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文艺论文 > 广告艺术论文 >

论自然人荐证广告的法律规制

发布时间:2020-06-21 16:04
【摘要】:荐证广告,不是我国立法上专有法律术语,我国在立法上采用的是广告代言,在我国学术界也称“推荐广告”或者“证明广告”,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其他人,主要指自然人或者机构,在广告中以言词、推荐或者证明等方式反映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信赖或者亲身经验结果,从而证明、推荐该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功效的广告。根据主体的不同,将荐证广告分为自然人荐证广告、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荐证广告。本文分为四个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是自然人荐证广告具有媒介的依赖性、活动的有偿性、内容的公示公信性,属于类似担保性质的广告活动。对自然人荐证广告法律规制,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荐证自然人的社会责任感以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第二部分是对域外自然人荐证广告法律规制的介绍。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自然人荐证广告法律规制具有典型性,一般采取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实行名人、专家和一般消费者的责任区分,适用惩罚性损害赔偿以及追究行政责任。第三部分是我国自然人荐证广告法律规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我国关于自然人荐证广告法律规制的现状主要体现在2018年修正《广告法》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主体存在缺陷;(2)自然人荐证广告义务的规定不健全;(3)自然人荐证广告的民事责任不合理;(4)自然人荐证广告的行政监管制度不够完善。第四部分是对我国自然人荐证广告法律规制的建议。(1)明确界定自然人荐证广告的主体。认定自然人作为荐证者的标准,界定名人荐证广告中对“名人”的定义,允许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成为荐证广告主体;(2)健全自然人荐证广告的义务。主要有完善自然人荐证广告的注意义务,合理规制自然人荐证广告的实际使用原则;(3)合理确定自然人荐证广告的民事责任。建议采取分类责任制,对名人荐证者和专家荐证者采取连带责任制,对一般消费者不采取连带责任制。有条件的适用惩罚性赔偿,考虑自然人荐证者主观恶性的程度、从广告主处获得商业利益的大小,以及对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以因果关系确定赔偿范围的大小,在此不区分名人荐证、专家荐证和一般消费者荐证,根据事实上的因果关系和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来确定三种自然人荐证广告赔偿范围的大小;(4)完善自然人荐证广告的行政监管制度。主要有健全广告的预审制度、建立自然人荐证广告的黑名单制度和加强对自然人荐证广告的行政处罚力度。
【学位授予单位】:辽宁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D922.294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刘乃梁;;广告荐证者不能承受之重——针对《广告法(修订草案)》第39条第2款的思考[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05期

2 姚辉;王毓莹;;论虚假广告的侵权责任承担[J];法律适用;2015年05期

3 宋亚辉;;广告代言的法律框架与解释适用[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5年04期

4 王天;;论广告法草案中自然人荐证者的连带赔偿责任[J];法制博览;2015年04期

5 邓雅芬;陈益杰;郑仁荣;;论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连带责任——由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引发的思考[J];哈尔滨学院学报;2014年11期

6 海妙;;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民事法律责任的理论依据与合理构建[J];甘肃社会科学;2014年02期

7 于林洋;;广告荐证者法律主体地位之证成——基于“行为论”的视角[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4年02期

8 药恩情;;广告荐证主体制度研究[J];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06期

9 于林洋;;虚假荐证责任性质之辨[J];法学杂志;2013年06期

10 于林洋;;广告荐证连带责任的证成与反思[J];法学;2013年01期

相关重要报纸文章 前3条

1 宋亚辉;;广告代言人的连带责任解读[N];中国工商报;2015年

2 徐伟 ;高琳琳;;明星虚假代言不属立法空白[N];法制日报;2009年

3 杨涛;;名人做虚假广告的法律解读[N];民主与法制时报;2004年

相关博士学位论文 前1条

1 于林洋;广告荐证的法律规制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3条

1 谢昌付;广告代言行为的法律规制探析[D];江西财经大学;2016年

2 姜腾飞;论名人代言虚假广告行为法律规制的完善[D];吉林财经大学;2016年

3 蔡宗宪;广告代言之法律问题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2724301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wenyilunwen/guanggaoshejilunwen/2724301.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34dfc***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