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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山关于封建、井田问题

发布时间:2014-07-30 14:43

  封建、井田、肉刑、贡世之法等在三代实施的制度措施,不能行于后世的论说,前辈学者多喜以此来说明船山为历史进化论。但必须指出船山论后世不可行三代中某些制度,其用意不在于论述历史是进化抑或退化。如果以此而论,毋宁说船山并未迥异于前辈理学家之向往三代、贬抑后世之保守立场。

  即以封建问题而论,研究者大都以此为证据来说明船山主历史进化论,其所引证材料大都为《读通鉴论》之“变封建为郡县”条,船山于此固然强调了郡县之制不得不实施之理势两方面缘由,并认为郡县之制也有其益处。但船山关于封建问题论述,并不仅仅限于此,如同样是关于封建问题的论述《春秋家说》、《春秋世论》二书,其间每每可以让读者感受到船山于封建之益的褒扬、于其消亡的痛惜之情,甚至认为后世应法封建之精意。

  船山明确指出所谓《春秋》之大法就在于“为宗周存大统焉,为帝王存封建焉,为友邦存疆守焉,为生民存人道焉”,把封建之保存作为《春秋》之大法,可以看出船山对于“伯统裂,天下溃,三代之道法坠地而不复修”这样的现实是充满极大悲痛和惋惜。

  在《家说》最后船山更是以一种天下无道之悲情来描述孔子之“吾道穷矣”。船山认为,于定哀之际,孔子如能大有为,是可以使三代而四的:“封建之宇宙可维,百王之常道不远,圣人之道未穷”,但是至西狩获麟,圣人之穷尽矣。所以船山痛心疾首地写道:前乎百王之道穷,后乎中国之道不得而不息。

  故仲尼没,圣人不复作。天固不忧,而无欲为中国之心。夫百王之道,中国之统,有三纪言:人纪者,井田、封建之所准也;天纪者,凤、麟、河图之所绍也;地纪者,中国夷狄之所限也。获麟,天纪之衰也。更四百余年,而三代之天下亡,井田铲,封建灭,人纪乱矣。更四百年,而胡氐羌狄鲜卑十有六族,更王天下,地纪裂矣。故夫圣人之道穷之叹,非独谓一圣人之道也。先之前古之法,后之万年之人,而无有不穷也。以如此深痛笔墨表述孑L子所坚守之道穷,乃是前乎五帝三王之道、后乎中国人之道之穷,获麟乃是天纪之灭裂。船山认为封建、井田乃是人纪,是关乎帝王之道穷达者,至战国之成,笔耕文化传播,秦灭六国,乃是真正封建井田之制度破坏,船山指出于此为人纪灭裂。紧接着又四百年夷狄侵略中国之地,于是地纪灭裂。如果说船山主历史进化论,此处中国之道丧的浩叹又当如何解释?

  在《春秋世论》开始船山认为周恒王开始“坏乱五帝三王封建之天下,是以《春秋》托始焉”:呜呼!圣人以万国奠天子,而以天子荣万国,万国之得立,天子纲之也。正朔可改而天唯人造,王可射而人唯力竞,则王不能居万国之上,而万国亦无以自居。至于六国强秦,而封建不能不裂矣,汉氏虽欲复之而固不能矣。复之不能,而盗贼窥天,夷狄攘正,吾不知天下之所终,哀哉!

  船山认为古之帝王封建之天下,乃天子、万国各顺其等级而行其所司。而今周恒王之世,天子、诸侯各不遵古道而行,于是至于暴秦之灭裂封建,后世想再恢复封建之制已不可以,致使盗贼、夷狄交相蹂躏中国。船山以不知其所终作结,扑面而来的悲怆之情叫人心痛。对于由王道、而伯道、而盗夷这样历史发展历程,船山在多处表达过,认为盗贼、夷狄之所以产生以贪天位、戗人伦就在于帝王封建之灭裂。『3]( 于是船山认为暴秦之所以为暴,就在于取古往以来帝王封建之天下而破坏,“暴秦岐人纪以同于禽兽之自王,可胜诛哉!” 在船山《春秋》阐释中此出彼现的如此言论,如何能够证明船山封建、井田之论为主张历史进化论

  并且船山认为帝王封建之制仍属于治法、善政。

  根据之一在于:齐桓、晋文之时,诸侯不能以贿赂相  援立;大夫亦不能以贿赂方式结交诸侯。而桓文之后伯统不立,帝王封建之天下破裂无遗,天下之诸侯大夫始以贿赂败坏家国天下。故或日有治人而无治法者,非也。治人之有,不敌贿人。无法以治,待之治人。乃治人之不可待,而贿人相寻。三代以下之天下,所以相食而不厌也。

  民穷而激为盗贼,民困而息肩于夷狄,盗与夷乃安坐而食民,悲夫!故后世之末造,虽得清慎之相,刚正之吏,终不能紧天下之贿,而多欲之桓文则为之有余。得百治人不如一治法,谁谓其无治法哉! 何以桓文之时诸侯大夫不以贿赂行事,而后世之民也能以贿赂求人,乃是在于桓文之时封建之制还没破裂,而后世封建井田遭破坏,于是有“淫民之富”以贿人,从而导致民之穷苦困顿,无以聊生。或困于盗贼,或辱于夷狄,后世之民何苦如此。因此船山说如能有封建、井田这样治法存世也不至于有此悲惨之事。在此船山更是从治人、治法谁高谁低,来说明有百个治人而不如有一治法即封建、井田更能造福民众,船山一再强调封建、井田乃是“三代之良法精意。”( 因此,船山认为《礼记·王制》篇所记乃是“虞、夏、商、周宰制天下之大法”,而“前七章所记王者班爵授禄之制,盖此为宰制天下之大端”

  三代之大法所异与后世者莫如封建,封建既定而文质经纬一皆与之相准而立,故记者首述之于篇端而余皆次焉,则古今之同异可考而得失之原可悉推矣 。

  《王制》篇首七章记王者众建诸侯之制,船山认为此是五帝三王治理天下之首要制度设置,此之外“选贤能、驭刑赏、行典礼之制,皆本此以缘施之”。

  而此是三代与后世在制度设置上最大区别所在,而古今之治乱得失亦由此而推出。当然《春秋家说》对封建之不可复也有清醒认识:人自为爵,天子莫必其命,于是而知封建之必毁矣。 诸侯不以其心而凝天,天乃不生于诸侯之心,民乃不莫于无命之侯。??故于是而封建之移于郡县。匪郡县而不安,匪郡县而不吉矣。(此论与《读通鉴论》“变封建为郡县”一条所论如出一辙,既说明封建之变为郡县之必然,又说明郡县之益同样可以得天命民安。

  因此笔者固然认可前辈研究者之功绩,即揭示出船山政治哲学中因时势不同而导致制度设置之不同这一理念。但同时船山对封建之破坏后,世衰民困有强烈认识和悲痛,认为得失之机就在此。因此说,船山封建、井田之论不是在证明和解说历史进化与否,而是在此史论中阐发自己的政治观念:封建、井田之制作为三代之良法其得失何在,以及后世该不该效法此等制度设置问题。于是,船山认为即便是郡县之制是不同于封建的制度设计,但其基本精神和理念应该是与封建相同才对。认为后世之郡县与封建应该坚守一个基本上下等级原则,而此是封建之精意所在:夫道者,一致而百虑者也。尽其百虑而一致通,何疑哉?道之所自秩,等级有体,端委有绪,古今递革而一致者,固不紊矣。三代之诸侯,后世之将帅耳,封建郡县之殊制,上下之等,相仍之尊,任使之道,相辅之势,一而已矣。知其一,则上不移,下不摄,各有司存,天秩之不容紊矣。三代之礼,郡县之权,革其文,必因其实。船山认为虽然封建、郡县是两种不同政治制度设置,但都为道所允许。原因就在于两者之基本原则在于“上下尊卑有等”,船山认为此是治世之道:

  “为治有体,上下不可相侵。”。 于是船山认为《春秋世论》固然是讲春秋一代之事,但又并非限于一世,“世论者,非直一世之论也。”后世之人可“得其意者通之”。

  船山认为井田之精意也应为后世所效法:孟子言井田之略,皆谓取民之制,非授民也。天下受治于王者,故王者臣天下之人而效职焉。

  若土,则非王者之所得私也。天地之间,有土而人生其上,因资以养焉。有其力者治其地,故改姓受命而民自有其恒畴,不待王者之授之。井田之一夫百亩,盖言百亩而一夫也。夫既定而田从之,田有分而赋随之。其始也以地制夫而夫定,其后则以夫计赋役而不更求之地,所以百姓不乱而民勤于耕。。

  船山认为《孟子》所言“井田之制”乃是讲取民赋役之制度设置,不是讲如何分配民之土地多少的制度。因为王者统治是土地之上的人民,而不是土地,土地是不随革命改朝换代而变更的。所以说以夫作为实施赋役之准则是先王取民之良法,不若后世之税亩等以地亩为准则制定实施民之赋役。

  总之,在封建井田问题上,船山的思考,固然有一方面是清醒地认识到由于时代不同而不能实施于后世的观念,以往研究者多注意此。但却忽略船山对此问题思考之另一面,船山认为封建之制乃是五帝三王治理天下之治法、善政,正是由于暴秦破坏封建才使得后世处于盗贼、夷狄之相互蹂躏之下,帝王封建之道穷意味着后之中国人文礼乐之道穷。更主要的是船山认为即便是郡县之制与封建在制度设置上不同,但两者都必须谨守上下等级之治体,上不可侵下,下亦不能越上,而此是封建之精意所在。认为取民之制应按人口制定赋役,此是《孟子》所论井田之精意,应该为后世所效法。因为船山反复强调帝王治理天下之制度措施皆是本于先王之德而成就的,就是说先王之道法有其精意所在,后世之求治者须得其精意而会通之。

  所以笔者认为船山之论封建、井田之所不能行于后世,是在制度设置层面上不要求后世硬搬三代之制度于其时代。理由是,船山认为政治制度、政治措施等具体治理举措是要随着时势而因时、因地制宜的。

  至于设为规划,措之科条,《尚书》不言,孔子不言,岂遗其实而弗求详哉?以古之制,治古之天下,而未可概之今日者,君子不以立事;以今之宜,治今之天下,而非可比必之后日者,君子不以垂法。故封建、井田、朝会、征伐、建官、颁禄之制,《尚书》不言,孔子不言。岂德不如舜、禹、孔子者,而敢以记诵所得者断万世之大经乎!??夫治之所资,法之善者也。善于彼者,未必其善于此也。??然则治之所资者,一心而已矣。以心驱政,则凡政皆可以宜民,莫非治之资;??故治之所资,惟在一心,而史特其鉴也。C5]‘川 川 )具体政治制度如何设置实施的问题,船山认为《尚书》、孔子都未尝明言。三代之世具体政治措施,是用来治理三代的,君子不必步趋于古。今世之具体政治措施,是切合于今世情况的,君子亦不以此可垂法于后世。所以封建、井田等,《尚书》、孔子皆不言。因为道法之善是有自身局限的,是因时因地因人而定的,善于此者未必善于彼。在此船山更是以一种大胆甚而有点轻狂的言说,认为政治制度之好坏对于治理并无多大关联,来说明封建、井田等三代之制度在《尚书》、孔子那并不以此作为夸赞帝王之治。船山更强调的是心、德问题,即更重视仁义礼之德作为政治之理,认为此才是关乎为政得失之关键点所在。于是,船山总结到:以往具体政治制度设计之所以有借鉴作用,乃在于一心。此是说,心得其中之精意,即得其理,如此政治制度设计才可做为政之资。

  船山在《尚书引义》中解释《立政周官》时明确表示,后世不应该效法《周官》之不设宰相之制。认为后世应该效法乃是尧舜文武周公而来之“德”,而不是道法,即船山所强调“传德”,要传其精意,按仁义之理修身以“出教立政”,而非“师道”。这里关涉的是,船山关于三代之治的内容和后世如何效法三代之治的问题,下节将展开详细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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