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劳工”:传播政治经济学视阈下的社交媒体用户
发布时间:2020-09-02 09:27
在信息社会,信息产业的劳动形式变得更加隐蔽,主要表现在社会劳动与娱乐休闲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自我价值和自我表达等对人们的“训诫作用”,以及媒介融合所引发的媒体内容“共同创造”现象。自媒体公司越来越依靠用户对内容的贡献,而用户也开始学习着怎样将自己的内容与平台更加融合以获取更多关注,二者的张力同时推动互联网特别是社交媒体的发展。本文主要以新浪微博、微信、网易云音乐等社交媒体为例,以传播政治经济学理论为基础,结合“使用与满足”理论,对社交媒体用户的数字生产与消费行为进行了分析,探讨互联网服务背后所隐含的资本生产逻辑。本文共五个章节,第一、二章主要是对传播政治经济学与社交媒体及社交媒体用户的研究现状,探讨传播政治经济学在新媒体环境下新的研究方向,提出用传播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来研究社交媒体及社交媒体用户;第三章从社交媒体满足用户需求的角度出发,以微信更新记录、微博、快手等社交媒体的用户协议为例揭示社交媒体用户出让部分自由来换取便利的事实;第四章从个人隐私数据“商品化”、个人休闲时间“商品化”、个人社会资本“商品化”三个角度入手,进一步探讨了互联网资源享用背后隐含的剥削性,来揭示社交媒体用户的“数字劳动”现象;第五章借用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来分析“数字劳工”是如何被免费的,得出“用户”即“劳工”这一结论。
【学位单位】:山西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8
【中图分类】:G206
【部分图文】:
大家因对日本动漫、游戏、卡通的喜爱或吐槽而聚集强烈的认同感,通过弹幕形成小型的社交圈。B 站的内容大都主要为其他用户的荣誉性回报或是现金打赏,平台本身没有物起的视频直播,粉丝们以自己感兴趣的直播内容为核心聚集在直接,粉丝经济特征也更加明显。体的迅猛发展使得人们处于这样的境地当中:互联网好比广场上进行着娱乐和社交活动——更新动态、发布照片、发表评论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沦为这些“社会工厂”的劳工,做着免费体当中,微博、微信的影响力相交于其他社交媒体平台更具影,覆盖率更高。社交媒体格局为国内比较权威的互联网研究公司,从 2008 年起,每年都会,2017 年 8 月 CIC 又发布了 2017 年中国社交媒体格局,如图
“数字劳工”:传播政治经济学视阈下的社交媒体用户2.1 用户协议:“同意”法则遮蔽下的版权转让通常情况下,我们在注册、使用社交媒体时,都会有一项选择是“是否同意×××用户协议”,“同意”则可以使用该社交媒体,“不同意”则不能使用。这看似民主的选择,实质上却是不容拒绝的“霸王条款”,而用户甚至连这些协议的具体内容也不会去关注,基于这样的使用习惯,用户很容易被蒙蔽。2.1.1 论坛类社交媒体——以新浪微博、豆瓣为例2.1.1.1 新浪微博用户协议2017 年 9 月新浪微博更新的《微博服务使用用户协议》,引发热议的主要是以下几个条款:如图 2-1。
下几个条款:如图 2-1。图 2-1 新浪微博用户协议 1.3这无疑是让微博用户做出“选择”:要么同意微博的协议,将内容的版权转让给微博平台;要么放弃使用微博平台,转用别的社交产品。如果用户的原创内容被第三方抓取了的话,就要遵守下面这条协议:如图 2-2。
本文编号:2810424
【学位单位】:山西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8
【中图分类】:G206
【部分图文】:
大家因对日本动漫、游戏、卡通的喜爱或吐槽而聚集强烈的认同感,通过弹幕形成小型的社交圈。B 站的内容大都主要为其他用户的荣誉性回报或是现金打赏,平台本身没有物起的视频直播,粉丝们以自己感兴趣的直播内容为核心聚集在直接,粉丝经济特征也更加明显。体的迅猛发展使得人们处于这样的境地当中:互联网好比广场上进行着娱乐和社交活动——更新动态、发布照片、发表评论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沦为这些“社会工厂”的劳工,做着免费体当中,微博、微信的影响力相交于其他社交媒体平台更具影,覆盖率更高。社交媒体格局为国内比较权威的互联网研究公司,从 2008 年起,每年都会,2017 年 8 月 CIC 又发布了 2017 年中国社交媒体格局,如图
“数字劳工”:传播政治经济学视阈下的社交媒体用户2.1 用户协议:“同意”法则遮蔽下的版权转让通常情况下,我们在注册、使用社交媒体时,都会有一项选择是“是否同意×××用户协议”,“同意”则可以使用该社交媒体,“不同意”则不能使用。这看似民主的选择,实质上却是不容拒绝的“霸王条款”,而用户甚至连这些协议的具体内容也不会去关注,基于这样的使用习惯,用户很容易被蒙蔽。2.1.1 论坛类社交媒体——以新浪微博、豆瓣为例2.1.1.1 新浪微博用户协议2017 年 9 月新浪微博更新的《微博服务使用用户协议》,引发热议的主要是以下几个条款:如图 2-1。
下几个条款:如图 2-1。图 2-1 新浪微博用户协议 1.3这无疑是让微博用户做出“选择”:要么同意微博的协议,将内容的版权转让给微博平台;要么放弃使用微博平台,转用别的社交产品。如果用户的原创内容被第三方抓取了的话,就要遵守下面这条协议:如图 2-2。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吴鼎铭;;“公民记者”的传播政治经济学反思——以“数字劳工”理论为研究视角[J];新闻界;2015年23期
2 赵文晶;申利净;;社交媒体用户迁移背景下微博、微信的态度传播生态研究[J];中国软科学;2015年10期
3 刘琴;;资本的变局与媒体的博弈[J];青年记者;2015年21期
4 胡潇;;资本介入文化生产的耦合效应[J];中国社会科学;2015年06期
5 赵云泽;张竞文;谢文静;俞炬f;;“社会化媒体”还是“社交媒体”?——一组至关重要的概念的翻译和辨析[J];新闻记者;2015年06期
6 周延云;冯洁;;国外马克思互联网研究:梳理与分析[J];贵州社会科学;2015年06期
7 徐婧;秦朝森;;新媒体语境下的传播政治经济学前沿研究综述[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年03期
8 周人杰;;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的最新进展[J];政治经济学评论;2015年03期
9 曹晋;龚元;;图绘全球批判传播研究的关键议题[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02期
10 吴鼎铭;石义彬;;“大数据”的传播政治经济学解读——以“数字劳工”理论为研究视角[J];广告大观(理论版);2014年06期
本文编号:281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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