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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艺术的双标出性

发布时间:2021-08-02 08:40
  标出性是文化研究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在艺术理论中更为重要。文化的标出性有两种构成方式:命名式,功能式,二者互相补充;艺术的标出性也有两种相应的方式:形式标出,题材标出,两种分类法在艺术文本中兼而有之,因此艺术是一种"双标出"的文化活动。艺术可以是标出性的异项艺术,也可以是非标出的正项艺术。艺术的标出性在艺术发展中意义重大,并呈现出一种历史性的变化。在当代,艺术的标出性增加,以至于文化标出性本身,就"自带"了一定的艺术价值。 

【文章来源】:思想战线. 2020,46(02)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文化标出性
二、命名标出性,功能标出性
三、处理标出性的文化机制
四、艺术作为“双标出”意义文本
五、艺术标出性并非为标出项服务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从符号学定义艺术:重返功能主义[J]. 赵毅衡.  当代文坛. 2018(01)
[2]展示:意义的文化范畴[J]. 赵毅衡.  四川戏剧. 2015(04)
[3]诗歌作为一种“刺点体裁”[J]. 陆正兰.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4(01)
[4]金基德 孤岛,沉默的男人[J]. 邢人俨.  南方人物周刊. 2011(17)
[5]文化符号学中的“标出性”[J]. 赵毅衡.  文艺理论研究. 2008(03)



本文编号:3317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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