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符号解释项与主体示意的关联
发布时间:2017-10-14 15:21
本文关键词:论符号解释项与主体示意的关联
【摘要】:皮尔斯对索绪尔式符号定义的突破,在于引入了符号的第三位——解释项。它是指符号再现体在符号接受者心中所创造的某种东西,被皮尔斯称为符号的"涵义"或符号的"意指效力"。本文基于皮尔斯关于解释项的定义,探讨符号与主体示意的关联,认为:符号之于主体的效力,在于自我的拓展与延伸,从而向先前未知的领域推进。解释项的定义决定了,使用符号示意必定是无限衍义的过程;意义的无限衍生,是因为符号总反映了主体所不是的那部分,主体必定是朝向真相不断奋进的那个谦卑的主体。
【作者单位】: 四川外国语大学;
【关键词】: 主体 无限衍义 符号 解释项
【分类号】:H0-05
【正文快照】: 根据皮尔斯的定义,符号是一种三元示意模式。一个符号由符号再现体(sign)、符号所指涉的对象(object)以及在符号指涉过程中生产的意义解释项(interpretant)组成。符号是一种“三元方式”(triad),意义规律也服从三元方式的本质形式,即意义不再是(索绪尔所说的)从能指到所指的任,
本文编号:1031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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