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儒家圣人与社会秩序建构
发布时间:2020-06-12 19:44
【摘要】:先秦儒家圣人是实现由天下无道走向天下有道的秩序建构主体,是政治权威和思想权威的统一。先秦儒家圣人秩序建构关注的焦点不在于普遍性的规则、制度本身,而是作为制度、规则依据的伦理价值,主张通过重建凝结社会的核心价值以解决当时社会面临的礼崩乐坏等问题。先秦儒家对此核心价值的定位,与人之为人的本质有关,是通过“人禽之辨”展开的。此核心价值即孔子所开辟并为其后学所继承发展的“仁”。先秦儒家主张通过圣人的人格影响力把仁道价值推广到家、国、天下等人类生活共同体中去的办法来取得天下和治理天下。我们把先秦儒家这种建构秩序的方式称为德化。圣人德化之所以可能,首先在于圣人和民众乃至整个人类社会都是天地演化的产物,有着共同的本源,彼此之间具有天然的互相联系、互相感通的关系。德化不同于知识的传授和传递,而是情感的交流、沟通和互相感应。民众为圣人之德所感化,也不是纯粹被动的接受过程,而是自然的主动的过程。其次,圣人和民众之间存在着现实的感通的通道,在先秦儒家身心一元的思维方式里,身体不是心灵沟通的障碍,而是心灵感应、情感沟通的中间环节。先秦儒家思想中的身体是心灵境界呈现于外的现实通道,在身心一元的思维模式中,圣人的内在修养必通过外表容貌和言谈举止表现出来,所谓“诚于中,形于外”,“唯圣人为能践形”,最终真实地影响他人、改变他人。圣人建构秩序所需要的主观条件是必须具备一定的“德”,先秦儒家关于圣人之德的论述主要集中在“仁”与“智”两个方面。其中,孔子仁、智并重,,孟子侧重仁,荀子侧重智。圣人构建秩序的客观条件是需要权力、地位、名誉、财富等外在的物质力量,先秦儒家这一方面的思考主要是通过“位”的范畴而展开的。先秦儒家秩序建构的理想能否实现,取决于有德之圣人能否获得位,而德和位能否结合,又取决于时和命。时和命构成先秦儒家圣人秩序建构的限制性因素。通过位和时、命的概念,先秦儒家把秩序构建能否实现的外在因素引入,明确人力作用的界限,从而超脱于成功与否的功利性考虑,更加专注地致力于德的方面的努力。圣人建构秩序的途径和条件的前提可以追溯到性与天道。其中天(天道)是圣人建构秩序的终极依据,圣人所要建构的秩序及其所运行的规则来源于天,圣人建构秩序的主、客观条件来源于天,圣人建构秩序的核心价值来源于天。人性是圣人建构秩序的现实根基,先秦儒家建构秩序的核心价值基于人性,其制度安排以人性为现实依据。性与天道两大依据既有区别又可沟通,天作为依据是在生生之源、价值之源的终极意义上来说的,主要解决先秦儒家所建构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6
【分类号】:B222
本文编号:2710018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6
【分类号】:B222
【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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