梅之大贡献”。[21]同日,一位署名为“云”的电影观众在《申报》上发表一篇名为《银幕空前盛举》的“立体电影观后感”文章,其谈到“电光幻镜,即红绿眼镜之新发明”,称观看该影片时“观众戴上一副红绿眼镜,不待人物皆作立体形,而且形成种种奇丽的颜色”,在谈及视觉感受时,云写道“或扑面而来,或疑落左右”。[22]此后,这种名为“电光幻镜”的立体短片作为“加映”的噱头,一直在上海、南京等地的电影院中流行,根据不完全统计,其曾在上海的卡尔登、平安、西海、光华、沪光、丽都,以及南京的大华等多家电影院都有过放映活动。彼时,还有电影院以“随票赠送红绿眼镜”[23]作为商业卖点进行广告招揽观众。而且,立体电影的放映活动还远播西北,根据《西北文化日报》于1937年登载的新闻可以得知,西安市阿房宫大戏院上映《蓬岛乐园》(Last of the Patens,1935)前,同样加映了“电光幻镜”。[24]有趣的是,这部在20世纪30年代在中国进行了大规模的放映活动的立体电影并没有留下具体片名。但其在放映时几乎都是作为《蓬岛乐园》的加映影片出现。事实上,立体电影在其发展的轨迹中,很大程度上都是以“加映”的噱头形式出现。种种迹象表明,这部没有在中国留下片名的立体电影短片,很可能就是米高梅在1935年出品的《奥迪斯寇皮克斯》。与其说这部《奥迪斯寇皮克斯》是一部电影,倒不如说其是一部作为演示立体电影效果的“样片”更为贴切,这部影片的主要内容包括从窗户中推下的梯子、长长的滑梯、荡秋千的女人和投掷向观众的棒球等画面,片子所出现的物件都是以一种向观众视线方向运动的形式出现,以“刺幕”的方式在负视差空间对观众造成视觉上的刺激。在其本质上来说,还没有进入“叙事电影”的层面,依旧是一种“吸引力”。有趣的是,这部立体影片在1936年同样获得了“世界艺术科学院特别褒奖”。在第8届奥斯卡金像奖上,《奥迪斯寇皮克斯》获得了最佳短片单元(Academy Award for Best Short Subject Novelty)的提名,因此该片也成为第一部获得奥斯卡褒奖的立体影片。1938年,米高梅电影公司在《奥迪斯寇皮克斯》的技术基础上重新拍摄了一部新的立体短片,名为《新奥迪斯寇皮克斯》(The New Audioscopiks)。这部影片将前作8分钟的时长提升至15分钟,内容则与前作相似,依旧以杂耍、投掷与高楼坠物等“吸引力元素”为表现对象,试图营造视觉奇观。这部影片在美国上映两年之后,于1940年6月27日起在上海西海大戏院上映。西海大戏院在当日的广告中宣称其“再三要求米高梅公司特殊加映,全世界仅有的两本红绿原色立体影片之一”[25]。根据《申报》6月27、28两日的广告可知,连续两日《新奥迪斯寇皮克斯》都是作为《护花大使》(Swiss Miss,1938)的加映场出现,在28日的广告中还出现了“幕上景物相对咫尺,伸手可即”[26]的字样。此后,《新奥迪斯寇皮克斯》作为《护花大使》的“餐前甜点”经常出现在西海大戏院与大光明电影院。一直到1943年,《新奥迪斯寇皮克斯》最后一次出现在西海大戏院刊载在《申报》的广告中以“红绿眼镜、立体幻影”[27]的名称出现。《新奥迪斯寇皮克斯》与《奥迪斯寇皮克斯》相同,都是以“加映”的形式在米高梅出品的电影长片播放前进行放映,从而吸引更多的观众观看故事长片。同时,这种放映活动还暗含了米高梅公司与其竞争对手相比,掌握了更加先进的电影技术的意味。自1936年立体电影再次进入中国,到1943年后逐渐销声匿迹,此阶段其两个中文译名“红绿眼镜”“电光幻镜”交杂使用。从刊载的电影广告中可以窥见,西海大戏院更多地使用“红绿”一词来强调它的技术原理,而大光明、大华等电影院则倾向使用“电光幻镜”一词来强调立体电影造成的“幻觉”效果。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回溯早期立体电影热潮期——美学方法及艺术价值质疑[J]. 付茜茜.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学报. 2017(03)
[2]早期立体电影在中国——从大众传播媒介出发的考察[J]. 檀秋文. 当代电影. 2015(02)
硕士论文
[1]1949年以前的北京电影放映活动研究[D]. 郭小婷.中国艺术研究院 2011
本文编号:2929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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