态度转变:社区矫正中受矫人员话语的态度资源探析
发布时间:2020-05-01 01:27
【摘要】:中国自2003年形成社区矫正制度,发展至今,无论立法还是司法实践,与发达国家相比,尚且不够完善成熟。相对于中国传统的有期徒刑等监禁刑,社区矫正作为一项非监禁刑,则动用了更多的社会资源(如政府购买社工机构服务,发挥居委会的作用进行就业帮扶)来帮助犯罪人员改过自新,重回社会和社区。这与目前国际上兴起的恢复性司法在理念上不谋而合。本篇论文完全扎根于社区矫正的实践活动。项目组成员通过与广州市司法局及有关社工机构搭建的平台,运用田野调查和民族志方法收集到8份社区矫正会话语料,包括受矫人员与社工和心理咨询师的会话,共计9万余字。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文在对上述语料进行合法化处理后,运用社会心理学中的态度理论以及Martin的评价理论就受矫人员话语中的态度资源进行深入挖掘,探析其在社区矫正整个过程中的态度变化情况。主要通过受矫人员对自身、对犯罪事件及对社区矫正的情感、判断、鉴赏来获取其情感、行为倾向及认知等方面的信息,分析其态度及态度变化情况,并运用认知失调理论来深入探索其变化的原因。通过上述方法分析后,本文得出以下结论:1.不同受矫人员从被捕到社区矫正,态度因人而异,有积极应对,亦有消极面对;2.不同受矫人员前后态度不一,有自始至终消极以对,还有态度前后变化很大的,由消极转变积极;3.态度转变与否,主要基于以下原因:一、受矫人员是否认为判刑对自己具有威胁;二、受矫人员被捕之前自己是否预见到犯罪后果;三、受矫人员是否认为自己对犯罪事件的发生负有责任。本文希冀通过田野调查研究和对受矫人员的态度分析,为社区工作人员及所有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人员提供理论指导,以便其更清晰地获取受矫人员在社区矫正过程中真实的心理状况,从而有助于其更好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更为深远的意义则是促进法律语言学研究服务中国的司法实践,推动司法进步。
【学位授予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H136
本文编号:2646402
【学位授予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H13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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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646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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