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的儒道互补
本文是一篇专业的文学论文,主要阐述了中国艺术的儒道互补的一些介绍,详情请看下面的介绍。
先秦时期,儒家更是利用音乐把它作为安上治民的武器和移风易俗的工具。孔子用他的理性主义精神,重新解释了古代原始文化一一礼乐。他强调音乐的政治教化功能,要求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这是儒家为人生而艺术的真正意义。而在中国音乐史上,大都认为道家是否定音乐的,其实不然。老子对于当时的社会巨变,要统治者采取消极的态度,在政治上提出了无为而治。他对音乐不是都采取否定的态度,他只是认为人为的音乐是可欲的、有害的,是与美相对的,而无为的音乐是天然的、有意的,它的美才是绝对的。那种大音希声才是音乐的最高境界,也是作为道的最完美的音乐。庄子也是否定人为的音乐,认为天籁才是天然的、自发的,这才是一种自然的、神化了的音乐。但如果真是如道家所说的那种大音希声,难道要人们坐到大山脚下去欣赏水声、鸟鸣、猿啼、虎啸,才是真正的音乐吗?而如果只是注重音乐的教化作用,那音乐的本质何存?而将道家引人儒家,以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的境界来做音乐、做人生,才是一种既游又和的精神,才能被体会为是一种真正的音乐。即,儒道的互补,才是中国音乐发展的正途。
魏晋时期,阮籍的《乐记》调和儒道,以道家的自然为儒家的礼乐辩护,创立了以和、乐为美的审美意识。视顺天地之体,成万物之性作为行乐的目的;另一方面又在当时的音乐生活中,继承儒家音乐思想,视郑魏之音为淫放之乐,要求立调适之音,建平和之声,使天下之为乐者,莫不仪焉.强调音乐的教化作用,主张以和为美,将传统儒家音乐美学思想染上一层道家的色彩。而魏晋时期稽康的《声无哀乐论》即以道家自然乐论批判儒家礼乐,又从道家思想出,发肯定礼乐中的某些成分。在稽康的《声无哀乐论》中,否定了道家学说中大音希声的抽象的音乐精神.肯定具体的有声之乐,要求音乐摆脱礼教束缚,体现人的本性,将道家思想中合理的因素演变成一种鲜明的、自成体系的思想,也继承了礼乐教化,规定音乐必须平和,肯定雅乐,否定郑声,虽然还立足于道家,但却与儒家思想大大接近了一步。这些,都是中国一些传统的音乐乐论,至今仍然发挥着他们的作用。因此,音乐只有在儒道的互补中,才可以得到长久的发展,才能显示它无穷的魅力并为世人所接受。正是这种儒道互补、既重人生又重自然的精神,才得以使这种随着人类一起发展的艺术形式发扬光大。
虽然儒道的互补是中国音乐的基本思想和观念,但我认为这种观念也有它的不足之处。不管是儒是道,中国人受到的束缚太多,有理解音乐的能力,却缺乏创造音乐的能力,太少像贝多芬那样的音乐大家。但是,西方音乐的国际赛事中得奖的经常会有中国人,是因为他们能够利用中国传统文化来诠释世界文化,因为这种儒道互补思想赋予了他们理解道、理解自然、理解天下的音乐表现力。在创作中却难以形成这种现象,又是因为我们的这种观念太强了,这对矛盾有待我们后来人去调和。
二 诗画意境、书法柿韵
在远古时代,图腾是凝聚人们对未来的向往期望、情感观念以及心理艺术的符号和标记。到奴隶社会,图腾作为奴隶主的统治手段,用一种狞厉的图案来实现对自己统治权的保障,以显示自己无上的不可逾越的权力。到了封建社会,这便发展成为以儒家为代表的奉道、尊礼。在那个时期,由于当时的统治者需要用儒家的思想去统治人民、教化人民,孔子及其他的着作,便成为当时理性精神在北中国的代表。而在当时中国南方的楚汉浪漫主义,成为与它相辅相成的又一伟大艺术传统。它的这种浪漫主义就包含有庄子游的气质。随着历史的变迁,南北文化逐渐融合,楚地的神话幻想与北国的历史故事,儒学宣扬的道德、节操与道家传播的荒忽之谈,交织陈列,并行不悖地浮动、混合和出现在人们的意识观念艺术世界中。这时的艺术已经是一种儒道的互补,正是由于这种互补,艺术才不至于只在教化中消失利泯灭,而是在局限中发展又不失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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