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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地区彝族民间音乐的传习实践思路

发布时间:2021-01-07 22:46
  <正>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在谈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人才培养的关系时,指出"应把非遗人才培养与教育结合,大量培养下一代传承人,使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有人才保障"。作为保护与传承楚雄彝族民间文化的重要载体,楚雄师范学院作为楚雄唯一一所地方高校,承担着推进区域文化发展和非遗传承中的重要使命。要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典型的地域特征,挖掘楚雄地区具有代表性的民间音乐,推动地方教育的本土化教学进程,采 

【文章来源】:民族音乐. 2018,(06)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楚雄地区彝族民间音乐的物化建设
■传习实践实施的途径和办法
    (一) 寻求传承发展的新途径, 保持原本的文化艺术状态
        1. 系统接受楚雄本土彝族民族民间音乐学习内容, 加强对本土民间音乐的了解
        2. 充分贴近楚雄彝族民间音乐的本质特点, 培养学生正确的民族审美观
        3. 把民族学与美学相结合研究楚雄彝族民间音乐文化, 把握其音乐本质特征和文化精神
    (二) 加强主动自愿传承的保护意识
        1. 举办非遗传承人传习班
        2. 培养组建文艺表演队
        3. 在婚丧嫁娶、节庆仪式中传播
    (三) 加强经济发展中注入地方特色民族文化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彝族“哭嫁”的文化变迁[J]. 杨甫旺.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9(01)
[2]对彝族民歌分类法之宏观研究[J]. 周志列.  民族艺术研究. 1991(01)
[3]彝族民歌与社会生活[J]. 周志列.  民族艺术研究. 1989(02)



本文编号:2963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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