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的法权哲学
发布时间:2020-06-16 09:41
【摘要】: 康德是西方近代哲学史上一位非常重要的哲学家。他的哲学代表了西方哲学的主流。康德的法权哲学在康德的哲学体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本论文主要以法权为主线来解读康德哲学。 论文的序言部分主要探讨了法权哲学在康德哲学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康德哲学或者说康德法权哲学的重要使命,就是为了要恢复和捍卫一切人的人之为人的共同权利。法权哲学同他的理论哲学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康德法权哲学的立论主要体现在“三大批判”中。 第二部分主要论述了康德法权哲学的理论基础。论文首先分析了他的法权哲学有着西方近代自由主义的思想背景,重点介绍了洛克的契约说、卢梭的国民意志说和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对康德法权哲学的影响。接着,论文指出康德法权哲学的核心是人的权利。他的权利概念包含了应然层面的人权和实然层面的公民基本权利。作为应然层面的人权,本质上是一种道德权利,核心是先验的自由。作为实然层面的公民基本权利,是人权在文明社会的表现,包括公民的自由、平等和独立。 第三部分主要论述了康德法权哲学的实现。人权,亦即天赋自由在自然状态是没有法律保障的。纯粹实践理性要求人类必须走出自然状态,进入有法律保障的、建立在分配正义基础上的文明状态,法权状态。法权状态是以公共权利的共设为前提的。康德分析了公共权利的定义,把公共权利分为国家的权利、国际的权利世界的权利,指出它们之间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康德在国家哲学中认为,要保障人权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一方面,必须坚持纯粹共和政体,反对专制政体。他比较了纯粹共和政体和专制政体的区别。另一方面,必须坚持法治国家,反对人治。他分析了法治国家的精义。从维护法权秩序的角度出发,他指出了了直接民主制的缺陷,明确反对革命权,主张自上而下的渐进的改良道路。人民对最高统治者的违法行为可以消极地抗拒,但不能积极反抗。羽毛笔的自由是人民权利的惟一保护神。他认为,各民族也要建立一种法律秩序,即国际法和世界法,来保证各民族的权利,并向人类的永久和平接近。 第四部分主要论述了康德法权哲学的重要价值。从理论贡献来看,康德的法权哲学是一种宪政思想,而且为宪政提供了价值法则和政治法则。他的法权哲学丰富了人权思想,强调人权是一种道德权利、普遍权利和反抗权利。纯粹共和政体、代议制和分权思想的强调,对民主理论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他的法治国家思想较早地探讨了法治理论,对法权秩序的维护做出了重大探索。从中国当今社会的政治文明建设来看,康德法权哲学的实践维度,对社会主义中国的人权建设和公民权利的保护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康德的法权哲学对于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也有着重要的借鉴作用。康德法权哲学的研究在当今中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学位授予单位】:安徽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7
【分类号】:D90;B516.31
本文编号:2715877
【学位授予单位】:安徽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7
【分类号】:D90;B516.31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2条
1 邓晓芒;康德自由概念的三个层次[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02期
2 陈义平;康德法哲学的权利伦理视域与法治理想[J];现代法学;2005年03期
本文编号:271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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