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法学家戴雪法治思想探析
发布时间:2021-04-27 18:27
戴雪是19世纪英国著名法学家,他在《英宪精义》中提出的法治思想至今仍然被英美法学界奉为圭臬。戴雪通过考察英国的法律制度认为,英国确立的是议会主权,议会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因此议会所制定的法律也就有了同样的至尊性,这种法律的至尊性,就是现在通常所说的法治。戴雪由此总结了英国宪法三个分明又联立的思想观念:"国法的至尊适与武断权力相违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个人权利是宪法的渊源。他的法治思想至今仍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文章来源】: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30(06)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戴雪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
(一) 议会主权
(二) 法治三原则
1.“国法 (regular law, 普通法) 的至尊适与武断权力相违反”。
2.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 个人权利是宪法的渊源。
4. 对英国宪法法治观的总结。
三、结语
本文编号:3163948
【文章来源】: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30(06)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戴雪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
(一) 议会主权
(二) 法治三原则
1.“国法 (regular law, 普通法) 的至尊适与武断权力相违反”。
2.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 个人权利是宪法的渊源。
4. 对英国宪法法治观的总结。
三、结语
本文编号:3163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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