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玄训诂方法“以类证义”发微——兼谈刘熙《释名》对郑注的继承
发布时间:2017-12-14 13:15
本文关键词:郑玄训诂方法“以类证义”发微——兼谈刘熙《释名》对郑注的继承
【摘要】:"类"是一个独立的训诂概念,"以类证义"就是用与被释对象意义相通的句段或者词语进行类比,沟通二者的相通之处。把"类"带入"就原文字之声类考训诂、捃秘逸",则原文当理解为"就原文字之声、类考训诂、捃秘逸",即郑玄常用的"因声求义"和"以类证义"两种训诂方法。
【作者单位】: 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南商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基金】: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专项基金项目“汉语语源学史研究及汉语同源词汇纂”(项目批准号:200909)
【分类号】:H13
【正文快照】: 郑玄经学以古学为宗,兼采今学,删裁繁诬,刊改漏失,自是学者略知其所归。他根据自己的实践经验,提出“就原文字之声类考训诂、捃秘逸”的训诂理论。然而如何利用“声类”来“求训诂、捃秘逸”,郑玄没有明言;且除此之外,笺注里再也没有提到“声类”二字,不便取证。近代学者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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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288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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