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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先秦儒家“乐”思想及其对当代文艺发展的启示

发布时间:2017-10-18 01:08

  本文关键词:论先秦儒家“乐”思想及其对当代文艺发展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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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先秦儒家不仅将"乐"视作能够承载伦理实质的艺术形态,甚至将其视作伦理观念本身。他们严格遵循"和"的导向,恪守"礼"的标准,赋予"乐"以"道",意图通过礼乐教化达到规范社会与个人的目的。他们的理论对中国当代文艺发展的启示在于:文艺理论的构建要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优秀作品的创作要与宣传教育紧密结合,文艺创作不能脱离具体时代与群众实践。
【作者单位】: 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
【关键词】先秦儒家 伦理 文艺
【分类号】:B222;I0
【正文快照】: 一、先秦儒家的“乐”思想学者梁漱溟认为:“礼乐之制作,犹或许以前人之贡献为多,至于伦理名分,则多出于孔子之教”[1]133-134。笔者的理解是,以孔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学者赋予了“礼乐”以深刻的“伦理名分”。具有“伦理名分”的“乐”在先秦儒家那里就有了双重属性:一是能够

本文编号:1052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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