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荀子等级观比较研究
发布时间:2020-06-03 19:09
【摘要】:等级观念在中国古代由来已久。等级制度在中国古代整个社会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不论是西周盛行的宗法等级制还是战国以来的封建等级制,都对整个古代社会生活和历史发展起到重大作用。儒家两位代表人物春秋末期的孔子和战国时期的荀子都有各自独特的等级观,孔子重在强调仁、礼治国,荀子则侧重礼、法结合,但二者都把礼作为重要的为政方针和政策。而事实上,礼的实质就是划分等级。也就是说两人都承认等级存在的必要性,都希望人们自觉遵守用礼划分的社会等级,人人都安分地处在自己的等级地位上,各安其分、各司其职,不去僭越比自己高的等级,严守自己的等级名分,严守该等级有资格享有的物化表现形式,如车服、器用等。孔子、荀子都希望等级制度能够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维持国家有序运行的有效治国手段和方式而存在。但是从孔子到荀子之间,已经经历了时代变迁和社会变革,本文力图把孔子荀子等级观比较作为研究立足点,在探索孔子、荀子各自等级观念的主要内容的基础上,着力探求从孔子到荀子等级观“变”的方面及“变”的原因。通过比较,揭示二者等级观的异同,梳理二者承袭的方面,并重点分析荀子等级观加进的变化和新因素,这也是本文创新点所在。 文章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首先对等级观的萌芽和发展做较为简单的梳理和概述。然后针对本文将要着力论述的孔子荀子等级观以礼别异的本质特征加以简略分析说明,承上启下,为下文的系统论述做铺垫。 第二部分,对孔子等级观进行剖析。首先分析孔子所处历史时代背景,指出西周盛行的家族制度到春秋已经开始衰败,并分析家族衰败原因。家族这一政治经济实体的衰落,使得以血缘家族为生存基础的西周宗法等级制随之风雨飘摇。天子衰微,无法约束自己之下的各级力量膨胀,诸侯、大夫甚至士就地坐大,他们无视与西周宗法等级制相对应的礼乐制度规定而随意破坏,出现礼坏乐崩状况。其次,因为孔子希望把已经崩坏的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等级制重新恢复起来,所以需要从理论上阐释等级存在的必要性,因而《论语》中出现关于孔子等级观较为粗略、零散的相关论述。最后,通过对《论语》所载孔子种种言行的分析探究,得出孔子划分等级的标准仍是血缘。孔子从最基本的血缘亲情出发,由家中孝悌推展到为国忠君,从而形成以亲亲尊尊为主要内容的宗法等级制,这就是孔子梦寐以求的恢复周道。孔子希望通过重建西周宗法等级制社会来扭转乱世,恢复治世,出发点是好,但是孔子某些固守血缘因素的思想却稍显落伍于时代。 第三部分,对荀子等级观进行了探讨。首先是时代背景分析,战国时代变法运动使得血缘宗法等级制被军功爵制所代替,旧的血缘贵族衰落。战国家族不断解体,个体家庭普遍化。血缘家族被编户齐民代替,从前的血缘宗法制国家向封建地缘国家转变。荀子为适应这样的变化为自己的等级观加进新因素。其次谈到荀子等级观主要内容。从人与动物的不同点明分使群谈起,进而挖掘出荀子等级观的理论基础是唯齐非齐论。最后分析荀子划分等级的新标准是贫富贵贱。荀子一方面把贫富加进来作为经济指标,另一方面把贵贱加进来作为政治地位因素。这样的新的等级划分标准,实际上就是对血缘宗法等级制的否定和突破,适应了时代发展潮流,成为新兴封建地主阶级向旧的血缘贵族夺权的理论依据。 第四部分,探讨从孔子到荀子等级观的相承与变化并分析变化原因。首先,指出孔子、荀子等级观承袭的方面。一方面,孔子、荀子都赞成把礼作为划分等级的手段,以此维持社会秩序。另一方面,孔子、荀子都主张用物化表现方式体现等级。其次,指出从孔子到荀子等级观变化的方面,即划分标准从按血缘划等变为按贫富贵贱划等。并指出荀子等级观较孔子是进步的,但是其局限性仍不容忽视。然后,试图从多种角度审视从孔子到荀子等级观发生本质性变化的原因,并且提出正确看待孔子荀子等级观问题的方法是辨证地理解。
【学位授予单位】:陕西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1
【分类号】:B222.6
本文编号:2695263
【学位授予单位】:陕西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1
【分类号】:B222.6
【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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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衡;中韩跨文化交际中等级观念对比探析[D];苏州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2695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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