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事件”研究
发布时间:2020-06-23 03:42
【摘要】: 在新闻传播实践中,从古至今都存在着这样的现象:传媒(自身或与外界合作)通过策划、安排等方式,产生非自然发生的事件;或者介入正在发展的客观事件之中,影响该事件的原有进程与方向。我们把这种现象称为“媒介事件”。对业界而言,媒介事件“见怪不怪”;对学界而言,它却始终“有实无名”,缺乏系统而深入的研究,其结果是直接影响到新闻传播理念和实践的健康发展。 基于此,本研究以媒介事件为研究对象,围绕“媒介事件怎样实现对传统新闻生产及传播关系的改造”这一问题,详细探讨媒介事件如何、因何将客观报道理念指导下的“事实→传媒→报道”的新闻生产及传播关系改造为“传媒→事实→报道”关系,以及改造后带来的诸多影响。具体而言,一是从媒介事件的本体出发,在“媒介事件”同名概念的已有研究基础上,对本研究中的媒介事件加以概念上的厘清与界定,并将其框定在新闻报道理念及实践的双重层面中,从不同角度探讨“如何”呈现出“传媒→事实→报道”的新闻生产及传播关系;二是从媒介事件的历史出发,实际上是放置于新闻报道发展史中,解答“为何”繁衍出这种新闻传播现象并导致这种新闻生产及传播关系的问题;三是从媒介事件的影响出发,以客观报道理念为参照,分别从报道实践、传媒管理与控制、报道理念等角度对媒介事件的影响进行逐一辨析,考察媒介事件和客观报道理念如何各自修正并互为补充,从而进一步完善新闻报道理念体系。 经由以上逐层深入的探索,本研究认为:1)媒介事件一直起伏隐现于新闻报道发展史之中,已经对新闻报道理念和实践带来了不容忽视的影响,其突出表现在于对传统新闻生产及传播关系的改造。2)随着时代与新闻传播实践的发展,客观报道理念开始显露出不足和缺陷,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成为媒介事件“异军突起”的“契机”。3)应当对媒介事件加以辩证分析和恰当定位。它具有两面性,一方面要为其合理部分正名,并加以吸收和发扬,使之阳光化、理论化地进入新闻传播实践中;另一方面则应有力批判、摒弃其不合理之处,使传媒更好地与时俱进,不断切合实践发展的需要。4)在对媒介事件加以扬弃的同时,客观报道理念也需要进行改进,并与媒介事件理念形成互补和参照,共同构建层级化、递进式的新闻报道理念新体系,为新闻传播实践在顺应时代趋势下的发展提供切实可行的思路。
【学位授予单位】:华中科技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9
【分类号】:G206
【图文】:
2.4.4逐渐普遍化和频繁化这一点是从呈现状态上来说的:首先,从共时态上看,国内外新闻传播实践中都出现过众多媒介事件,并且有日益普遍化的趋势;其次,从历时态上看,从历史上到今天,媒介事件层出不穷,而且随着大众文化与社会的逐渐成型,表现出逐渐频繁化的特征。而且,随着媒介事件在社会生活中日益普遍化和频繁化,其受众影响度也不断增强。我们可通过一项“对‘媒介事件’的认知调查”来详细了解受众对媒介事件的认知。调查对象选取新闻专业的大学生这一介于专业人士和普通大众之间的群体,具体为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人文学部新闻系共162名学生。回收有效问卷132份,回收率为81.5%。其中,在问及“是否清楚媒介事件的含义”这一问题时,61名学生回答“清楚”,约占总数的46.2%;“不太清楚”的有67名,约占50.8%;完全不清楚的仅占1.5%。可见由于媒介事件的普遍和频繁性,已经具有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和受众认知度。当进一步问及具体哪些事件属于媒介事件时,若干件国内外著名媒介事件的选择情况分别为(如下图所示):
本文编号:2726745
【学位授予单位】:华中科技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9
【分类号】:G206
【图文】:
2.4.4逐渐普遍化和频繁化这一点是从呈现状态上来说的:首先,从共时态上看,国内外新闻传播实践中都出现过众多媒介事件,并且有日益普遍化的趋势;其次,从历时态上看,从历史上到今天,媒介事件层出不穷,而且随着大众文化与社会的逐渐成型,表现出逐渐频繁化的特征。而且,随着媒介事件在社会生活中日益普遍化和频繁化,其受众影响度也不断增强。我们可通过一项“对‘媒介事件’的认知调查”来详细了解受众对媒介事件的认知。调查对象选取新闻专业的大学生这一介于专业人士和普通大众之间的群体,具体为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人文学部新闻系共162名学生。回收有效问卷132份,回收率为81.5%。其中,在问及“是否清楚媒介事件的含义”这一问题时,61名学生回答“清楚”,约占总数的46.2%;“不太清楚”的有67名,约占50.8%;完全不清楚的仅占1.5%。可见由于媒介事件的普遍和频繁性,已经具有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和受众认知度。当进一步问及具体哪些事件属于媒介事件时,若干件国内外著名媒介事件的选择情况分别为(如下图所示):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4条
1 陈先红,孙利昌;媒介事件对电视广告创意的影响[J];南京邮电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02期
2 陈力丹;刘宁洁;;一桩典型的“传媒假事件”——论“杨丽娟追星事件”报道中传媒的道德责任[J];新闻界;2007年02期
3 杨慧琼;从议程设置理论解析网络受众的传播地位——以媒介事件马加爵案为例[J];新闻界;2005年02期
4 张冰冰;;媒介事件的营销传播价值[J];新闻爱好者;2006年10期
本文编号:2726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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