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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自菲薄的哲学含义_哲学的基本问题_科学网“重勘信息的含义”审稿意见

发布时间:2016-08-23 12:13

  本文关键词:重勘信息的哲学含义,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按】这是前些年我为《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的一篇审稿意见。这二天整理机器,发现此文,看了一下觉得还有点儿意义。就连同被审的文章一并贴在这里,供方家指正。


“重勘信息的含义”一文除摘要外共分六部分,它们分别是一、信息是等同于物还是有别于物?二、信息是既成的还是生成的?三、信息是自然性的还是建构性的?四、信息是泛宇宙现象还是属人现象?五、信息是本体论范畴的还是认识论范畴?六、几点归结。这篇文章通过五大诘问得出了自己的结论。


在第一部分中,作者的诘问是,信息等同于物吗?认为自从维纳提出“信息就是信息,既不是物质又不是能量。”此后,“信息”便形成一个独特的哲学范畴, 维纳的最大贡献就是将信息与物质和能量分离出来,。因而,从哲学上就不再将信息等同于物质本身人们在将信息区别物的同时,又承认信息的存在离不开物,必须以物质为自己的载体,完全脱离物质的“裸信息”是不可能存在的。但是,正是在从哲学上揭示信息的这种既不同于物、又离不开物的特性时,不少看法最后还是走向了将信息归结为物。实际上,上述提法基本总结了一点,即信息是物质的附属品。并举出各种各样的例子来说明这一点。作者在若干例子中特别指出“物质=物体+能量+组织”这个公式正在被“物质=物体+能量+信息”的公式所取代。作者认为“信息不是脱离于物的,但却是有别于物的,任何物自身,以及物的直接属性(如结构、形式)等等,都不能视其为信息,因为那样的现象都不能与物本身形成区别,都会在最后将信息归于物质本身。”由此,在揭示信息的哲学含义时,“一个最起码的原则就是,在不脱离物质的情况下,一定要体现出信息相对于物质的“区别性”或“特殊性”来,从而不能直接或间接地以及变相地将信息归结为物;凡是能导致这样地理解的现象,都不是信息。还原论的或物理主义的信息观所最终导致的都是取消信息的存在。”在这一点上,作者从某种意义上并未超出维纳的概括。


第二、三、四部基本可以合并起来讨论,尤其是第二三部分。因为信息是“既成的”和“生成的”与“自然的”和“建构的”以及“范宇宙现象”和“属人现象”都有不同程度的类似。建议作者将这三部分压缩,形成一个或两个部分。


作者提出在问“信息究竟是什么”时,还蕴含“信息究竟在哪里”的引申。要弄清“在哪里”,就必须指出信息的“位置所在”,作者对通常理解的“对象的信息”进行了批判,认为“相互作用之物以其结构和状态的相应改变凝结了其在相互作用中所同化或异化的信息”的“发射说”或“自我显示”说进行了批判。作者认为“信息”“既成于物质内部的东西。如果信息是事物所固有的,有事物就有信息,可以推出“没有某种事物”就没有该事物的信息。”这就蕴含着物质中“本来就有”即对象自身固有的东西,它从对象中“流淌”出来,碰到“人”后,人就得到了那对象的信息。因而,“发射说”就是所谓信息的“既成说”。其结果必然导致信息的“自我显现说”,后者给人造成的明显感觉是,对象都是有自我意识的能动主体,如同“公布”或“发布”信息的行为都是有主体的行为一样,于是任何事物都是无时无刻不有“表现欲望”的表达者或表演者。但作者认为单纯的“对象信息”不存在,“信息置身于感受者与对象的相互作用中,”是在这种相互作用中“突现”或“涌现”出来的。一句话,信息是生成的,而不是在物中先在地既成的。


在第三部分中,作者提出信息“是我们把某种东西‘当成’的现象,还是本来就存在的现象?”这个问题的就涉及到另一问题:信息是自然物自动产生出来的、还是主要由人来充当的信宿建构出来的?或者说,信息主要是一种自然现象,还是一种人工性的存在?作者认为,“信息并不是物本身中存在的,存在的只是信息的载体。”退一步说“即使承认物质有信息的特征,这种特征也不是自在性的,而是为我性的。”总之,,作者在这部分中认为,“自然对象‘有’信息……从而认为存在着‘自然信息’,都是不确切的说法。”并提出“符号携带信息时,其中的信息既是人的赋义,也是人的释义;但‘自然对象携带信息’,是否就只是‘释义’而无‘赋义’?如果不释义还有‘义’吗?所以信息具有建构性……是“人造物”。


在第四部分中,作者并不认同“承认信息是物质的属性、是物质中既成的固有的”,因为这样就“就必然导致承认‘自然信息’的存在,从而主张信息具有自然性。”作者之所以否定这个观点主要是针对第二部分中提到的“客观信息”的。这里作者直言赞同第三部分中陈忠的观点“并不存在所谓的自然信息,而只有自然的运动,宇宙中充满自然运动,只有那些被人认识到、又经过人的精神加工的才能成为信息。”而这一坦诚的表白自己的观点也为作者提出自己“信息与意义相关的理论”做了铺垫。“……信息是一种属人现象,而广义上是一种属进化出神经系统的生命现象。”既然“信息”是“属人现象”,必然从认识论话题转向“知识达尔文主义”,属于知识生产的问题了。既然信息“属人”,那么唯有思想才能使物理性的存在被信息化为信息,“自然信息就是信息化了的自然,自然物的信息就是信息化了的自然物。”只有具有信息化功能的主体,才能造就、建构或制造出信息,其中也包含交流中被创造出来的东西。信息的属人性不仅表现为作为信息之“科学性”的必要补充的“人文性”,而且更从深层上表现为“人本性”:无人或无主体则无信息,严格意义上的信息是都是人为的或为人的;物质世界可以有无人的状态,但严格的信息世界,就一定是属人的世界;换句话说,信息是“我们”参与而形成的。

 
自从笛卡尔-康德以来,哲学的探讨便从本体论层面转向认识论层面上来了。人们不在去探究世界究竟是什么构成的问题了。可是,“信息”这个概念出来之后,对其本体论地位的探究又使得哲学界对其做出不懈的探讨,形成了各种说法。归结起来,在哲学界关于信息的概念存在着具有不同实践倾向的主张,一直围绕着这个概念在争论。大致有四种观点:(一)信息是物质的普遍属性;(二)信息是精神实体的特性;(三)信息是与物质和精神并列的第三种存在;(四)信息是物质载体与意识成分的特殊结合。这便是在哲学的高度对信息的概念进行的总结。但除了拓宽了哲学的视野,加深了认识之外,在“指导”方面究竟应该采用何种观点呢?这个问题并没有解决。
 
“信息”原本是个科学的概念,但科学家只是将其用于科学领域,其概念也没有很好得得到界定。然而,由于香农的信息论和维纳的控制论影响非常大,可是使用的基本概念却含混不清,这就使得哲学界对其产生了兴趣。香农的狭义相对论后被拓展为广义信息论。在诸如经济学、社会学、管理科学、以及人们的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能见到信息概念的身影。也提出了五花八门的关于信息的定义。香农当时对这种不采取任何批判的生搬硬套的作为频为反感,认为信息论的基本成果仅限于非常特殊的领域,对心理学、经济学和其他一些社会科学领域,信息论未必解决什么问题。而且,他还特别强调,information绝不应与日常用语的information混淆起来,因为在这个科学理论中,information有其特定的涵义。尤其重要的是,不要把信息与意义(meaning)混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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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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