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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语境下的媒介赋权与去权——以“李心草”案和“格斗孤儿”事件为例

发布时间:2020-12-31 14:59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传播媒介也在技术层面不断进步,在赋予受众信息选择、话语、舆论监督等权利的同时也导致媒介赋权异化。本文通过案例分析媒介赋权与去权的现象及原因,对减少媒介技术革新中的障碍,不断优化新媒体媒介产品具有重要意义。 

【文章来源】:新闻研究导刊. 2020年17期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赋权:从1.0到3.0
    (一)“赋权1.0”:定义的产生
    (二)“赋权2.0”:新媒体语境下的赋权
    (三)“赋权3.0”:新媒体语境下赋权的异化
二、从“李心草”案看媒介赋权
    (一)网络媒介赋予用户信息选择权
    (二)社交媒介赋予大众话语权
    (三)社交媒介赋予大众舆论监督权
三、从“格斗孤儿”事件看媒介去权
    (一)娱乐至死,媒体失信
    (二)信息茧房,网络暴力
    (三)乌合之众,媒介审判
四、媒介去权原因分析
    (一)信息选择权催生媒介环境恶化
    (二)话语权聚合下的群体极化
    (三)结构性压力下舆论监督权的异化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新媒介技术下的“赋权”范式浅析——以自媒体为例[J]. 张耀兰.  传播力研究. 2018(36)



本文编号:2949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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